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原》
哲学: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世界观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体系,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把握;是对自然知识、
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本质和规律;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具有阶级性。
哲学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内容:
第一,思维和存在、精神和自然界、意识和物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意识第二,唯心主义则相反。唯物主义在其发展中经历了三种形态,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在其发展中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第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人们能不能认识、反映现实世界的问题。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完整而严密的科学体系,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实践性、革命性和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其中,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显著、最根本的特征。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第一,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分析社会现象,达到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自觉投身伟大的社会实践。第二,它能使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自觉地将自己培养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及其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列宁)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存在于人的感觉之外,但能为人的感觉所反映和认识。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在哲学上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一,它坚持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唯物主义立场,批判了唯心主义。第二,强调物质的可认识性,批评了不可知论。第三,把客观实在性作为物质的共性或唯一特性,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物质结构从而对物质概念的机械片面理解。第四,把实践纳入物质观,实现了本体论与认识论、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物质和运动不可分。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世界上不存在不运动的物质,也不存在无物质的运动。唯心主义主张无物质的运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主张无运动的物质,它们的共同错误是把物质和运动割裂开来。 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
运动是绝对的,所有的事物在所有的时刻都在运动。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永恒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暂时的。二者是不同的。二者的统一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静结合。
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要求人们在观察事物时要善于在运动中把握静止,在静止中把握运动,把变与不变辩证地统一起来。形而上学、绝对主义者夸大事物静止的一面,否认运动,结果导致僵化、不变、不动的观点。相对主义者则夸大事物运动的-面,否认静止,抹煞事物之间的界限和质的区别,结果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如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提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
承认运动的绝对性,并不否认静止的存在。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情形,是指如下两种状态:一是说相对特定参考系而言,事物未发生位置的移动;二是说事物处于细微的量变阶段。
认识静止具有重要的意义。静止是物质分化的前提,也是区分和认识事物不可缺少的条件。 实践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本质)。类型:物质生存实践、社会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基本特征是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基本形式是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从真理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2)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唯一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则是指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的条件性。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 首先,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人类的本质力量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确证。
其次,实践集中体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最后,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时对象性的活动,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在改造着人类社会。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第一,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和中介,实现着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性。第二,实践创造了人类世界并构成了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
1
2 《马原》
的基础。
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一是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二是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意识与物质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意识决定于物质。从起源上,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从本质上,它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从作用上,意识作用的发挥必须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
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即意识具有能动性。其能动性表现在: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意识活动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意识活动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作用。
意识与物质的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意识决定于物质,它要求我们坚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一切从实际出发。第二,意识的能动性要求我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坚持求实的科学精神的同时,要有高度的革命和工作热情。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发展必然趋势,代表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事物。 原因:一是事物自身内在的否定性为新生事物的出现和产生提供了根据和动力源泉,宇宙间新陈代谢是不可抗拒的。二是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即它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的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三是在社会领域新生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1.新陈代谢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2.新事物在本质上比旧事物优越3.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往往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现实性与可能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可能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的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包含于事物之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将会变为现实的趋势;现实是指已经成为现在存在的客观实在。可能不等于现实,现实也不等于可能。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可能与现实相互依存,可能是未展开的现实,现实是已展开的可能;可能和现实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掌握可能与现实关系的意义在于,一是要严格区分可能和现实的界限,把工作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二是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创造条件把现实的可能变为现实;三是在实践中要有两种准备,争取好的可能,对坏的可能加以防范。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3)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矛盾:
矛盾: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对立属性(斗争性)、统一属性(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含义:(1)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2)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斗争形式: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两者关系:
(1)两者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2)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矛盾运动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2)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3)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2)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2
3 《马原》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向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同一的。
它们之间的对立表现在: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首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不能脱离特殊性而存在,一般寓于个别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又同普遍性联系着,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与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其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再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这个道理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是它提供了正确认识事物矛盾的根本方法,即特殊(个别)——普遍(一般)——特殊(个别)?。二是由于矛盾有其特殊性,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三是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这一产物的具体表现。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它们的对立表现在,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结、相互依存与相互渗透、相互贯通。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对立。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二者是有区别的。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一方面,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矛盾双方的同一不是完全的等同,而是包含差异和对立的同一。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的矛盾双方的差别、对立与排斥,缺乏联系的两个方面构不成矛盾。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要懂得斗争性贯穿矛盾始终,是绝对的。同一性是指事物的静止和稳定,是相对的。二是要看到二者的联系和不可分离,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要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把保持稳定和寻求发展结合起来。 质量互变原理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凡物必有质,凡质必有物。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统一的,量变不一定事物的质变。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要掌握适度原则。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质量互变规律)及其意义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的对立表现在,量变是事物数量和场所上的变化,是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不显著、微小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改变,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其特点是显著性和突发性。 二者的统一表现在,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体现巩固着量变的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中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推进事物变化发展。这也是质量互变规律。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行和飞跃性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要求人们,要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和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结合起来。做任何事情要想成功,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点一滴地进行积累,要防微杜渐,避免坏事情的发生。另外,对事物的发展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只要方向正确,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质量互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的否定观的基本内容: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并通过自我否定实现事物的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3.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又保留。
前进性体现在(规律):前进行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这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意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在实践中不要贪图走直路,要有经受曲折、
3
4 《马原》
挫折的准备。要反对否认事物发展的循环论和否认事物发展道路曲折性的直线论两种错误。
辩证的否定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其一,它使我们懂得否定就包含在事物自身,要全面地看待事物,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其二,否定意味着联系和发展,不是简单地宣布为无或绝对地坏。其三,要科学地看待历史文化遗产和国外的文化,对他们要既批判又继承,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其现实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和发展 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学习这一观点就要懂得世界上的事物不能孤立存在,每一事物都同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学会用整体的观点看问题,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处理好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的关系。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一种上升、前进的运动。这一观点要求人们要解放思想,用发展着的眼光对待一切,不断地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保持统一,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两点论”和“重点论”及其意义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方法论要求。“两点论”要求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能忽略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否则只看到主要的就是“一点论”。“重点论”是在坚持“两点论”的基础上,要着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不分主次、不抓重点,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
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理的意义,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看到主流,又不能忽略支流。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充满信心,及时消除负面或不安的因素,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手抓”结合起来。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具体表现在: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第二,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形而上学则认为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上的变更。
第三,唯物辩证法主张用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分析问题,形而上学则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犯了片面性的毛病。 第四,唯物辩证法承认事物的矛盾,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的矛盾。这是二者的根本对立。 实践与认识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实践第一的原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的检验。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及特点:
本质: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特点:首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其次,辩证唯物主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多方面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不同回答
唯物主义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
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出是消极地、被动得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产生的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的对立表现在,两者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其对事物的反映程度、特点、形式是不同的,二者有着质的区别。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只有对感性认识进行概括、抽象才能形成理性认识,离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只有发展、深化到理性认识,才能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才能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
4
5 《马原》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经验论忽视理性认识,唯理论则轻视感性认
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分别犯了类似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
辨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其主要表现在:
(1)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4)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阐述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
1)反映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定性。反映特性就是人的认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和摹本,它总是力图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反映的摹写性表明了反映的客观性。 2)能动的反映具有创造性,如果把人的对于对象的反映过程看做是一种信息活动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接受,而且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分析、选择、运用、重组、整合、建构和虚拟。
因此,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能进一步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在,而且能进一步揭示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人不仅能够反映现实中的事物,而且能够塑造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物。总之,反映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创造性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其现实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学习这一观点就要懂得世界上的事物不能孤立存在,每一事物都同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学会用整体的观点看问题,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处理好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的关系。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一种上升、前进的运动。这一观点要求人们要解放思想,用发展着的眼光对待一切,不断地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保持统一,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真理与价值
真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真理的客观性表现:(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作为一种主观的思想形式,是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部客观世界作为认识对象的。(2)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真理最根本特征: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揭示,在于思想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致性。
*唯物主义之所以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是因为它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这最基本哲学前提。
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真理是客观的,没有阶级性。 真理的客观性表现在,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重属性。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二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内容表明了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小。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缪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质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首先,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时有条件的,有限的。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辨证统一的:
(1)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 (2)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辨证转化的。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表现在,首先,二者相互联结、相互渗透。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其次,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每一个真理都是相对真理,都是对事物及其规律近似正确的反映。而每一个相对真理又包含着绝对真理的颗粒。真理的发展过程是不断接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过程。另外,在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统一问题上,要反对片面夸大真理绝对性的绝对主义和否认真理绝对性的相对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坚持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理论,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坚持是因为它有绝对性的一面,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反映。发展是因为它有相对性的一面,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客观条件不断发生转换,已取得的真理性认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