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考核标准
1、在重点森林防火期,护林人员要按照《防火预案》的要求,到指定的防火地段或区域坚守或巡逻。
2、佩带袖章或其他护林防火标识,保持通讯(包括对讲机)畅通。
3、对当地农民生活、生产用火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防火值班人员登记。
4、对山上游园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止。
(二)环境卫生检查和考核标准
环境卫生结果的评价设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每个环境卫生检查段的考核标准由四个主要因子组成:○1道路:检查台阶路面是否洁净,路两边地上和树枝上有无纸巾、塑料制品或其它固体垃圾;○2座椅:检查游人驻足地和座椅周围(特别是下方)是否洁净,是否有纸巾、烟头、水果皮、瓜子壳、包装袋等其它固体垃圾;○3垃圾桶:检查垃圾桶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物是否达到或超过容积的一半;○4清扫间隔时间:通过地面的清扫痕迹和询访游客等方式,检查责任人是否严格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全面认真清扫一次以上,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每天认真全面清扫两次以上的规定执行;⑤临江面垃圾和步行道两边杂草一月清理一次。
2、以上五个考核因子,全部合格者评定为好,其中一项不达标评定为合格者,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达标评定不合格者。
三、管护职责及管护人员条件
1、成立护林环卫队,暂定名额五名,其中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员若干名(包括巡逻员),队长由护林环卫员推选。队员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队长对其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护林环卫检查组,由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员和队长或队员组成。
2、队长的职责是:○1在做好本责任区环卫护林工作的同时,督促其他队员做好本职工作;○2与管理处人员一起例行每星期的卫生和防火检查;○3积极协助和完成管理处交付的其它工作
3、巡逻员职责:负责全路段巡护,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管理处,发现非法行为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4、段(片)护林环卫人员的确认。个人申请,管理处确认,并与管理处签订《磨基山森林公园护林环卫承诺书》后生效。
5、各段(片)环卫护林人员每年一定。各段(片)护林环卫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且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护林环卫工作的疾病。
四、管护考核及奖惩
(一)环境卫生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