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所交税费最新标准
目前二手房交易所交税费的最新标准。具体如下:
1、 营业税:购买房屋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收入全额5%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2、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65元,超过100平方米,每平方米加收0.3元。 3、 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
4、 契税:购买普通住宅税率为1.5%,非普通住宅税率为3%,购买非住宅税率为5%。
5、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如能提供房产原值的合法有效凭证的,对其转让所得(转让收入额减去房产原值及转让过程中的税费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房产原值的,根据转让房产的收入额按1%的计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 印花税:万分之五收取。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
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2010年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费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规定,二手房税收政策出现了变化:“对单位、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恢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这一新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他优惠措施继续实施。新的一年,涉及二手房交易的有关税费已经有了变化,那么不同二手房成交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房屋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甚为繁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契税以及相关费用等,近十余种。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元旦开始,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该条款明确个人转让住房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差额征收5.6%的营业税;个人出售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将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该政策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区别对待,在一定程度上仍对普通住房给予税收优惠,而非普通住房则不能享受优惠了,恢复到优惠政策出台前的征收办法。 目前,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仍为1.5%,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首套房且是90平方米以下的,仍将根据1%的优惠税率执行;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在办理二手房交易产权办证手续时,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按照交易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非住房为每平方米12元来计算。
>>>相关链接:据了解,普通住房的认定必需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否则视为非普通住房。
唐山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办法
重庆租房 发布时间: 2009-2-27 9:07:34 发布者: 重庆租房,重庆租房网 被访问:457次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王雪漫、李莹 实习生孔敬娴)昨天上午9时至11时,市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和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值班,现场解答了市民有关房屋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方面的问题。在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共接待来访40余人次,接听热线电话80余个。
当天上午,本报专门准备的两个值班室里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值班电话也铃声不断,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值班人员和市地税局的值班人员分成两组接待市民来访,受到了市民好评。记者对市民咨询集中的问题进行了整理,请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地税局的值班人员进行了集中解答。
有关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问题:
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免征
昨天有关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税费问题成了市民咨询的热点。对此,值班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二手房交易应缴纳交易费、契税(交财政局)、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今年国家为鼓励二手房交易,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以两年为界限征收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
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55%。
具体规定:1.个人销售住房购买时间的确认: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的时间确定购买时间。对“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时间。2.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个人所得税以五年为界限征收
凡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无论是否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不到5年(含5年)的,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
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牞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易费:二手住宅转让每建筑平方米收取6元
商品房: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3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元收取。存量房(二手房):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元收取。
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按1%征收
目前个人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按4%征收契税,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按1.5%征收契税,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1%征收。
有关二手房交易的基本要件和要求:
夫妻双方到场,出示证件原件
转让方(卖方):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
受让方(买方):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有效证件。
提示: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当与实际相符。
有关房产交易手续办理流程:
按六步办理
1.产权监理处验证(交易大厦后面的附楼);
2.交易大厅窗口签订转让合同;
3.到地税征收大厅缴纳地税(交易大厦602房间);
4.到契税征收大厅缴纳契税(交易大厦611房间);
5.到产权登记大厅更换新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大厦北侧附楼);
6.领取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到唐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新土地使用权证(新华西道122号)。
提醒以下房地产禁止办理转让:1.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6.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7061021、7061020。
市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
---www.cqhouse.net(重
有关房产交易手续办理流程:
按六步办理
1.产权监理处验证(交易大厦后面的附楼);
2.交易大厅窗口签订转让合同;
3.到地税征收大厅缴纳地税(交易大厦602房间);
4.到契税征收大厅缴纳契税(交易大厦611房间);
5.到产权登记大厅更换新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大厦北侧附楼);
6.领取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到唐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新土地使用权证(新华西道122号)。
提醒以下房地产禁止办理转让:1.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6.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7061021、7061020。
市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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