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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应当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些事!(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c.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d.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e.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f.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g.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二、一般纳税人应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以是个体户)发票开具铂略认为分为两种情况: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认证期限的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180天是含节假日的,是开完票到认证的期限。 四、合法的“代开发票”是怎样的 代开发票实务操作应注意:
1.代开发票上有“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字样,或代开样章;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小规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都应该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