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
成 员:妇产科全体医师、护士
二、工作职责
1、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医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临床路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审核临床路径文本;组织临床路径的培训工作;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在试行临床路径管理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院推行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2、指导评价组: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对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3、实施小组: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三、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订
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原则上选择常见病、多发病,选择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的病种;选择卫生行政部门已制定的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病种。根据上述原则,医院结合本院临床实际情况,逐步在各临床科室推广实施。
医院遵循循证医学原则,负责开发与制订临床路径管理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项目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并结合本院实际,制订社区获得性肺炎、腹股沟疝、输卵管妊娠等三个病种的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