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岭农贸市场运营方案(拟)
一、市场摊位基本情况
市场摊位共有248个,其中肉类48个,鱼类20个,光鸡鸭类24个,冻品24个,蔬菜类20个,豆面类12个,干货类28个,水果类36个,熟食类24个,活禽类6个,粮油铺面7个。 二、铺面基本情况
市场铺面共计53间(其中南面12——16号铺已出售),现剩东面13个,西面8个(其中24号暂时为北源东辰物业办公室),南面26个,东南面拐弯处1个。 三、市场摊位招商价格及优惠政策
塔岭农贸市场摊位/铺面租赁价格表(一)
序号 项目类别 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肉类 鱼类 光鸡鸭 冻品 蔬菜 豆面 干货 水果 熟食 活禽 粮油铺面 48 20 24 24 20 12 28 36 24 6 7 摊位规格(长×宽) 摊位租金(元/月)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1.25×1.1 37.4㎡ 37.4㎡ 400 400 350 300 250 250 250 250 400 100元/㎡ 100元/㎡ 注:以上摊位/铺面租赁期限为一年,定金1000元/个。
市场摊位/铺面招商优惠政策表(二)
项目 1 2
优惠政策 先报名者(前提是已交定金),可享受优先选摊位/铺面的权利 正式开业时,如租金一次性交完的,给予1——2个月的免租金1
或免除试业期间的租金。 3 4 正式开业开始收租金,一年之后部分摊位可以通过抽签租赁摊位。 残疾人、军烈家属租赁,可享受优惠。 商铺租赁价格表(三)
铺面 合同期限 东面 南面 西面 3年 5年 3年 5年 3年 5年 2000 2000 2500 2500 3000 3000 租赁价格/元〃月 2000 2000 2500 2500 3000 3000 2000 2000 2500 2500 3000 3000 2500 3000 3500 3000 3500 4000 备注 四、商铺招商价格及优惠政策
注:以上铺面租赁期统一只分3年、5年制两种,定金5000元/套。
商铺招商优惠政策表(四)
项目 1 2 3 4 优惠政策 先报名者(前提是已交定金),可享受优先挑选铺面的权利 租金一次性交完的,给予1——2个月的免租金 租赁期间,有优先购买房屋产权的权利,原有租金可抵购房款 免装修期间的租金(含物业费) 五、市场整体招商宣传方案
1、媒体宣传:通过与定安县政府的合作,在定安电视台、《今日定安》报纸上进行塔岭农贸市场专题介绍报道。
2、网络宣传:同步在网络上发布招商信息,比如:58同城网、定安政府网、我爱定安网等网络平台。
3、画册宣传:把制作好的招商宣传单,组织工作人员在当地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散发,比如:百佳汇、天安百货、沿江公园。 4、移动宣传:通过与定安政府、公交公司合作,在公交车身、公交站牌贴上招商信息广告。
5、广告宣传:制作一块大的室外喷绘招商信息广告,悬挂在办公室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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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活动宣传: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有关绿色食品的展销会,活动邀请海南一些知名的媒体、电视台进行全程报道,比如海南电视台、南国都市报、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 六、招商人员配备
目前招商小组成员:张永强、吴淑扬、陈业平、包康康,但都没有市场管理经验,至少需要招一名具有市场管理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市场招商管理工作。 七、招商合同(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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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岭农贸市场摊位/铺面租赁
合同书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市场 号摊位/铺面,面积 ㎡, 元/㎡,摊位/铺面 个,每个摊位/铺面 元,月租金 元,经营范围 类,租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元,实行 (一年/半年/季)支付制,以 (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 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押金 元人民币。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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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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