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贷 款
对公贷款
信用贷款 抵押贷款 贷款呆账准备金 贷款利息 贴现
教学目的与要求: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主要渠道,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也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通过教学,了解贷款的分类;了解个人质押贷款的会计核算;掌握信用贷款的会计核算及利息的计算;掌握抵押贷款的会计核算及抵贷资产的核算;掌握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内容;掌握商业汇票贴现的会计核算。 教学重点:
1.信用贷款的会计核算及利息的计算
2.抵押贷款的会计核算及抵贷资产的核算 3.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内容; 4.商业汇票贴现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贷款的分类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也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必须遵循资金使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 一、贷款的分类 1、按期限长短分
短期贷款 1年以下(含)
中期贷款 1年以上,5年以下(含) 长期贷款 5年以上 西方国家10年
2、按贷款资产的质量划分《贷款通则》 “一逾二呆”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 不良贷款 呆滞贷款
呆账贷款
3、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可分为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正常类 关注类 次级类
可疑类 不良贷款 损失类 4、按贷款方式分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二、贷款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本息分别核算.
2、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除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三、会计科目 P72
第二节 信用贷款
一、发放
文书: 贷款申请书,借款凭证P75
第一联(借方传票)应加盖借款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第二联为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帐通知,第四联为放款记录,第五联为到期卡,连同申请书经信贷部门审批盖章后送会计部门。 会计处理:
账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分录, 借: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贷:活期存款 二.收回
1.到期收回
借款人主动归还 主动签发转账支票偿还
会计处理: 借:活期存款
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利息收入(已预提)
应收利息 (未预提)
主动扣收
2.展期:
(1)有正当理由,填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贷部门签署意见,交会计部门,抽出借据,注明展期. (2)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不能超过原期限,中长期贷款不能超过原期限的一半,最长不超过3年.
(3)原期限加展期期限达到新利率档次,从展期之日起,按新档次利率计息. 三、逾期贷款的核算 (一)类型:
1.借款人原因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
2.贴现业务中票据到期,贴现人负连带责任时,存款账户不足部分.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银行收取票款时,申请户存款不足部分. (二)处理
1.到期日转为逾期贷款
2.从逾期之日期,按规定比例加收利息或罚息(0.3 ‰ 或0.5 ‰ ). 3.会计处理 设置“逾期贷款”账户
借:逾期贷款(蓝色)
借: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扣收时
借:活期存款—借款人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户
四、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的核算
非应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贷款 1、本金逾期90天 借:非应计贷款 贷:逾期贷款
2、利息逾期90天,本金尚未逾期 借:非应计贷款
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3、收回非应计贷款 借:活期存款 贷:非应计贷款
4、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 借:逾期贷款
贷:非应计贷款 ? 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 在收到还款后,应先冲本金,待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五.利息的核算(P85) (一)计算处理
1.定期收息,按季收息,用余额表或乙种账计息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 处理: 预计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收取时,借:活期存款
贷:应收利息 2.利随本清—逐笔结息法
应收利息=本金×期限×利率 根据计算结果计入“利息收入” 例子:
1999年4月1日,某企业借入流动资金贷款一笔12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5%。1999年11月1日归还清该笔贷款。利随本清。逾期罚息率万分之五
1999年4月1日,
借:短期贷款 120 000
贷:活期存款 120 000 1999年7月1日,预计利息
借:应收利息 1 500
贷:利息收入 1 500
借:逾期贷款 120 000
贷:短期贷款 120 000 1999年10月1日
借:非应计贷款 120 000
贷:逾期贷款 120 000 借:应收利息 1 500
贷:利息收入 1 500 收入:表外应收未收利息 1 500
1999年11月1日,
借:活期存款 128 800
贷:非应计贷款 120 000
利息收入 8 800 付出:未收贷款利息 1 500 8800=1500+120000×5 ‰0 ×123
练一练:开户单位轻工业公司4月1日申请短期贷款50万元,期限2个月,6月1日到期,该公司因存款不足,6月1日仅归还贷款30万元,余款20万元转入逾期贷款,10月20日还清贷款。贷款月利率3.6‰,逾期利息万分之四。计算6月20日结息时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并做相关账务处理。
第三节 担保贷款
一、保证贷款
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二、抵押贷款
(一)含义: 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二)抵押物的规定
1.价格比较稳定,市场风险小.
2.流动性强,有广大市场,随时可变卖 3.易保管不易变质.
4.无须专门知识即可鉴定
5.坚持1件抵押品只能抵押一次的制度. 6.抵押率50%-70%
可以做为贷款抵押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可作为贷款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不可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做为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
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福利设施不可做为抵押 。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可做为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其它诉讼保全措施的财产不可做为抵押。 (三)会计处理
1、账户 “抵押贷款” 2、发放 借:抵押贷款
贷:活期存款
收入:代保管有价值品 3、收回 借:活期存款
贷:抵押贷款 利息收入 付出:代保管有价值品 4、贷款逾期及逾期后收回的核算
逾期 借:逾期贷款 贷:抵押贷款 收回 借:活期存款
贷:逾期贷款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5、抵押物处置的核算
当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时
借:现金(或活期存款)--收购抵押物单位户 贷:逾期贷款
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活期存款 当净收入低于借款本息时
借:现金(或活期存款) --收购抵押物单位户 活期存款—原借款人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
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6、到期无力收回拍卖抵押品
原则: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本金优先受偿。不足弥补部分,用准备金核销,继续追收;多余本息部分,退还借款人。
例:某企业向银行申请的一笔抵押贷款到期,本金100万元,利息6万元。银行与企业协商拍卖抵押品,获得价款(1)108万元;(2)100万元;(3)90万元。 7、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抵贷资产 (1)什么是抵贷资产
指金融企业在贷款、拆出资金等金融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或其他方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实物资产抵偿金融债权而取得的资产。
抵贷资产的获得方式: 以实物抵偿信用贷款
将抵押物通过法律手续过户给银行抵债 (2)抵贷资产的处理
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是全部贷款的本金,也不包括转入表外核算的利息。)
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反之,计入营业外支出.
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处置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
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发生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核算举例:某
厂贷款到期1个月后,无力偿还贷款本金50万元,利息15万元。该资产原评估价100万元,现协议价65万元。银行将收取的抵押品转入自有资产。2个月后,处置该资产,发生处置费用2万元,获得处置价款70万元。银行保管期间发生保管费用5000元。
借:待处理抵债资产 650 000 贷:逾期贷款 600 000
应收利息 50 000 借:营业外支出 5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借:银行存款 680 000
贷:待处理抵债资产 650 000 营业外收入 30 000
付出:待处理抵押品 1 000 000
做做看 : 某公司以价值2000万元的设备向银行申请短期抵押贷款(半年)1400万元,银行审核发放,贷款利率为5%。 要求:
1、做发放、到期收回的处理。
2、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处理.银行将设备入账,作价为1 500万元。月末,抵债资产减值
50万元。次月处置价款为1 200万元,银行如何核算?
三、质押贷款
(一)动产质押 (二)权利质押
第四节 个人消费贷款
涵义:金融企业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 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质押物:实物国库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定期储蓄存单。 (一)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 1、发放
在存单上加盖:“已作贷款质押”戳记 借:个人其他贷款 贷:个体存款 收入:担保物 2、收回 到期归还
借:现金(活期储蓄存款) 贷:个人其他贷款 利息收入 付出:担保物
到期不能偿还,逾期1个月处理质押存单 借:XX存款 贷:个人其他贷款 利息收入 付出:担保物 二、个人住房贷款
涵义:金融企业以信贷资金向境内居民因购建、修缮住房而发放的贷款。
核算 账户“个人住房贷款” 做做看 : 某储户因购买家用电器,凭5年期存单向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4000元,月贷款利率6‰,期限为半年。作存入、到期还款以及储户无力还款的处理。
第五节 贷款损失准备
一、涵义:
金融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按一定的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形成的一种专项补偿基金。 二、计提的范围
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争议:1、未明确“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 2、有效抵押品的扣除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种类
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四、计提时间和比例 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 年末余额 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 1 % 。 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专项准备 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特种准备 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五、核销条件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由于上述(一)至(六)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八)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七)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的,经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十)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银行承担的净损失;
(十一)助学贷款逾期后,银行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十二)金融企业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含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
(十三)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六、计提方法的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起开始计提贷款呆账准备,按年初放款余额的6‰计提,从94年起逐年递增1‰,直至累计余额达到年初放款余额的1%,从该年起改按年初放款余额的1%计提。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按3‰比例提取。
第二阶段, 1998年,这一制度得到了修订: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与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利息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第三阶段,从2001年起商业银行建立了统一的呆账准备金制度,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包括贷款、垫款、贴现、同业拆借等项目;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呆账准备期末余额最高为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的100%,最低为提取呆账准备期末资产余额的1%。
第四个阶段 ,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提取范围、计提比例、提取种类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五个阶段,2006年1月1日,对贷款资产的减值准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按实际利率进行贴现。减值准备计提以后,不允许转回。 七、会计核算方法 (一)账户的设置 “贷款损失准备”
(二) 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借:营业费用
贷:贷款损失准备 (三)核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逾期贷款(非应计贷款) 做做看
某银行有一笔次级类贷款1000万元,按30%的比例计提损失准备,分录怎么做? 经过一段时间,该笔贷款变为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又经过一段时间,该笔贷款转为关注类,计提比例为5%,又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节 贴现
一、概 念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持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转让以获取资金的行为与贷款的关系 共同点:两者都是融通资金的行为。 区别? 1)利息收取方式不同 2)债务人不同
3)流动性强弱不同。 4)期限长短不同。 二、办理 (一)贴现 1.手续 2.计算
贴现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 贴现额=到期值-贴现息 3.处理
借:贴现
贷:活期存款 利息收入 (二)到期收回 1.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行 借:联行来账
贷:贴现 付款行 借:活期存款
贷:联行往账 贴现行,付款人无力付款
借:活期存款-贴现人户
(逾期贷款) 贷:贴现人 2.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行向承兑行收款 借:联行往账 贷:贴现
承兑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借:活期存款
贷:应解汇款 承兑行收到联行报单 借:应解汇款
贷:联行来账
三、转贴现 (一)涵义
商业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以转让已贴现票据,进行融通资金的一种票据转让行为。 (二)处理
贴现行 借:贴现
贷: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申请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 贷:贴现 习题
一、判断题。
1、目前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主要有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
2、办理抵押贷款的各种费用,包括鉴定、保险、运输等均由双方共同承担。 ( )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承兑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则将不足支付部分转入其贷款账户。( )
4、抵押贷款由于有抵押物做保证,因此不纳入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范围( ) 业务题(编制会计分录)
1、银行向开户单位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万元。
2、1997年1月1日丙公司为借厂房向银行申请贷款,利率为10%,银行经审查同意批准。2002年1月1日贷款到期,丙公司因财务困难,无力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假设每年计提1次。2002年4月1日,经审查发现丙公司无法靠其正常的收入偿还借款。经报批,核销对丙公司的贷款。
3、2000年3月1日,乙公司以其办公大楼为抵押,向银行申请2年期的抵押贷款,经核准,该办公楼价值800万元,按60%的比例将款项转入乙公司的存款账户。 4、银行本季共发放贷款1.3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5 000万元,关注类2 000万元,次级类3 000元,可疑类2 000万元,损失类1 000万元,除正常类贷款外,其余四类计提损失准备的比例为:10%、30%、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