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案例1.某投资公司建设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该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B单位中标。双方按规定签定了施工承包合同。
问题:
(1)E单位的投标文件按要求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因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应视为违约行为。
(3)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投标的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案例2.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 5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1月20日上午10: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1年1月20日,A、B、C、D 4家投标单位在上午10: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上午11: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问题:
(1)B、C、E三家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答:(1)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C、E两家标书为无效标。C单位因投标
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要求,为废标;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按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答: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通常情况下,废标的条件有哪些? 答:废标的条件如下: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案例3.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答:1、A应付定金为3万元。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答:A和C都错了。A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应维护他人的勘察设计成果,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A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
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若合同继续履行,B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1)D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并请求A给出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A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 案例4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至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索赔要求。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材料供应的情况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到的。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15日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延长工期 25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 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答:可以批准的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
原因是:(1)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
(3)6月10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索赔,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 3.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 4.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 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工日计价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价,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案例5 某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00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共有A.、B、C、D、E、F、G七家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招投标过程中: (1)
B单位在开标前,电话通知招标人要求将其投标报价3300
万元调整为3100万元; (2)
在开标会上,招标人请来了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后,即进入拆标和唱标程序; (3)
开标前,市交易中心组建了由8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
业主评委有3人; (4)
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时,发现G单位业绩条件不符合要求,
要求其予以补正; (5)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A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并向A单位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问题:1、请指出上述招投标活动中的不妥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不妥之处: (1)
证金数额太高。按规定,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
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人民币);
(2)B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不妥,按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修改,因此B对报价无效;
(3)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检查;
(4)评标委员会应有招标人组建,而不是交易中心,且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之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2/3;
(5)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将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不应补正; (6)由评标委员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做法不妥,按规定应有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F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该如何处理? 答:2、F 单位可撤销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因F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对F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予以没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答:3、根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响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案例6 A公司中标某市城区高架路工程第二标段。本工程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清单中列出了措施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计量支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清单中某措施项目,A公司报价100万元。施工中,由于该措施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为180万元,A公司拟向业主提出索赔。
业主推荐B公司分包钻孔灌注桩工程,A公司审查了B公司的资质
后,与B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B公司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损坏通讯光缆,造成大范围通讯中断,A公司为此支付了50万元补偿款。
A公司为了应对地方材料可能涨价的风险,中标后即与某石料厂签订了价值400万元的道路基层碎石料的采购合同,约定了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规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并交付了50万元定金。到了交货期,对方以价格上涨为由提出中止合同,A公司认为对方违约,计划提出索赔。 施工过程中,经业主同意,为保护既有地下管线,增加了部分工作内容,而原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
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业主无故拖欠A公司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A公司计划对业主提起诉讼。
问题:1.本工程是什么方式的计价合同?它有什么特点?
答:1、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工程量清单中数量是参考数量。
2.A公司应该承担B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吗?说明理由。
答:2、应该。因为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可以根据分包合同追究B公司的经济责任,由B公司承担50万元的经济损失。 3.A公司可向石料厂提出哪两种索赔要求?并计算相应索赔额。
答:3、(1)支付违约金并返回定金(选择违约金条款),索赔额为50×2=100万元:
(2)双倍返还定金(选择定金条款),索赔额为400×5%+50=70万元。
4.背景资料中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答:如果合同中有类似价格,则参照采用;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又无类似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宜的变更价格,计量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的变更应与承包商协商一致否则按合同纠纷处理。
5.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A公司可以对业主提起诉讼吗?说明原因。如果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A公司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工程拖欠款问题?
答:A公司不能对业主提起诉讼。因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条款,不能提起诉讼。A公司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业主不执行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7某投资公司建造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3年5月30日,该投资公司于2003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共有五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第5家施工单位于2003年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2003年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第4家施工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和返还投标保证金。经综合评选,最后确定第2家施工单位中标。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施工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3年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乙方与机械租赁商约定,A项工作施工用机械应于2003年8月28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当月29日才进场,造成A项工作延误1天和人工窝工7个工作日。
事件二: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B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其它费用增加了1.5万元,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天。
上述事件中,A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B工作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问题】
1.第5家施工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对其投标产生什么影响?为什么?
答案:1.第5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废标处理。因为依照相关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2.第4家施工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对其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2.招标方对其投标保证金进行没收。因为依照相关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上述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3.不妥之处如下:(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2)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
4.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请说明理由。
答:4.事件一: 乙方不能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该租赁设备晚进场不属于甲方的责任。
事件二:设计变更造成B项施工拖延是属于甲方的责任,但由于未对总工期造成影响,故乙方不应提出工期索赔,但可提出费用索赔。 案例8
1.某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师指令错误,使承包商的工人窝工50工日,增加配合用工10工日,机械一个台班,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30元/工日,机械台班为360元/台班,人工窝工补贴费为12元/工日,含税的综合费
率为17%,承包商可得该项索赔为 元。答案:1、 1372.2
2.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800元/台班,折旧费10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10元/工日,合同履
行中,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
日,材料费5000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 元。答:2、 10200
3.某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过程出现了下列事件,指出不正确的处理方法。
招标方于5月8日起发出招标文件,文件中特别强调由于时间较紧要求各投标人不迟于5月23日之前提交投标文件(即确定5月23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并于5月10日停止出售招标文件,6家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答:3、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d,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 至停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中标工程项目中的三分之二工程量
分包给某未中标人E,未中标人又将其转包给外地的农民施工单位。答:中标人的分包做法,及后续的转包行为是错误的。
案例9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8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8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的规定?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省级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答:2、C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应拒收。
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应按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开标存在如下不妥之处:(1)开标时间不妥。理由: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2)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主持开标不妥。理由: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适。理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
人数的三分之二,而本案仅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且公证处人员和招标办的工作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合适的。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招标人确定A企业中标不妥。理由:招标人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价格高低不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省级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答:2、C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应拒收。
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应按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开标存在如下不妥之处:(1)开标时间不妥。理由: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2)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主持开标不妥。理由: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适。理由: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
人数的三分之二,而本案仅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且公证处人员和招标办的工作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合适的。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招标人确定A企业中标不妥。理由:招标人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价格高低不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