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 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 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 年 9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 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 知》(建设办〔1999〕222 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 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 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 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 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6 月上旬。原 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两部分;二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其中, 《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 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 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考试分 2 个半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