作业1
一、王某爆炸案
1、王某构成爆炸罪。
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1死亡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 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 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二、谢某交通肇事案
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12人被撞倒乱倒受伤,并 与120路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
2、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作业2
一、胡某信用卡诈骗案
1、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因 而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胡某伪造公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信用卡诈骗,但由于其利用信用卡进行诈 骗,骗取财物的数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额,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根据刑法第195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 金。
3、之前触犯的故意伤害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二、赵某绑架案
1、不构成盗窃枪支罪,因未满16周岁,不符合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2、构成绑架罪,为主犯,根据刑法239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在妨害公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竞合犯特征,应 按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故意杀人罪认定处理,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判处死 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对赵某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作业3
一、韩某等共同敲诈勒索罪
1、 韩某等三人构成敲诈勒索共同犯罪,韩某为主犯,应按照刑法第274条认定处 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在《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本案数额 巨大,主犯韩某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王某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且又有自首情 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黄某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胡某案
1、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前走私淫秽物品行为与其构成牵连 犯关系,按从一重处原则,应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认定处 罚。对于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是为促销广告宣传手段,也为牟利目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