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终稿2016

2018-10-22 11:35

托合同书。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工程竣工验收前或移交运行管理手续办理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作。移交运行管理时尚未完工的部分,承包人还应继续负责该部分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应提交(人民币现金形式)履约工程保证金,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首期申请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待合同完工验收后一次性返还,但不计利息。当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限警戒值时,在签订合同前还应提供中标价与低于招标控制价下限警戒值差额的附加履约担保,该附加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后一次性返还。

4.2.2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包含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4.5.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进行任命。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更换。

①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②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③ 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④ 死亡;

⑤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⑥ 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⑦ 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一旦工程开工,原则上不得更换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若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等四者之一的,将扣罚施工单位3万元/每次。

4.5.2在工程主体施工期间,承包单位任命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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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必须超过50%的施工工作日,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驻现场必须超过95%,到位情况以建设单位旁站人员考勤签到检查为准,若承包单位任命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不按要求到位的,扣罚承包人中标价的5%。承包单位的投入的本工程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离开工地管理现场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不称职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更换,并扣罚承包单位3万元/每次。

4.5.3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且承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经建设方三次或以上提出整改要求而施工方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由建设方另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未完成工程的施工。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无 型号及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材料名称 无 材料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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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施工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设备状况 无 数量 移交地点 计划移交日期 备注 注 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中 /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6 文明施工

9.6.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将作不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罚款人民币5000元,该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关键阶段工期:2016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合同内工程内容并通过所有单项工程验收。 (2)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7月23日(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3)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2月20日,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竣工(完工)

承包人应在第10.1.1项和第11.5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报告(或签证)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需要增加费用的,按照第15条、第16条的约定办理;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1 款的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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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手续;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2 承包人在工程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异常恶劣的气候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不利影响,因此异常恶劣的气候属于其承担的风险范围。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序号 注:表中“项目及其说明”和“要求完工日期”与第10.1.1项对应。 11.6 工期提前

双方对工期提前的奖励约定: / 。

项目及其说明 总工程内容 要求完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与其雇佣的工人以及承包人与分包商之间纠纷引起停工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参照第11.3 款的约定办理。

15 变更

15.1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及监理人都可以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因设计修改、变更,发包人要求中标单位施工时,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设计变更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5.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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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施。如遇危及工程安全或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紧急情况,项目法人可先组织实施,并同时组织有关单位现场确认,并将有关资料报市水务局审批,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15.3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15.4设计变更的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变更的原因和依据(附设计变更的会议纪要); (2)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附设计变更通知);

(3) 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 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5) 监理人与发包人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15.5 设计变更在得到发包人批准,在确定了变更工程的内容后,其增、减部分的承包价按本合同16.6款进行调整。

15.6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15.15.1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按“综合单价承包”的方式进行计量。

15.55.2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三方根据设计修改通知共同签证,依据各项增减工程内容和协商的相应单价和费率,对原投标书的总报价进行调整。

15.7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商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进度款支付。

15.8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承包人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5.9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合同文件有关合同索赔的规定执行。

16 价格调整

取消原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并代之以: 16.1 错项、漏项工程的合同价格调整 16.1.1永久工程:

1)错项工程:经监理机构确认的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单项工程是指经监理机构确认的该单项工程总造价在10万元以上或占总承包价的3%以上<含3%>的单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在±10%内,合同不调价;否则,只调整超出±10%以外的部分。

2)漏项工程:经监理单位核定属于漏项工程的,可进行合同价格调整。 16.1.2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单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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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招标条件 ..............................................................................................................................................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联系方式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 11 2.招标文件 ............................................................................................................................................13 3.投标文件 ............................................................................................................................................14 4.投标 ....................................................................................................................................................18 5.开标 ....................................................................................................................................................18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 .....................................................................................................................33

1、评标方法 ............................................................................................................................................37 2、评审标准 ............................................................................................................................................37 3、评标程序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43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44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4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 ................................................................................................................56 第二卷 ......................................................................................................................................................................59 第六章 图纸(另附) ............................................................................................................................................60 第三卷 ......................................................................................................................................................................6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2 第四卷 ......................................................................................................................................................................6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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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中山市农业局、中山市财政局联合以 中土函【2015】22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建设地点为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左步村(主要分布于大茅岛)、南朗村、华照村等4个行政村范围内。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500亩,其中南朗村233.81亩,华照村1026.47亩,左步村1409.43亩,崖口村3830.29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出水象水库灌排两用渠1条,共549.4m;盖板16座;整修2m生产路1条,共170m;整修2.3m生产路1条,共381.4m;整修2.4m生产路1条,共192.1m;整修2.5m生产路5条,共2942.2m;整修3m田间道6条,共2984.1m;整修4m田间道10条,共5411.8m;警示柱840座。

本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拟计划从2016年7月23日开工(最终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至2016年12月20日完工并通过所有单项工程验收。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约为1253.1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部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125.8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建设方提供的2015年度中山市南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图册以及中介预算报告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单位凭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且开通“水利行业”的招投标数字证书(GDCA-KEY)进行报名。

2、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 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广东省外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协助进行查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文件);

③投标单位近三年(自2013年0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1宗施工合同总价在500万元或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业绩,应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和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验收证明文件。(注:金额以

3

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验收报告或业主验收证明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④本工程招标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评标及定标会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地 址: 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26号 邮政编码: 528451 联 系 人: 黄焯钦 电 话: 0760-8552107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层 邮政编码: 528400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8576229447 传 真: 0760- 88331761 电子邮件: 352387919@qq.com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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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名称: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26号 招标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 联系人:黄焯钦 电话:0760-85521073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层 联系人:吴晔 电话:18576229447 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中山市南朗镇 专项财政资金 100% 已落实 本次招标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建设方提供的2015年度中山市南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图册及其中介预算报告书为准。 计划工期: 15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07 月 23日(最终已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合格 施工安全:保证施工期间杜绝死亡事件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执行。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般事故,接受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文明施工: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1、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单位凭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1.1.5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1.3.3 质量要求 1.3.4 安全文明施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

3.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6.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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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施 工 承 包 合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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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

目名称), 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履行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

(6)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专用合同条款)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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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全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四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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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 合同完工 验收之日起一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协议书

(2)履行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

(7)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8)图纸;

(9)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其它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2.3.4 双方对外运弃土的堆放按下面的方式处理。

外运弃土堆场由乙方自行解决,工程量清单中土方挖运单价已包含弃土堆场租金、平整费用、污染治理费用、施工现场与堆土场间道路通行费用等;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运距为参考距离,单价不因实际运距的调整而变更。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详见监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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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④ 死亡;

⑤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⑥ 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⑦ 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一旦工程开工,原则上不得更换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若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等四者之一的,将扣罚施工单位3万元/每次。

在工程主体施工期间,承包单位任命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驻现场必须超过50%的施工工作日,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驻现场必须超过95%,到位情况以建设单位旁站人员考勤签到检查为准,若承包单位任命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不按要求到位的,扣罚承包人中标价的5%。承包单位的投入的本工程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离开工地管理现场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不称职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更换,并扣罚承包单位3万元/每次。

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且承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经建设方三次或以上提出整改要求而施工方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由建设方另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未完成工程的施工。

10.6交易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交易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中发改函[2014]190号文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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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务 类 型 率 费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0以上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1.1% 0.8% 0.5% 0.25% 0.05% 0.01% 1.5% 0.8% 0.45% 0.25% 0.1% 0.05% 0.01% 1.0% 0.7% 0.55% 0.35% 0.2% 0.05% 0.01% (1)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过程如下: 以招标价约1125.80万元为计算基数,中标后以中标价计取。 ①100万元×1.0%=1.0万元; ②(500-100)×0.7%=2.8万元; ③(1000-500)×0.55%=2.75万元; ?(1125.80-1000)×0.35%=0.44万元 即最终的招标代理总酬金=1.0万元+2.8万元+2.75万元+0.44万元=6.99万元。 (3)交易服务费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有疑问可致电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760-89817361。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中发改函[2014]190号文的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500万以下 服务 交易服务费费率 0.17% 0.15% 0.13% 0.11% 500万-1000万 1000万-2000万 2000万以上 例如:某项目招标的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费收费额如下:500万元×0.17%=0.85万元,(800-500)万元×0.15%=0.45万元,合计收费=0.85+0.4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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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 2.1.1 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业绩 诚信 其他 评审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商务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 初步评2.1.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审标准 否在报价总表中单列或是否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费总额。 投标报价的明细程度是否至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是否包括材料价格明细表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价格表。 技术标(基本资料) 技术标标记及签字盖章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五章规定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要求 符合第五章规定 符合第五章规定(本项不适用) 符合第五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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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基本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 款规定(如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 款规定(如需) 编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0 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10 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0 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0 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0 分 6、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 20 分 7、资源配备: 20 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2.2.2 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4家单位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标报价小于或等于4家单位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n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n+1、n+2、n+3....名次。若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对商务标排名前6名(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函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技术标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排名先后,若技术标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当技术标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6家进行评审(有效商务标不足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商务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3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者不足3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2.3 投标报价的排序 2.2.4 中标单位的确定及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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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分因素 得分率(优100%、良80%、中60%、差20%) 优1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8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6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差2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优10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 良8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比较清晰。 中6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但解决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基本具有可操作性,或保障措施基本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 差2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不安全、不经济,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阐释不清。 优20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16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12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4分: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优1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良8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 中6分:有基本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采用规范正确。 差2分: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 2.2.5 评分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1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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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优10分:环境保护措施有针对性、合理,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良8分:环境保护措施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中6分: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2分:环境保护措施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优2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16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12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4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优10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8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6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2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20分) 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 优10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良8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需要。 划及保证措施(10分) 中6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2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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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结合采用 中府[2009]138号文综合评估法B和中府办[2011]83号文评标办法。

1.1评标委员会按照2.1.2款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符合2.1.3款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4家单位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4家单位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n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n+1、n+2、n+3....名次,若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1.2 对商务标排名前6名(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按照本章第2.1.3 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符合2.1.3款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按2.2.5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60分合格),经评审合格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技术标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6家进行评审(有效商务标不足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商务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3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者不足3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3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则以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优先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技术标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随机确定中标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排序

投标报价的排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中标单位的确定及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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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的确定及中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评分标准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3.1评标准备; 3.2初步评审: 3.3详细评审; 3.4澄清、说明或补正;

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七。 3.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1.3熟悉文件资料

3.1.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1.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3.1.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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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3.1.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3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评审不合格。

先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按本章第2.2款确定商务标排名。然后再对商务标排名前六名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资料进行初步评审。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 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对商务标进行评审,确定各投标人商务标排名。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4家单位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4家单位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先从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n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数),然后再从报价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n+1、n+2、n+3....名次。若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3.3.2 技术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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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款规定对技术标的初步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的按2.2.5 款规定对技术标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 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为合格。 3.3.4对商务标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函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技术标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6家进行评审(有效商务标不足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商务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达到3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商务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者不足3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则以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优先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技术标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随机确定中标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6.1.3 有关暂停、终止或重启电子招标投标的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3.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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