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校外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2015-2016)
各学院(中心):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已获得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3.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只填写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
4.各年级必须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将各类奖项电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辅导员处。
纸质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评选期间成绩单(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推荐人数为1人以上的奖项须按照推荐先后进行排序,本科和研究生分开排序。
6.社会奖学金评选方式为差额评选,奖学金证书将于各项奖学金颁奖典礼现场发放;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以出资方拨款时间为准,招行拼搏奖学金以招行“一卡通”于2017年5月发放。
二、校外奖学金目录 (一) 招行拼搏奖学金
1.评选范围:目前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2.评选年度:2015-2016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56名额:其中一等奖16名(本科、硕士各8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40名(本科、硕士各20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院 系
本科名额
硕士研究生名额
保险学院 合计
2 1 32
29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学校共推荐本科生29人,研究生32人,最终差额评选出本科生28人,研究生28人。
4.评选要求:
学院根据学生在评选年度内的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2)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研究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优先。
(二)农行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学生及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 评选年度:2015-2016学年 3. 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奖项设置 奖金标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5000元/人.年 20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奖项名额 10名 40名 65名
“农行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院 系
本科名额
硕士研究生名额
保险学院 5 2
人数合计 81 37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全校共推荐本科生81人,研究生37人,最终差额评选出115人。
4. 评选条件:
本科学生在评选年度内德智体全面发展,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并获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
(2)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4)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6)评奖年度本科生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硕士研究生评选条件:
各学院、中心根据评选年度内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2)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三)中行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2.评选名额及奖金标准 奖项设置 奖金标准 一等奖
6000元/人.年
奖项名额 4名
二等奖 三等奖
40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10名 36名
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中心)
本科名额
2
硕士研究生名额
保险学院 人数合计
1 23
37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全校共推荐本科生37人,研究生23人,最终差额评选出50人。
3.评选条件:评选年度内德智体全面发展,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充分体现出中国银行所倡导的“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和谐”的企业文化精神。学习成绩优异是指学习成绩排名在各年级或专业的前15%,且没补考、缓考与重修记录;充分体现出中国银行所倡导的“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和谐”的企业文化精神是指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B2级(含B2)以上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专著;
③在学科和综合类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辩论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⑤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⑥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诚实守信,无贷款不良记录; (6)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铸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2.评选年度:2015-2016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共92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研究生共16名 一等奖 二等奖
4名 12名
10000元/人 5000元/人
14名 30名 48名
6000元/人 4000元/人 2000元/人
铸信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院 系
本科
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保险学院 人数合计
6 1 23
92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全校共推荐本科生92人,研究生23人,最终差额评选出研究生16人。
4.评选条件: 本科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无违纪、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评奖年度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4)身心健康,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在全国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优先考虑。
研究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科研能力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评奖年度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五)万和润沣创新实践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含二年级学生) 2.评选年度:2015-2016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20个名额,奖励金额3000元/人。根据奖学金协议要求,财税学院推荐6名,人文学院推荐2名;其余各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从中差额评选出12名。
4. 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要求: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
(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不得低于0.5学分; (5)对于毕业后有意向到万和润沣工作,成绩优异且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