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关于经费保障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保证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即: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明确2010年要达到4%。
二十八、关于依法治教
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为推进依法治教,要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