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碾:用10~12t振动压路机重压4~6遍至稳定、密实,使路面成型,碾压的速度控制在4~5km/h,碾压时相邻碾压带重叠10~20cm,振动压路机倒车时先停止振动,并在向另一方向起动后才开始振动,避免混和料形成鼓包。复碾温度不低于90℃。
终碾:用6~8t静力压路机碾压2~6遍,主要检平路面,消除碾压中产生的轮迹,碾压的速度为2~3cm。终碾温度不低于70℃。碾压成型后,不再对其表面进行修补。
压路机碾压速度
d碾压时如出现横向裂纹,应暂停碾压,待沥青稍降温后,再进行碾压。碾压终了温度:沥青混凝土不低于70℃;沥青碎石不低于50℃。
e压路机碾压由路边开始,用低速慢行逐渐压至路中。双轮压路机碾轮每次重叠的宽度为30cm;三轮压路机则为后轮宽的1/2。在改变行使方向时,放慢速度而不停,确保不在原地重复倒轴、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位置、突然刹车或停车等候。
f当压路机来回交替碾压时,前后两次停留地点相距10m以上,并驶出压实起始线3m以外。压路机不停留在温度高于70℃已经压过的混合料上,并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他有机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期间掉落在路面上。
g每次碾压,应在摊铺止点处预留 0.5m左右的碾压搭接长度暂不碾压,待续铺时一并压实,以防搭接口出现高低现象。
h碾轮经常保持清洁,并适当薄涂稀释柴油、机油或水,以免碾压时粘附沥青混凝土,影响路面平整。涂油不能过多而致损蚀路面。设专人负责涂油或淋湿碾轮,以配合碾压工作进行。未碾压完成的路面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