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日志中体现的内容:
9.4.4 配备双班驾驶员,连续驾车不超过4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
9.4.6 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 9.5.3 驾驶员一日三检
9.6.2 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行驶路线运输危险货物,途中按规定停放
9.6.4 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
9.6.5 押运人员对危险货物进行全程监管,根据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调度日志台帐中体现的内容: 9.6.1 运输车辆运行登记台帐
9.6.3 运输货物符合车辆核定范围和要求,无违反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9.6.4 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
行车日志内容填写:
1、本次运输任务全程 公里,用时 小时 分,配备驾驶员 名,押运员 名。(如驾驶员 在连续行驶4小时后,在 处停车落地休息20分钟;驾驶员 在累计驾驶8小时后,由驾驶员 替换)
2、出车前驾驶员 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行车中驾驶员 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收车后驾驶员 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3、押运人员 对运输货物进行全程监管,每间隔 小时,停车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会同驾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台账
日期
托运单位
收货单位
车号
驾驶员
押运员
品名
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