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论文规范(5) 2020-12-24 21:25 按时报送学校教务处,归入学校教学档案。 五、本要求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原《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乐师院教[2005] 6号)从即日起废止。本要求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学院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共5页: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乐山师范学院论文规范(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