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经办服务新闻稿

2018-10-18 18:16

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保障民生幸福和谐

本报记者:吴捷 通讯员:江允武 桂诗亮 喻智慧

近年来,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力推“惠民社保、便民社保、为民社保、规范社保、廉洁社保”五大理念,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水平,致力保障民生幸福和谐,促进了我市社保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1年5月底,社会保险全市覆盖人群达到180.5万人次。2011年1-5月,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使12442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3151名失业人员失有所补、509名伤残人员伤有所助、参保患者病有所医、585名参保生育人员(或配偶)生有所补、70219名农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惠民社保”:市社保局以民生利益为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一是不断提高参保人群各项社保待遇。2005年以来,连续6年共9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目前全市12.2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14.8元,年增幅达108.9元,6年累计增幅达653.44元。失业救济金经过5次的调整,从“十一五”期初的328元增至680元,增幅达352元;工伤保险待遇经过5次的调整,从“十一五”期初的1251.62元增至2183.06元,增幅达931.44元。为减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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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参保人员的负担,“十一五”期间2次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参保职工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额度达到30万元,同时降低了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从原来的800元降至700元,二级医院从原来的600元降至500元,一级医院从原来的300元降至200元,镇级医院从原来的200元降至150元。二是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筹。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性和共济性,打破行政区域内政策的差异性,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实现了“基本制度、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基金核算和信息系统”六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保障种类从门诊就医、药店购药、大病住院扩大到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及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解决了参保人员就医负担重的实际问题。三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惠及更多居民。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茂人社?2011?59号)精神,从2011年6月开始,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和托幼机构在校学生、在托学龄前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降低至每人每年60元,同时提高了城居医保住院费用待遇支付比例:统筹区域内城居医保参保人缴费年限2年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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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20%、15%、10%。四是解决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市实施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实行政府与医保基金共同负担、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不用缴费的原则,解决了这部分特殊人群参保及就医保障难题,截至2011年5月,全市共有29271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便民社保”:市社保局在经办工作中,不断改进办事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通过改善办公环境、调整窗口服务功能、建立岗位职责、实行科长领导轮值制、集中现场办公等措施,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一是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几年来,为了适应政策的变化,方便服务对象办理有关社保业务,市社保局不断调整一楼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功能,对涉及对外业务的科室,实行敞开式办公,科室整体安臵在一楼大厅办公,并按科室业务分类设臵了社保关系转移、参保信息维护、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特殊门诊申请、失业报到等12个窗口,使群众明晰办事种类,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为参保群众的即时查询提供方便,资料填写台给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征求意见箱实现参保群众对社保服务的实时监督,摆放政策宣传架让办事群众了解社保相关政策法规,设立科长及领导咨询岗热心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及受理信访资料。每日市社保局服务大厅的服务量约1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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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每年约31.5万人次。二是积极推行便民服务。市社保局在便利的窗口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等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社保业务。通过设立定点审验点与实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平均每年约为3.8万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验:根据退休人员分布,市社保局在河西、茂南分局大厅、市社保局大厅设立3个定点审验点,由专人负责进行现场集中办理。对于离退休人员生活相对集中的原破产企业生活区,市社保局派出工作组实行上门验证。三是积极实施医保“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通过设立医保定点服务点、服务点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市社保局平均每年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提供“一站式”定点结算服务2.1万人次:对就医登记、参保核查、住院核查、出院结算服务等业务,由社保局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点或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小组实行“一条龙”服务,参保人员出院时由服务点开具结算卡,参保人员凭结算卡与医院直接结算,缴清自费部分即可,既减少了参保人员出院回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的麻烦,又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现金结算负担。

“为民社保”: 市社保局重视关注民生,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一是上门宣传社保政策。定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工厂、社区上门服务,面对面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现场办理业务,变过去的坐等办理为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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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是积极扶贫工作。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扶贫”驻点,进行走访慰问,积极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争取技校的免费就读,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就医、求学问题。三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为了进一步了解民众需求,解决民众在办理社保业务中遇到的社保难题,同时也为了监督一线窗口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市社保局在一楼大厅设立“领导接访岗”,每天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确定每星期二为领导接访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负责接访咨询群众并解答处理相关问题。领导接访当天,信访承办科室综合科负责人同时到场,方便群众对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信访的方式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仅2011年1-5月,市社保局就接听咨询电话4400个,直接解答3820个,指引相关科室咨询解答580个,解答率100 %;接待群众来访390人次,解答和处理率100%;收到群众来信13封,及时答复、处理13封,答复率100 %。做到信访、咨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社保”: 一直以来,市社保局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和工作完善,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了经办行为。近年来,市社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效能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聘用人员考核办法、社保业务经办流程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因岗设人、人尽其责”的管理理念,使社保全局上下从思想上统一认识,从行动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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