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养护室定期测试检查制度

2018-09-27 18:10

试验室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负责人应将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列入议事日程,定期检查环境、安全工作,针对存在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2.新调入试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然后方可上岗从事辅助性的试验工作。

3.从事有腐蚀、笨重以及可能造成机械伤害的检验工作,必须佩戴防护用品,1人操作,1人维护,切不可单独进行检验。

4.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检验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生产设施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周围环境,避免意外伤害。特别注意不要卷进皮带输送机和搅拌机内。

6.有毒、易燃、腐蚀性药品必须设专人妥善保管,限量发放,剩余退库,防止污染、火灾、爆炸。

7.清理标养水池、从用电仪器设备中取物、维修用电仪器设备必须事先切掉电源,后清理取物与维修。特别是维修用电仪器设备时,还必须设专人看护电闸,已防他人误合电闸造成触电伤人。

8.试验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必须按环境维护的规定妥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9.所使用的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处于能工作状态,并处于检定周期内,切不可带病运转。检验过程发生异常现象,必须停止检验,保护现场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组织维修。

10.发生事故,必须停止试验,保护现场,报告试验室负责人进行处理。当有人身伤害时先救人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质检组工作职责

质检组的作用工作任务是负责混凝土拌合物出厂、交货质量和施工现场的服务。

1.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的出厂检验和交货建业,并留置试样。

3.负责随时对生产过程中的配合比执行情况、配料计量、搅拌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上报、暂停生产及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组织混凝土生产的开盘鉴定,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当不能准确掌握时,应及时上报主任。

5.负责根据骨料含水率及时调整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确保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满足要求。

6.配合生产调度按预约时间及时发车,不得无故拖延时间,确保混凝土施工浇注的连续性,并积极配合需作好施工现场的服务工作。

7.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 8.负责各种质量记录的填写和整理、保存和移交归档工作。

9.负责每月进行一次生产质量控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试验组工作职责

负责原材料和混凝土性能的试验工作。

1.原材料进厂复验要做到及时,对试验项目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负责不同龄期混凝土试件的检验。

3.作好主要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转记录和试验环境有温、湿度要求的记录。 4.有关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并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 5.保证试验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妥善保管,及时移交资料室存档。 6.负责经常开展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的验证工作。 7.负责检测项目的能力对比试验和外检送样。 8.作好试验样品的留样登记、保管及处置工作。 9.负责随时保持试验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

资料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供货通知单”要求,及时向需方提供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技术资料。 2.负责按原始记录打印混凝土、原材料28d及其他龄期试验报告,并应在试验结束后十天内报出。

3.保证打印的每一份试验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相一致。

4.负责各种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的收集、分类、登记、编目、归档整理和保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完好无损。

5.按规定要求做好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的保密工作。 6.按月统计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

标准养护室(箱)定期测试检查制度

1、标养室养护环境应为自动控制,并由专人按时检查,确保工作正常。

2、进入养护室前必须先切断温控电源,确保安全。养护室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养护室温度应控制在(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 5、水泥养护箱温度在(20±1)℃,湿度为90%以上。

6、混凝土试件在养护室中应放在养护架上,彼此间隔10~20mm,不得随意摆放。试件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应随时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冲淋。

7、养护架可以使单层或多层,但要保证养护室进出放置试块方便,并设置标识牌能一边快速查找试块。

8、养护室温湿度记录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测两侧,节假日轮班检测,并形成记录。 9、出入养护室必须关好保温门。养护室(箱)要求封闭性好,以保证室内温湿度恒定。 10、养护室(箱)中的试块按龄期进行试压,不得有超龄期试压现象发生,不得存在过龄期试块。

11、随时注意制冷机组的运行情况,在养护室中间部位放置温度计或干湿温度计,以便

校对。每天至少两次记录标样室(箱)内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并填写记录表(每天二次),归档存查。 12、标养室内水槽内的水每月更换一次,每季度清扫一次,不允许在养护期间全部换水,

制冷机每年检查一次。

13、标准养护箱内每个水泥养护水槽只养护同类型试件。 14、试块摆放整齐有序,能根据编号快速查找。

15、标养室管理不到位,将给予责任人50元/次罚款。

试件标准养护制度

1. 混凝土试件

混凝土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发现制作不标准的试块按假试块论处。发现漏做试块、做假试块的,罚款20元/组。 1)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后编号、拆

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2)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

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3)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2. 水泥试件

1) 水泥试件成型后作好标记,并立即放入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的雾室或湿箱中水平养护,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直到规定的时间取出脱模。

2) 水泥试件作好标识后,立即水平或竖直在(20±1)℃的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

朝上。

3) 试件应放在不易腐烂的箅子上,并彼此保持一定的间距,让水与试体的六个面接触。

养护期间试体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4) 每个养护池只养护同类型的水泥试件。

5) 强度试验试体的养护龄期,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计时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

下列时间里进行: ---------24h±15min; ---------48h±30min; ---------72h±45min; ---------7d±2h; ---------≥28d±8h。

能力对比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本室和试验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减少试验误差的存在,制定本制度。

1. 技术负责人负责能力对比试验的组织和实施,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影响

试验误差的原因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 2. 试验室间的能力对比试验一年进行一次;本室实验人员的能力对比试验半年进行

一次。

3. 参加能力对比试验的人员可作为能力考核的依据。 4. 由资料室保存能力对比试验的所有资料。

试验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 2、 3、

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试验人员定期参加培训。

由试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试验室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考核工作。

4、 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的成绩作为评审个人技术水平的依据。 5、 试验人员连续三次考核不通过时,调离试验岗位。

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接收登记

试验室在受理委托检验时,依据规范要求按批对原材料进行取样,负责对送样样品的完整性和用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检查,样品状况应符合接收要求并登记编号。

2.样品标识

收样员应在接收样品包装上或样品瓶上标出明显标识,标识包括 “未检”“已检”“留样”等字样。

3.样品留样

样品留样入库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样品室应同风干燥,具有一定的安全性。样品保存期间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样品室。有问题样品须特殊标明,并禁止私自接触样品。

4.样品有效期

样品保留的有效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胶凝材料的存放期应不少于三个月,外加剂的存放期应不少于六个月。

5. 样品处理

样品的保留超过有效期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6.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凡发生漏取试样、漏做实验、编假数据者,处以罚款50元/次。

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各种实验报告,按原始记录的内容,加上报告日期和统一编号,经报告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字,加盖有效印章方可发出。

2.实验报告签字人员资格和责任:

签发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试验报告的签发权,并对签发的试验报告负技术责任。

审核人:具有相应上岗证的人员才有审核签字权,对试验的正确性负责。 报告人:对出具的试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致性负责。

3.各类试验报告必须编号连续不得缺号,并及时归档,由资料员按年度或单位工程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4.试验报告至少一式四份,第一份存档备查,其余三分报告送需方。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过程的真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删除。

1.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其格式根据检测的要求不同可以有所不同。原始记录表主要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或批号、代表批号、代表数量、生产单位或产地;主要仪器及使用前后的状态;检验编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环境温湿度;检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结果、实验日期等。

2.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有试验人员与审核人员签名。 3.审核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检验数据、计算结果及评定无误。

4.为及时向需方提出试验报告试验组应及时将原始记录应及时将原始记录移交资料室,并由资料室整理保管。

5.原始记录中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删减,如需更改时,应在错误处画两条平行线,并由当事人签名或加盖个人印章。

6.试验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并获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有签署全。

7.不得使用非法定剂量单位。

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其精度和使用处于正常状态,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1.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2.试验员应熟悉实验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否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操作。

3.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得带故操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按年度建立“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检定周期表”等。 5.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维护、保养要求:

1)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或已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帮助解决。

2) 主要仪器设备一般不应一人单独操作,并应有专人管理,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确保使用的仪器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认真填写运转、维修及维护保养记录。

3) 仪器设备的保养应遵循“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方针。 6.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标志

1) 计量仪器设备应按周期检定规定实施检定,保证所用的计量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法规要求。凡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使用,检定不合格应进行修理,修理后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理申请报废。

2) 计量仪器设备比寻经有资质的计量主管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应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一起设备。

3) 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分别贴上三色标志: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和停用证(红色)。监督人员和使用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其状态标识的有效性。

7.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设备编号,并且登记在相关的台帐中。

8.当试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有关人员应及时核实对检测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应及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9.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检验标准的有关要求,防止受到外部不良干扰而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10.各种用电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随手关电闸。 11.主要仪器设备应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机一档)。

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及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经试验试配结果调整后确定。

3.根据本单位常用的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原材料情况及混凝土质量检验的结果予以调整。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时;

2) 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3) 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4. 为保证配合比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每月至少验证三次。 5. 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应根据混凝土出厂检验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必要时进行调整。

6.混凝土配合比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查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使用。 7.在混凝土生产前由试验室主任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8.在混凝土生产中由质检人员负责观察、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调整范围:

1)水用量±5 kg/m3;砂率±2 %;外加剂(除防冻剂)±0﹒5 % kg/m3。 2)不得擅自调整水泥用量和掺合料用量。 3)不得改变防冻剂用量。

4)如调整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汇报由试验室主任解决。

9.有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计算书、试配调整及相关的试验记录、原材料试验记录、常用配合比的验证记录等,必须完整齐全,及时归档备查。资料设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涂改、丢失;不得将有关混凝土配合比资料复制、复印、借用他人。

10.当新混凝土配合比取代旧配合比时要将旧配合比资料封存不得混淆。 11.不得随意丢弃报告有误的混凝土配合比资料。

异常情况及质量监督制度

在生产或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有可能发生。为了避免出现异常情况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检测工作异常情况

当出现在检测工程中因特殊情况中断工作或无法得出完整监测数据的情况时,采取如下处理措施,以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1) 因意外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工作,凡影响检测结果者,必须重新进行试验,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2) 当试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而中断检测时,可用相同等级的、满足工作要求的备用或待用仪器重新检验。无备用或代用仪器,或备用代用仪器不能满足要求时,不能用于重新检验。应及时采取其他措施解决样品的检验。

3) 出现异常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应确保检测工作质量不受不良影响,并有记录以便追溯。

2.生产过程异常情况

混凝土在生产和出厂检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必要时可停止生产。

1) 生产计量装置进行校准时,发现误差超过规定范围,应检查装置的灵活性。 2)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出现忽然很大或很小,或浆体含量忽然很小或很大等情况。质检人员应配合操作人员校准设备计量系统,检查骨料是否上错料仓,同时测定骨料含水率,如果与这些情况无关,也许是胶凝材料需水量有较大的变化或新到减水剂减水率发生较大变化造成,应保持水胶比不变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并对胶凝材料和减水剂重新取样进行验证。发生以上情况,也有可能时运输车刷罐时水未放净造成。如果是计量系统故障问题引起,应在维修及校准正常后方可生产。

3) 出现异常情况后,如如法得到及时解决时,有关人员应向技术负责人及生产经理汇报。

事故分析上报制度

处理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

1. 事故上报

事故的发生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书面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在事后24h内上报。 1) 一般性问题主要责任人应上报部门负责人。

2) 严重性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上报总经理。 2.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有关的观察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

2) 事故性质。应区分是严重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的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3) 事故原因。阐明造成事故的原因,应附具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 事故评估。应阐明该书谷所产生的影响,并应有详细资料。

委托试验管理制度

1.原材料进厂由材料员负责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委托试验室试验。

2.委托时应按要求填写“委托试验单”,填写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等级、规格或型号、代表数量、出厂编号及委托日期等,填写时字迹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出现错误重新填写。

3.收样人应检查所送试样是否与委托单内容相符,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对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和标识,送、收双方应在委托单上签字。

4.收样人员及时将样品移交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并办理移交手续。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规定

再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混凝土拌合物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对配合比进行调整,调整由质检组长负责按以下要求进行:

1. 调整依据

1)骨料含水率、颗粒级配或粒径发生明显变化时。 2)胶凝材料需水量比出现较大波动。 3)减水剂减水率发生变化。

4)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发生明显变化。

5)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产生混凝土的状态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2.调整原则

1)调整要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防止随意调整。

2)调整时,水胶比不能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混凝土质量。 3)要做好调整记录。 3.调整方法: 按表1-1进行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方法 表1-1 混凝土拌合物不良状态 坍落度小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 坍落度大于要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 坍落度合适,黏聚性和保水性合适不好 砂浆含量过多 调 整 方 法 保持水胶比不变,增加水泥浆用量,相应减少砂石用量(砂率不变) 保持水胶比不变,减少水泥浆用量,相应增加砂石用量(砂率不变) 保持砂石总量不变,增加砂率;或保持水胶比不变,调整胶凝材料用量,相应调整砂石用量 减少砂率(保持砂石总量不变,提高石子用量,减少砂用量) 4.配合比调整的权限

生产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以试配记录为基准,质检组长由以下调整权限: 1)砂率:允许调整±2%。

2)外加剂:允许调整胶凝材料总用量的±0.2%。 3)用水量:允许调整±5kg。

在以上允许调整范围内如仍不能满足要求,质检组长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汇报。

试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对人员、设施与环境加以控制,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由试验人员负责工作台、水池、门、窗、墙面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2.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不允许做与检测无关的活动,不得堆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3.非检测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出试验室。有温湿控制要求的,检测人员也应避免频繁进出,以免影响条件的控制。

4.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5.作好节假日人员值班安排,保证标准养护室处于正常控制范围,确保必要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6.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常用工具应排列整齐。 7.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账,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8.不得带电作业,电源线应排列整齐,不得横跨过道。 9.仪器设备应保持状态完好,使用完毕应立即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如有异常情况,检测人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处理。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措施、消火栓或灭火捅,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或挪作他用。 11.检测样品应按“未检”、“已检”、“留样”等状态分别放在规定出,不能随处放置,以免混淆、丢失、损坏;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或对环境造成危害。

12.各类图书、文件、标准以及记录表格,应由资料员统一管理,正在使用的应由试验员妥善放好,不得随意乱放。

13.为保障检测工作过程中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4.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要认真检查水、电是否关闭;离开检测室时要管好门窗。

试验工作质量控制规定

1.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试验方法进行原料的取样复验和混凝土供应的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对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负责。

2.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两人,记录人员采用复诵法,以防止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3.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原材料质量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领导。 4.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与混凝土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并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创新和技术储备。

5.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中大问题时,质检人员有权暂停生产,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负责试验室人员的组织、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

7.及时向需方提高必须的各项技术资料。

8.因停水、停电而中断的实验,凡影响质量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备查。

9.因一起设备故障损坏中断试验时,可用相同等级满足试验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试验,无代用仪器设备且一时无法修复时,应及时送到有对外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10.试验工作失误或试件本身的原因造成试验数据失真,所有试验数据作废,重新取样试验,试验报告以第二次数据为准,并由试验人员写出事故原因,当不能重新取样试验时,应对材料的使用作追溯检测。

11.试验室应布局合理,相邻区域如有互不相容的检测工作时(如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温度、湿度、光照和振动),应进行有效的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12.试验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对全部试验数据进行认真整理,计算和审核。


标准养护室定期测试检查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