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吊篮的使用 1、吊篮使用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吊篮上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 非吊篮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吊篮工作平台。 3、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作业人员保 险绳上,严禁保险绳与吊篮连接。 4、施工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吊篮下方设
置警戒线或安全廊,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 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5、吊篮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 6、吊篮使用时严禁超载,吊篮作为外装施工的操作平台,不得用作垂直运输。 7、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不能有其他任何施工作业。 8、除吊篮自身的安全保护机构以外,须专门设置了一根独立于吊篮的作业人员保险绳。保险 绳采用与吊篮钢丝绳相通规格的钢丝绳,沿吊篮运行范围从上至下悬挂,其上端固定在建筑 结构上,吊篮内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则通过一个专用的安全器系挂在保险绳上,以确保在任何 意外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均能够得到可靠的保障。 9、作业人员在地面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从吊篮平台进入另一吊 篮平台。 10、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变形、磨损、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待专职人员及时检修,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交底人签名
安全员签名
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