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2018-10-18 17:46

12 真空断路器

12.0.1 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 交流耐压试验;

4 测量断路器主触头的分、合闸时间,测量分、合闸的同期性,测量合闸时触头的弹跳时间;

5 测量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6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12.0.2 测量绝缘电阻值,

1 整体绝缘电阻值测量,应参照制造厂规定;

2 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在常温下不应低于表10.0.2的规定。

12.0.3 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测量,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2.0.4 应在断路器合闸及分闸状态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当在合闸状态下进行时,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0.0.5的规定。当在分闸状态下进行时,真空灭弧室断口间的试验电压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试验中不应发生贯穿性放电。

12.0.5 测量断路器主触头的分、合闸时间,测量分、合闸的同期性,测量合闸过程中触头接触后的弹跳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闸过程中触头接触后的弹跳时间,40.5kV以下断路器不应大于2ms。40.5kV及以上断路器不应大于3ms;

2 测量应在断路器额定操作电压及液压条件下进行; 3 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2.0.6 测量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2.0.7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0.0.12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六氟化硫断路器

13.0.1 六氟化硫(SF6) 断路器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 交流耐压试验;

4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的试验; 5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6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

7 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及配合时间; 8 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 9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 10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11 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 12 测量断路器内 SF6 气体的含水量; 13 密封性试验;

14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13.0.2 测量断路器的绝缘电阻值: 整体绝缘电阻值测量,应参照制造厂规定。 13.0.3 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测量,宜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3.0.4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SF6 气压为额定值时进行。试验电压按出厂试验电压的 80%;

2 110kV以下电压等级应进行合闸对地和断口间耐压试验; 3 罐式断路器应进行合闸对地和断口间耐压试验; 4 500kV定开距瓷柱式断路器只进行断口耐压试验。

13.0.5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规定。罐式断路器的均压电容器试验可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

13.0.6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应在断路器的额定操作电压、气压或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3.0.7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应在断路器的额定操作电压、气压或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现场无条件安装采样装置的断路器,可不进行本试验。

13.0.8 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三相及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及配合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3.0.9 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3.0.10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3.0.11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0.0.12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13.0.12 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3.0.13 测量断路器内 SF6 的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150μL/L; 2 不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250μL/L; 3 SF6气体含水量的测定应在断路器充气 48h 后进行。 13.0.14 密封试验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采用灵敏度不低于1×10-6 (体积比)的检漏仪对断路器各密封部位、管道接头等处进行检测时,检漏仪不应报警;

2 必要时可采用局部包扎法进行气体泄漏测量。以 24h 的漏气量换算,每一个气室年漏气率不应大于1%;

3 泄漏值的测量应在断路器充气 24h 后进行。

13.0.15 在充气过程中检查气体密度继电器及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单体到现场的这些设备,应进行校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Standard for hand-over test of electric equipment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目 次

1 总则 ??????????????????????????????(6) 2 术语???????????????????????????????(8) 3 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10) 4 直流电机 ????????????????????????????(14) 5 中频发电机???????????????????????????(15) 6 交流电动机???????????????????????????(16) 7 电力变压器???????????????????????????(18) 8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23) 9 互感器 ?????????????????????????????(24) 10 油断路器 ????????????????????????????(28) 11 空气及磁吹断路器????????????????????????(31) 12 真空断路器 ???????????????????????????(32) 13 六氟化硫断路器 ?????????????????????????(33) 1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35) 1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36) 16 套管 ???????????????????????????????(37)

17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39) 18 电力电缆线路???????????????????????????(40) 19 电容器 ??????????????????????????????(43) 20 绝缘油和 SF6 气体 ????????????????????????(44) 21 避雷器 ??????????????????????????????(46) 22 电除尘器 ?????????????????????????????(47) 23 二次回路 ?????????????????????????????(48) 24 1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49) 25 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50) 26 接地装置 ??????????????????????????????(51) 27 低压电器 ??????????????????????????????(53) 附录A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54) 附录B 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值换算至运行温度时的换算系数????????(55) 附录C 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方法?????????????????????(56) 附录D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泄漏电流参考值????????????????(58) 附录E 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励磁曲线测量方法????????????????(59) 附录F 电力电缆交叉互联系统试验方法和要求???????????????(62) 附录G 特殊试验项目表?????????????????????????(64) 本规范用词说明?????????????????????????????(65)

1 总 则

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 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 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

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须静置72h 以上;220~330kV的须 48h 以上;110kV 及以下的须 24h 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2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3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1.0.7 在进行与温度及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周围的温度及湿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及仪器周围温度不宜低于 5℃,空气相对湿度不宜高于80% 的条件下进行。对不满足上述温度、湿度条件情况下测得的试验数据,应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电气设备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试验时,应注意环境温度的影响,对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应以被试物上层油温作为测试温度。

本标准中规定的常温范围为 10℃~40℃。

1.0.8 本标准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 60s 的绝缘电阻值;吸收比的测量应使用 60s 与 15s 绝缘电阻值的比值;极化指数应为 10min 与1min 的绝缘电阻值的比值。

1.0.9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予短路接地。

1.0.10 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在本标准未作特殊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100V 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V 50MΩ 及以上兆欧表;

2 500V 以下至 1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500V 100MΩ及以上兆欧表;?

3 3000V 以下至 5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1000V 2000MΩ 及以上兆欧表;

4 10000V 以下至 3000V 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0V 10000MΩ 及以上兆欧表;

5 10000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 2500V 或 5000V 10000MΩ 及以上兆欧表。

6 用于极化指数测量时,兆欧表短路电流不应低于2mA。

1.0.11 本标准的高压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 一般试验要求》GB/T 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二部分 测量系统》GB/T 16927.2、《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DL/T 474.1~5及相关设备标准的规定进行。

1.0.12 对进口设备的交接试验,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但在签订设备合同时应注意,其相同试验项目的试验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13 对技术难度大、需要特殊的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试验能力的单位进行的试验项目,被列为特殊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见附录G。

2 术 语

2.0.1 电力变压器 power transformer

具有两个或多个绕组的静止设备,为了传输电能,在同一频率下,通过电磁感应将一个系统的交流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另一系统的电压和电流,通常这些电流和电压的值是不同的。

2.0.2 油浸式变压器 oil-immersed type transformer 铁心和绕组都浸入油中的变压器。 2.0.3 干式变压器 dry-type transformer 铁心和绕组都不浸入绝缘液体中的变压器。

1 合闸操作。 1)当操作电压、液压在表 10.0.12-1 范围内时,操动机构应可靠动作; 表 10.0.12-1断路器操动机构合闸操作试验电压、液压范围 电 压 液压 直 流 交 流 按产品规定的最低及最(85%~110%)Un (85%~110%)Un 高值 注:对电磁机构,当断路器关合电流峰值小于50kA时,直流操作电压范围为(80%~110%)Un。Un为额定电源电压。 2)弹簧、液压操动机构的合闸线圈以及电磁操动机构的合闸接触器的动作要求,均应符合上项的规定。 2 脱扣操作。 1)直流或交流的分闸电磁铁,在其线圈端钮处测得的电压大于额定值的65%时,应可靠地分闸;当此电压小于额定值的30% 时,不应分闸; 2)附装失压脱扣器的,其动作特性应符合表 10.0.12-2 的规定; 表10.0.12-2附装失压脱扣器的脱扣试验 电源电压与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 失压脱扣器的工作状态 铁心应可靠地释放 铁心不得释放 铁心应可靠地吸合 小于 35%* 大于65% 大于 85% 注:* 当电压缓慢下降至规定比值时,铁心应可靠地释放。 3)附装过流脱扣器的,其额定电流规定不小于 2.5A,脱扣电流的等级范围及其准确度,应符合表10.0.12-3 的规定。 表10.0.12-3附装过流脱扣器的脱扣试验 过流脱扣器的种类 脱扣电流等级范围 (A) 每级脱扣电流的准确度 延时动作的 2.5~10 ±10% 瞬时动作的 2.5~15 同一脱扣器各级脱扣电流准确±5% 度 注:对于延时动作的过流脱扣器,应按制造厂提供的脱扣电流与动作时延的关系曲线进行核对。另外,还应检查在预定时延终了前主回路电流降至返回值时,脱扣器不应动作。 3 模拟操动试验。 1)当具有可调电源时,可在不同电压、液压条件下,对断路器进行就地或远控操作,每次操作断路器均应正确,可靠地动作,其联锁及闭锁装置回路的动作应符合产品及设计要求;当无可调电源时,只在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 2)直流电磁或弹簧机构的操动试验,应按表10.0.12-4 的规定进行;液压机构的操动试验,应按表10.0.12-5 的规定进行。 表10.0.12-4直流电磁或弹簧机构的操动试验 操作类别 合、分 合 分 操作线圈端钮电压与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 110 85(80) 65 操作次数 3 3 3 3 合、分、重合 100 注:括号内数字适用于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及表10.0.12-1“注”的情况。 表10.0.12-5液压机构的操动试验 操作类别 操作线圈端钮电压与 额定电源电压的比值(%) 操作液压 操作次数 合、分 110 产品规定的最高操作压力 3 合、分 合 100 85(80) 额定操作压力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3 分 65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合、分、重100 合 产品规定的最低操作压力 3 注:1 括号内数字适用于装有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 2 模拟操动试验应在液压的自动控制回路能准确、可靠动作状态下进行。 3 操动时,液压的压降允许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对于具有双分闸线圈的回路,应分别进行模拟操动试验。 4)对于断路器操动机构本身具有三相位置不一致自动分闸功能的,应根据需要作投入或退出处理。 10.0.13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0.0.14 绝缘油试验,应按本标准第20章的规定进行。对灭弧室、支柱瓷套等油路相互隔绝的断路器,应自各部件中分别取油样试验。 10.0.15 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压力表指示值的误差及其变差,均应在产品相应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内。 11 空气及磁吹断路器 11.0.1 空气及磁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 测量支柱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 4 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的配合时间; 6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7 测量断路器主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 8 测量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9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10 测量断路器的并联电阻值; 11 断路器电容器的试验; 12 压力表及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注:1发电机励磁回路的自动灭磁开关,除应进行本条第8、9款试验外,还应作以下检查和试验:常开、常闭触头分、合切换顺序;主触头和灭弧触头的动作配合;灭弧栅的片数及其并联电阻值;在同步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下进行灭磁试验;

2 磁吹断路器试验,应按本条第2、4、6、8、9款规定进行。 11.0.2 测量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本标准表10.0.2 的规定。 11.0.3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及测试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1.0.4 支柱瓷套和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0.0.4 条的规定进行。

11.0.5 空气断路器应在分闸时各断口间及合闸状态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磁吹断路器应在分闸状态下进行断口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0.0.5的规定。

11.0.6 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动作程序及配合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1.0.7 断路器分、合闸时间的测量,应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及气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1.0.8 测量断路器主触头三相或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1.0.9 测量分、合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 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1.0.10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0.0.12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对应于本标准表10.0.12中的“液压”应为“气压”

11.0.11 测量断路器的并联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1.0.12 断路器电容器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1.0.13 压力动作阀的动作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压力表指示值的误差及其变差,均应在产品相应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内。

2 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3 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4 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 2%。 8.0.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 7.0.9 条的规定。

8.0.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 ,应符合本标准第 7.0.10 条的规定。

8.0.5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标准第 7.0.11 条的规定。 8.0.6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电压在 110kV 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表7.0.13-1的规定;

2 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8.0.7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7.0.6条的规定。 8.0.8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0.0.1及20.0.2条的规定。 8.0.9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章的规定。

8.0.10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所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 5min,应无异常现象。

8.0.11 测量噪音应符合本标准第 7.0.17 条的规定。

8.0.12 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

8.0.13 电压等级为330~500kV 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温升不应大于65℃。

9 互 感 器

9.0.1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2 测量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anδ ; 3 局部放电试验; 4 交流耐压试验; 5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6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7 检查接线组别和极性; 8 误差测量;

9 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10 测量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 1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CVT)的检测; 12 密封性能检查;

13 测量铁心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

注:六氟化硫(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流互感器和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第1、6、7、8、9款规定进行;

9.0.2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宜低于1000MΩ;

2 测量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段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宜低于1000 MΩ,但由于结构原因而无法测量时可不进行; 3 测量电容式电流互感器的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N)对外壳(地) 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 MΩ。若末屏对地绝缘电阻小于1000 M Ω时,应测量其tanδ ; 4 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 2500V 兆欧表。 9.0.3 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上互感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测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1 互感器的绕组tanδ测量电压应在10kV测量,tanδ不应大于表9.0.3中数据。当对绝缘有怀疑时,可采用高压法进行试验,在(0.5~1) Um√3 范围内进行,tanδ变化量不应大于0.2% ,电容变化量不应大于0.5%; 2 末屏tanδ测量电压为2kV。 注:本条主要适用于油浸式互感器。SF6气体绝缘和环氧树脂绝缘结构互感器不适用,注硅脂等干式互感器可以参照执行。 表9.0.3 tanδ (%)限值 额定电压 种类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 充硅脂及其它干式电流互感器 油浸式电压互感器绕组 串级式电压互感器支架 油浸式电流互感器末屏 3 ─ ─ 2.5 6 2 ─ ─ 2.5 0.5 0.8 0.5 0.6 0.5 0.5 ─ 20~35kV 66~110kV 220kV 330~500kV 注:电压互感器整体及支架介损受环境条件(特别是相对湿度)影响较大,测量时要加以考虑。 9.0.4 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局部放电测量宜与交流耐压试验同时进行; 2 电压等级为35~110kV 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量可按10%进行抽测,若局部放电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增大抽测比例; 3 电压等级220kV 及以上互感器在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宜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4 局部放电测量时,应在高压侧(包括电压互感器感应电压)监测施加的一次电压; 5 局部放电测量的测量电压及视在放电量应满足表9.0.4 中数据的规定。 表9.0.4允许的视在放电量水平 允许的视在放电量水平(pC) 种 类 测量电压(KV) 环氧树脂及其它干式 1.2 Um/√3 电 流 互 感 器 1.2Um(必要时) 1.2 Um/√3 100 50 100 100 50 50 100 50 20 50 50 20 20 50 50 油浸式和气体式 20 ≥66kV 1.2Um(必要时) 电压1.2 Um/√3 互感器 35KV 半绝缘结构(一次绕组一端直接接地) 1.2 Um/√3 1.2Um(必要时) 全绝缘结构 1.2Um(必要时) 9.0.5 互感器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出厂试验电压的80%进行; 2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包括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电磁单元)在遇到铁心磁密较高的情况下,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1)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0%。

2)试验电源频率和试验电压时间参照7.0.13条第4款规定执行。

3)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测量,两次测得值相

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4) 电压等级66kV及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绝缘油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值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别;

5)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在高压端测量电压值。

6)对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进行感应耐压试验时,应将分压电容拆

开。由于产品结构原因现场无条件拆开时,可不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3 电压等级220kV 以上的SF6 气体绝缘互感器(特别是电压等级为500kV 的互感器)宜在安装完毕的情况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4 二次绕组之间及其对外壳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 2kV;

5 电压等级110kV 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N)对地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为 3kV。

9.0.6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对绝缘性能有怀疑的互感器,应检测绝缘介质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缘油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表20.0.1、表20.0.2 的要求;

2 SF6 气体的性能应符合如下要求:SF6 气体充入设备24 小时后取样,SF6 气体水份含量不得大于250μL/L(20℃ 体积分数)。

3 电压等级在66kV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应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μL/L)不宜超过下列任一值,总烃:10,H2:50,C2H2:0。

9.0.7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值,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宜大于10%。二次绕组直流电阻测量值,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宜大于15%。

2 电流互感器: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和平均值的差异不宜大于10% 。当有怀疑,应提高施加的测量电流,测量电流(直流值)一般不宜超过额定电流(方均根值)的50% 。

9.0.8 检查互感器的接线组别和极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铭牌和标志相符。 9.0.9 互感器误差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关口计量的互感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必须进行误差测量,且进行误差检测的机构(实验室)必须是国家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 用于非关口计量,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上的互感器,宜进行误差测量; 3 用于非关口计量,电压等级35kV以下的互感器,检查互感器变比,应与制造厂铭牌值相符,对多抽头的互感器,可只检查使用分接头的变比。

4 非计量用绕组应进行变比检查。

9.0.10 当继电保护对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有要求时,应进行励磁特性曲线试验。当电流互感器为多抽头时,可在使用抽头或最大抽头测量。测量后核对是否符合产品要求,核对方法见附录E。

9.0.11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曲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用于励磁曲线测量的仪表为方均根值表,若发生测量结果与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有较大出入(>30% )时,应核对使用的仪表种类是否正确;

2 一般情况下,励磁曲线测量点为额定电压的20%、50%、80% 、100% 和120%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压互感器(N 端接地),电压等级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压互感器最高测量点为190% ;电压等级 66kV 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最高测量点为150%;

3 对于额定电压测量点(100%),励磁电流不宜大于其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的测量值的30%,同批同型号、同规格电压互感器此点的励磁电流不宜相差30%;

9.0.12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CVT)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CVT 电容分压器电容量和介质损耗角tanδ 的测量结果:电容量与出厂值比较其变化量超过-5% 或10%时要引起注意,tanδ 不应大于0.5%;条件许可时测量单节电容器在10kV 至额定电压范围内,电容量的变化量大于1%时判为不合格;

2 CVT 电磁单元因结构原因不能将中压联线引出时,必须进行误差试验,若对电容分压器绝缘有怀疑时,应打开电磁单元引出中压联线进行额定电压下的电容量和介质损耗角tanδ的测量;

3 CVT 误差试验应在支架(柱)上进行;

4 如果电磁单元结构许可,电磁单元检查包括中间变压器的励磁曲线测量、补偿电抗器感抗测量、阻尼器和限幅器的性能检查,交流耐压试验参照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施加电压按出厂试验的80% 执行。

9.0.13 密封性能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浸式互感器外表应无可见油渍现象;

2 SF6 气体绝缘互感器定性检漏无泄漏点,有怀疑时进行定量检漏,年泄漏率应小于1%。

9.0.14 测量铁心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作器身检查时,应对外露的或可接触到的铁心夹紧螺栓进行测量; 2 采用 2500V 兆欧表测量,试验时间为 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

3 穿芯螺栓一端与铁心连接者,测量时应将连接片断开,不能断开的可不进行测量。

10 油 断 路 器 10.0.1 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 35kV 多油断路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gδ ; 3 测量 35kV 以上少油断路器的直流泄漏电流; 4 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6 测量油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7 测量油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 8 测量油断路器主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 9 测量油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 10 测量油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 11 油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12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试验; 13 绝缘油试验; 14 压力表及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10.0.2 测量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整体绝缘电阻值测量,应参照制造厂规定; 2 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在常温下不应低于表10.0.2的规定。 表10.0.2 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标准 额定电压(kV) 3~15 20~35 63~220 330~500 绝缘电阻值(MΩ) 1200 3000 6000 10000 10.0.3 测量 35kV 多油断路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anδ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20℃ 时测得的 tanδ值,对 DW2、DW8型油断路器,不应大于本标准表 16.0.3中相应套管的tanδ (%)值增加2 后的数值;对 DW1 型油断路器,不应大于本标准表 16.0.3 中相应套管的tanδ (%)值增加 3 后的数值; 2 应在分闸状态下测量每只套管的 tanδ 。当测得值超过标准时,应卸下油箱后进行分解试验,此时测得的套管的 tanδ (%)值,应符合本标准表 16.0.3 的规定。 10.0.4 35kV 以上少油断路器的支柱瓷套连同绝缘拉杆,以及灭弧室每个断口的直流泄漏电流试验电压应为 40kV,并在高压侧读取 1min 时的泄漏电流值,测得的泄漏电流值不应大于10μA ;220kV 及以上的,泄漏电流值不宜大于 5μA 。 10.0.5 断路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应在分、合闸状态下分别进行,试验电压按照表10.0.5规定执行。 表10.0.5 断路器的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最高工作电压额定电压kV kV 3 6 10 35 66 3.6 7.2 12 40.5 72.5 相对地 25 32 42 95 155 200 110 126 230 360 220 252 395 395 395 460 230 360 230 360 265 415 相间 25 32 42 95 155 200 断路器断口 隔离断口 25 32 42 95 155 200 27 36 49 118 197 225 1mi n工频耐受电压kV 峰值 460 330 363 510 630 500 550 680 740 460 510 630 680 740 520 580 790 790 790 520 580 790 790 790 注:1本表数据引自《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DL/T 593—1996; 2 设备无特殊规定时,采用最高一级试验电压。 10.0.6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量,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主触头与灭弧触头并联的断路器,应分别测量其主触头和灭弧触头导电回路的电阻值。 10.0.7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应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0.0.8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应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液压下进行,实测数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产品无要求时,可不进行; 2 电压等级在1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断路器,除发电机出线断路器和与发电机主母线相连的断路器、主变压器出线断路器应进行速度测量外,其余的可不进行。 10.0.9 测量断路器主触头的三相或同相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0.0.10 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10.0.11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10.0.12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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