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知识竞赛题库

2018-10-20 11:29

卫生监督知识竞赛题库

1、 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适用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几类,共多少种?(三

类,37种)

3、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对疑似病人采取的措施

(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4、 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菌

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5、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

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

6、 对本行政区内的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须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7、 封锁大、中城市的传染病疫区,须经(国务院)决定。 8、 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或者国务院可以决定对疫区实施封锁。

9、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

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需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10、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

暴发、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需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11、 可以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

息的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2、 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由(省级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向疫苗

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规定的证明文件,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14、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完成。

15、 卫生执法文书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

签名。

16、 疫情报告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内容、程序、

方式和时限)等报告传染病。 17、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18、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浆)人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

(两)次出筛阳性结果的,应按照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9、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动物防疫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

疫情通报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

20、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有权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2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

准确)。

22、 《传染病防治法》第68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

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和警告)处罚。 23、 《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规定,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

病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和警告)处罚。

24、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传染病乙类病种共有(25)种。 25、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修订前

增加了几种(2)。

26、 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27、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

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通过网络直报。

28、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报

告或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29、 除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报告或传染病暴发疫情,对于其

他传染病病例,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

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30、 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

报告。

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脊髓灰质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

政部门。

32、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同时在(6)

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

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4、 医务人员使用的针头、备皮刀等医用锐器,使用后应当如何处

理?(直接放入利器盒)

35、 发生医院感染的主要原因(发现不及时和控制措施不利)。 36、 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在使用前应如何处理?(灭菌处理) 37、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

菌)水平。

38、 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

平。

39、 手术室在完成了隔离病人的手术后应如何进行处理?(终末消

毒)

40、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几类?(5类) 41、 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2、 废弃的汞温度计属于(化学性废物)废物。

4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

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4、 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5、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在(48

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8小时)

46、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定期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47、 医院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应(半年)监测一次。 48、 环氧己烷灭菌效果监测频次为(每次)。

49、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使用中的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生物监测,其

监测时间为(每月一次)。

50、 产房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cm2 51、 呼吸道发热门(急0诊至少要设置(2)个诊室。

52、 医疗卫生机构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要求。

53、 接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

情报告后,城市应在(6)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

54、 接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

情报告后,农村应在(12)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

55、 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必须每(1)年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

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6、 出售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未进行消毒处理,可

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57、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

(4年)。

5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1)年复核一次。

59、 消毒剂在生产过程中添加抗生素类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60、 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每个)产品消毒作用因子强度或与

消毒灭菌效果相关的理化指标进行检测。

61、 黏膜消毒剂在使用浓度下,对检验项目规定试验菌的有效作用

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2、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63、 从事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

64、 隐形眼镜护理液以及其他有特殊卫生要求的消毒产品生产、分

装的车间洁净度要求(100000级以上)。

65、 10万级洁净度车间的空气微生物检测要求浮游菌数≤(500)个

/m3 )

66、 消毒产品生产要建立留样观察制度,留样观察期限至少为产品

有效期满后( 3 )个月。

67、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应当离地、离墙存放不小于(10)厘米。 68、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另设分厂(车间)的,应当按《消毒管理办

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69、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四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消

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换发企业卫生许可证

70、 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71、 医疗执业监督的相对人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72、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

年校验1次

73、 申请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申请合作期限不得超过(20)

年,期满后如需要可申请延续

74、 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方可申请

个体行医

75、 终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得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重新注册)

76、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得有效期是(5年)

77、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应取得(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

证)

78、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

79、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80、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81、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总投资金额不得少于(2000万) 82、 国家提倡自愿现血健康公民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83、 血站对献血者采集血液,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 84、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

辖区内的单采血浆站检查不少于(2)次

85、 血站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前继续教育。 86、 〈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检测和供血的原始记录应当至

少保存(10)年

87、 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必须用于(临床)

88、 血站的临床用血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卫

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9、 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审批

90、 血站人员任职要求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

总人数的(75%)以上

91、 根据〈献血法〉的规定,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除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并

处(10万)以下罚款

92、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得,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93、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得,处(5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4、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血站应当办理再次

执业登记

95、 〈血站执业许可证〉得有效期为(三年)

96、 医疗机构在应急用血需要时,临时采集血液后应在(10)天内

将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97、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27条规定,血液发出后,受血者于供

血者得血样保存在2-6设施度,至少保存(7)天

98、 单采血浆站得合格血浆者应为(年龄18-55周岁)得身体健康

得本地固定居民

99、 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后应在(1小时)储存在-25度得冰柜内 100、 单采血浆站职工总数不少于(15人)

101、 供血浆者两次供血浆得时间间隔为(大于等于14天) 102、 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液后应在(6小时)内冻存成型 103、 单采血浆站站长应该具有(中专以上)

104、 卫生部〈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规定,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

者不低于卫技人员总数得比例为(30%)

105、 依照〈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规定,设置单采血浆站必须配备

得单采血浆机不少于(12)台

106、 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卫生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查处的活动。

107、 按卫生监督的对象分类,卫生监督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

生监督。

108、 卫生监督行为一经生效,非依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

意变更和撤消。这是卫生监督行为确定力的体现。

109、 卫生监督行为因法定事由而被依法废止,由此给相对人的合法

权益造成损失的,卫生行政部门应适当补偿。

110、 卫生行政处罚按照地域标准行使管辖权,其具体标准是违法行

为地。

111、 M省X市的Y县卫生行政部门与M省J市的K县卫生行政部

门因管辖发生争议而又无法协商一致,应报请M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112、 当事人对某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有异议时,应向原处理

该事项的卫生监督机构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113、 200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

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组织领导,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做出了更具体的部署,进一步促进了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114、 在我国最早以法律形式确立行政执法告知制度,是1996年3

月17日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

115、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条规定:“听证由卫生行政机关内

部法制机构或主管法制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该规定的目的是发挥好听证的内部的监督作用。

116、 卫生监督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117、 对“较大数额罚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没有

具体的规定,在确定“较大数额”标准时,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的规定。

118、 合议是指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案件调查完毕,并写出案件调查终

结报告后,由承办人员和有关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处罚内容、法律依据等进行讨论、分析,并形成综合处理意见的一种审议制度。

119、 合议主持人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合议参加人员,合议参加人员应

包括该案的“办案人员”。

120、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工作。 121、 听证程序中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122、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担任一定级别的特定职

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3、 “当卫生监督员符合法定回避条件,但既没有当事人申请,该

监督员也未自行回避时,有权机关可以不经申请直接做出回避

决定。”这属于回避中的职权回避。

124、 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两个证据,其证明力的表述是原始证据优

于传来证据。

125、 199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是我国卫生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中,明确指出了我国卫生监督体制的发展方向。

126、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

法制建设新形势的需要,2000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商中编办、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印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开始了公共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127、 2000年7月财政部、计委与卫生部下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

策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对各类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范围和补助方式。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要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128、 2005年6月,卫生部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129、 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

法行政。

130、 在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中,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的规划与指导,负责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1、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

见》(财社[2000]17号)的有关规定,卫生监督机构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13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统筹规划、综合设置的原则,利用现

有资源,健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管理。

133、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中共、

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统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 134、 《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规定录用卫生监

督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卫生监督员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组织和印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35、 卫生监督员的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律和业务知识、工作

能力、工作质量等。考核结果与评价应通知本人,并存入卫生监督员管理档案,将其作为考评、奖惩、晋级、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任为卫生监督员。 136、 《传染病防治法》界定了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发现

传染病疫情时的职责和任务。

137、 迄今为止,卫生部发布实施了190项行业卫生标准。WS是行

业卫生标准的代号。

138、 迄今为止,卫生部发布实施了442项食品卫生标准。GB是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的代号。

139、 截止到2005年,我国国家环境卫生标准已经发布的有13大类

159个。化妆品卫生规范不在国家环境卫生标准范围内。 140、 职业卫生标准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对职业活

动中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卫生要求作出的技术规定。 141、 食物中毒采样一般要求采集的样品应具有典型性。

142、 仲裁检验的抽样,要求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抽

样,如无国家强制性标准抽样方法的,应当首先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抽样方法执行。

143、 危险性评估中危险性特征描述是对有害物质发生的概率及其产

生的有害作用的严重性进行定性定量估计。

144、 与法制监督相比,卫生监督稽查更侧重于事前监督和动态监督。 145、 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应当于稽查结束

之日起10日内,将稽查结果形成稽查建议,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反馈给卫生监督机构。

146、 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被稽查单位在接

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且还要将整改情况报告稽查单位。其时限要求是30日。

147、 对于造成卫生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一般情况下由行政执法

人员所在机构根据情节做出处理,但不能开除公职。卫生监督

稽查部门对发现的涉及卫生监督员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所移送案件必须得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148、 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开展现场调查,是履行卫生监督稽查职责的

需要。卫生监督稽查员在向管理相对人了解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依法履责情况时,应当以卫生监督员的身份,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件。

149、 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项目和内容。 150、 卫生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权力,必须符合法律的

规定和法定权限。

151、 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自2004年11月17日起实施。 152、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的内容分类,可将卫生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

可和资格许可。

153、 对许可事项不属于卫生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请,卫生行政

机关应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权受理申请的机关申请。 154、 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性质呢感许可证发放期限未作特别规定

的,应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办理。

155、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

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卫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156、 因撤消卫生许可,可能会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卫生行政

部门可不予撤消。

157、 根据卫生监督检查与相对人活动的时间关系,卫生监督检分为

事前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

158、 卫生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或查明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规范以

及执行卫生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的情况。

159、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

容,或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和危害事件的发生而实施的强制性限制相对人权利的行为。 160、 在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中,预防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制

止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和保障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是根据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目的的不同划分的。

161、 《职业病防治法》第57条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

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可以采取封存临时控制措施。

16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等措施,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63、 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

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者防止危害发生,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临时性控制的措施。 164、 根据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目的的不同,可以把卫生行政强制

措施划分为预防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制止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和保障性卫生行政强制措施。

165、 被法律授权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主体的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

件: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有偿服务。

166、 在需要制止卫生违法行为、防止证据灭失、避免危害发生、控

制危险扩大等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危害社会的状态发生为根本目的,这是反映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即时特征。

167、 卫生行政处罚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依据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168、 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主体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 169、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

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70、 生产伪劣产品最,伪劣产品未出售,货值达15万以上的应移交

公安机关。

171、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

罚。

172、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173、 现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2日内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

日内交指定银行。

174、 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175、 经听证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根据的

事实和证据应当为经过听证、质证的事实和证据。

176、 行政诉讼期间,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

177、 卫生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78、 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耕具下级卫生行政机关的请求处理下级

卫生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

179、 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如果受移送地的卫生行政

部门认为移送不当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180、 人们对偶然发生的事件称为:突发事件。

18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颁布实施。 182、 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县(市、区)为单位

发生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属于重大(Ⅱ)级事件。

183、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分级实行管理。

184、 食物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85、 卫生监督机构在调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主要职责是:

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取证。

18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是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20条规定的。

187、 发现不明白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时,应当在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

方式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即可。

18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结束应当具有相关隐患或危险因素消除

条件。

189、 卫生监督专案的调查程序是卫生监督调查程序的一种特殊情

况。

190、 卫生监督专案领导小组负责对专案的领导和审查工作,其组成

人员应由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191、 卫生监督专案调查结果的“情况通报”是对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的:下行文。

192、 监督处罚个案报告卡使用时,要求有处罚报卡,无处罚不报。 193、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软件系统的特点是网上直报。

194、 卫生监督信息队伍建设必须做到卫生监督信息人员应先培训后

上岗,并相对稳定。

195、 对突发饮水卫生事件,若现场发现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物品,

应当检验或消毒。

196、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结束由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反应的建议。 197、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最长期限是7天。

198、 当事人对作出回避决定的上级机关的裁决不服,应当遵守该最

终裁决。

199、 违反回避制度而作出的卫生监督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00、 合议人员必须由3名以上单数的卫生监督员组成。

201、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

辩。”该规定是告知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02、 按卫生监督的行为特征分类,卫生监督包括依职权卫生监督行

为和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

203、 卫生监督行为成立的内容要件是法律效果的存在。 204、 卫生监督是实施卫生行政执法的行为。

302、政府对社会的卫生监督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予以实施:一是把住

预防性卫生监督关,二是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30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卫生监督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 304、1974年至1976年全国普查了290万接触何种因素的作业工人(矽尘)

305、1981年全国普查了近百万接触何种因素的作业工人(毒物) 30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八字方针是指(革、水、密、风、护、管、教、查)

307、《尘矽病防治条例》颁布日期正确的是(1987年) 308、《职业病防治法》事实日期是(2002年5月1日)

421、 洗浴场所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卫生监督主要是审查卫生学评价

报告。

422、 游泳场所设计竣工阶段卫生学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池水净化消

毒和机械通风设施的设计、安装及运行效果。 423、 1-2星级宾馆饭店客房空气中CO2含量为≤0.10%。

424、 美容、理发工具应采用的消毒方法是使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 425、 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 mg/L,需4小时更换一

次。

426、 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接触传播。

427、 当公共场所内发现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报告。

428、 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排在前五位的省份为(按照从多到少

排列)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 429、 不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产品是祛痘。

430、 目前不属于法定的化妆品皮肤病的是化妆品性湿疹。 431、 目前,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管的主要技术依据是《化妆品卫生规

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32、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施行时间是1990年1月1日。 433、 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

434、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有效期为4年。

435、 化妆品企业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处以停

产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处罚。

436、 化妆品卫生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437、 氢醌作为皮肤亮白剂在祛斑类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浓度是不得

使用。

438、 不得用于化妆品的原料是仲双烷链醇胺。

439、 吡硫翁锌(ZPT)作为去屑剂在去头皮屑香波中的限值为1.5%。 440、 化妆品中的限用紫外线吸收剂有24种。 441、 砷在化妆品中的限值为10mg/kg。

442、 没有涉及化妆品标签的标注内容的法律、法规是《行政许可法》。 443、 制作车间是加工化妆品的重要部门,设置上应与配料间和半成

品存放间相连。

444、 化妆品企业厂区设置污物收集设施,废弃物应有密闭存放设施,

要定期清洗、消毒,污物不得外溢,应于24小时内运出厂区处理。

445、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446、 化妆品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 447、 生产车间采用紫外线消毒的,使用中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不得

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米吊装。

448、 化妆品生产中常常需要对一些原料、生产用水、容器和生产设

备进行消毒处理,其中对粉末原料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是辐照

消毒。

449、 国产特殊化妆品的受理程序是经生产能力技术资料审核和相关

检验完成后卫生部受理。

450、 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批准部门是卫生部。 451、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452、 化妆品生产车间周围30米范围内无有毒有害污染源。 453、 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540lx。 454、 化妆品经营单位不可以经销的化妆品是暗示特殊功效的普通化

妆品。

455、 经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持有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

准文件。

456、 国产特殊化妆品标识、标签、说明书不应标注适应症。 457、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其处理原则》包括6种病变类型。 458、 化妆品斑贴试验是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

459、 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其发病机制包括化妆品溶解

皮肤角质。

460、 截止2005年底,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有13家。 461、 饮用水可引发人群地球化学性高氟、低碘、高砷疾病。 462、 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463、 我国第一部有关饮用水卫生的法律文件是1989年实施的《传染

病防治法》。

464、 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

地质矿产部发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465、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37种结定传染病,

其中甲类1种、乙类6种、丙类1种,其中传播途径之一,可经饮用水传播,为介水传染病。

466、 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73

条所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指霍乱)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67、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

468、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

证。

469、 行政解释的效力与原法律法规有相同的效力。

470、 欧盟成员国的饮用水法律法规内容上基本类似,一般以德国为

蓝本。

471、 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企业标准复审周期不超过三年。 472、 GB5749-2006规定,为达到法定的饮用水水质限值,集中式供

水单位的卫生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473、 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时的培养温度是44.5℃。

474、 GB5749-2006与GB5749-1985相比,水质指标增加至106项,

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475、 饮用硝酸盐超标的饮用水可能引起人群高铁血红蛋白症。

476、 毒理指标铅由GB5749-1985的限值0.05 mg/L修订为

GB5749-2006的0.01mg/L,镉由GB5749-1985的限值0.01 mg/L修订为GB5749-2006的0.005mg/L。 477、 溴酸盐是臭氧消毒的副产物。

478、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中,将浑浊度归类为微生物指标类。 479、 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浑浊度限值为1NTU,水源与净水

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NTU。

480、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01年发

布。

48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号是GB17051-1997。

48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划分五类,其中Ⅱ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483、 美国饮水标准的制定部门是国家环境保护局。

484、 当地政府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划

定水源保护区,并发布实施。

485、 多数以地表水为水源的自来水厂采用氯气消毒过程中,均采用

两次投加,前加氯产生的消毒副产物明显高于后加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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