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快统筹发展的通知

2018-10-24 21:27

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统筹城乡规划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我州建设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战略,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思想,对于做好新时期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完善规划机制,健全规划体系,提高城镇功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导和资源配臵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新体制,切实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工作之中,以规划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延伸。

一、统筹规划,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城镇总体规划修编。随着近年来我州各地区城乡经济和建设的不断发展,现有总体规划在新形势下已不适应我州“两区”建设的发展要求,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社会服务功能,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促进市、县、乡镇协调发展,按照城乡规划目标责任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2011年,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及报送工作;茫崖行委、都兰县、乌兰县、冷湖行委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11年年底前提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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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要求格尔木市编制完成中心区域规划设计、八一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公顷;德令哈市编制完成环城西路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300公顷;都兰县编制完成察苏镇详细规划30公顷;乌兰县完成察汗诺工业园区修建性详规的编制100公顷;天峻县编制完成生态路北侧修建性详规20公顷;冷湖行委完成兴湖街以西范围内控制性(修建性)详编规划1.5公顷;茫崖行委编制完成花土沟镇盐湖路以东,青年路以西,创业路以南、民族路以北范围景观规划以及西宁至茫崖镇315国道GK1220-1223KM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4公顷;并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范围和近期建设的目标任务相一致,逐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力争完成我局与各市、县、行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考核书中要求的详细规划和目标任务,并于2011年年底提交成果。为确保科学合理的完成2011年全州规划编制任务,各市、县、行委财政要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三)村庄规划和整治。一是按照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完成2011年度全州统筹城乡一体化新农村新牧区34个村庄规划及整治工作。要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实际要求,当前要抓紧搞好村庄布局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加快实施村改居规划的步伐,切实推进农村向社区延伸。同时,着力解决好村庄合理布局、资源合理配臵、基础设施有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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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按照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城乡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自然状况及发展前景,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想,突出特色,切实提高村庄规划修编的编制水平质量,使规划的定位和意境能够充分得到体现,为后续的村庄整治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导。二是推动“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建设工程,建议县委、政府成立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协调行动。完成村庄规划修编,只是解决了有规划可依的问题,我们的主要工作是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督促指导各地区要积极探索村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机构、职能、人员和经费,切实履行好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广大村民在执行村庄规划中的主体作用,切实解决有规划不依和执行规划不严的问题。

(四)科学地编制好各专项规划。2011年,在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地编制好建设系统《乌兰县抗震防灾规划》、《都兰县抗震防灾规划》和《天峻县抗震防灾规划》、《天峻县工业园区规划》及《海西州可再生能源应用规划及实施方案》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组织专家审查后及时上报,并于2011年年底提交成果。

二、加强规划执法与管理,促进城乡规划实施 (一)加大规划执行的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州、市(县、行委)两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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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保证规划经费。规划是城乡经济发展的“龙头”,规划职能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成为规划的维护者,严格按照“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的城市总体规划原则,按目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抓好实施,使城乡规划起到控调资源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二是各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觉依据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自觉强化规划意识、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坚持依法报建、依法审批、依法办证,保证“一书三证”发放率达到100%。到2011年,两市、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平台,率先实现两市“一书三证”等业务的办公数字信息化,加大对规划编制、“一书三证”审批过程的监督力度,通过采用电子报建和网上审批等手段,提高城乡规划监管能力。

(二)加强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各地区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大城镇规划建设的监察和管理力度,建立巡查监督制度,实行每年至少2次规划效能监察,重点督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城镇规划的情况,强化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规划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违法建设,及时登记巡查结果,跟踪督察违法建设的处理执行情况,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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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规划执法制度,坚决查处随意调整规划和违规建设的行为。

各市、县、行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规划意识的理念,严格按照“城乡发展,规划是前提;城乡建设,规划是先导;城乡管理,规划是基础”的思路,把城乡规划工作摆上城乡建设的突出位臵,认真抓好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报告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规划的选址工作,严肃查处一些城乡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违反法定程序擅自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等损害公共利益,影响长远发展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违规违法建筑,要做到既罚又拆,决不能以罚代拆,更不能以罚代法。要加强建设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划执法,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严而造成规划失误的人和事,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规划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划工作水平。

附:1、2011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览表(表一)。 2、2011年示范村村庄整治名单(表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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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览表(表一)

序号 地区 主要内容 详规总面积 (公顷) 200 完成时限 1 格尔木市 中心区域规划设计、八一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城西路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1年 2 德令哈市 300 2011年 3 都兰县 察苏镇详细规划 30 2011年 4 乌兰县 乌兰县察汗诺工业园区修建性详规的编制 天峻县生态路北侧修建性详规 100 2011年 5 天峻县 20 2011年 6 茫崖行委 7 冷湖行委 1、花土沟镇盐湖路以东,青年路以西,创业路以南、民族路以北范围景观规划 2、西宁至茫崖镇315国道GK1220-1223KM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 兴湖街以西范围内控制性(修建性)详编规划 4 2011年 1.5 2011年 合计 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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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西州示范村名单(表二)

地区名称 德令哈市 红光村、阳光村 格尔木市 新庄村、龙阳村、菊花村、查那村、宝库村 茫崖行委 莫合尔布鲁克村 天峻县 梅陇村、桑毛村、舟东村 乌兰县 赛什克村、西沙沟村、东沙沟村、巴音村 都兰县 红旗村、全杰村、农业村、诺木洪村、夏塔拉村、河南村、查查村、智尕日村、清泉村、上庄村、西园村、北园村、东山根西村、上滩西村、智玉村、沙珠玉村、上柴开村、德胜村、香源村。

村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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