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规范性,减少甚至消除随意性。网络监督将是税务系统内部今后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中一个最主要的监督形式。
3、实施调研监督。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掌握税收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问题的表现形式,然后对症下药,才能使执法监督有的放矢,切实有效,能够解决问题。
(四)构建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的系统化格局
建立系统化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是有效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核心。主要是建立健全以下五种机制:
1、税收执法监督责任机制。要按照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和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意识和监督责任意识,形成执法监督的整体合力。一是要明确领导责任。各级税务领导对执法监督工作要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其纳入到税收事业发展、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二是要明确部门责任。各个税收执法监督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运行,要部署、组织、督促检查税收执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三是明确岗位人员责任。要明确执法监督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赋予相应的监督权力,并明确责任,以解决不愿、不敢和不擅于监督的问题。
2、税收执法监督制度保证机制。制度是构建税收执法新格局的重要保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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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后续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等规程,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二是税收执法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监督制度,制定执法监督“工作办法”或“工作规程”,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实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制度、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税务执法检查制度、复议工作制度等;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如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保证责任制、追究制的落实;要制定配套制度,如税务行政法律文书使用制度、税务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等,为税务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规范。三是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决策、执法等方面的自律措施和办法,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十五不准)以及“文明办税八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税务人员廉洁从政方面的规定。
3、税收执法监督问责机制。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规范执法,因此,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注重纠正整改,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要以责任追究为核心,强调任何问题都必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使责任追究与过错行为责任人的切身利益挂钩,只有这样,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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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才能真正受到控制和约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存在和发生,执法监督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当前,重点是要不断完善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4、税收执法监督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过程中的预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工作中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一是要畅通预警信息渠道。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依托“金税工程”、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二是要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和分析。逐步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获取的信息梳理归纳,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从中发现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正确分析和判断执法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三是要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科学预测税收执法工作趋势,及时反馈评估结果,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执法中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5、税收执法监督分权制衡机制。按照“权力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岗位职责,充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减少随意性。如,税务处罚要严格实行查审分离、罚缴分离;税务稽查要按照“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的原则,建立稽查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外部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复审、复查、合议制度,情节严重的大要案必须提交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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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审理。
(五)构建内部税收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格局
税收执法监督队伍直接关系到执法监督的效果,关系到依法治税能否真正贯彻实施。在充分发挥各种执法监督主体开展执法监督的积极性的同时,当前要重点打造一支税务系统内部专业化的税收执法监督队伍。
1、监督机构要不断充实完善。当前,税务系统专司执法监督的部门,主要有法制法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这些部门要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不断发展,而不能削弱。如前文所述,可以尝试建立相对独立,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本级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机关双重领导,权责更加明晰,职能更加突出的专门机构。
2、专业人员政治素质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政治性、纪律性要求很高的一项工作,没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纪素质以及责任感和使命感,势必难以做好这项工作。当前,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3、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专业性强,要搞好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没有过硬的法律知识、税收专业知识以及一定的信息技术,也很难做好这项工作。当前,要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执法监督工作技能培训。要重视和加强执法监督人才的培养,建立执法监督人才库。
(六)构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格局
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自身也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税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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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监督手段在实施中,如何启动,如何进行,如何终结。实施税收执法监督手段按照什么时间、步骤、顺序和形式进行。
1、严格按工作规程实施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要严格依据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规程的规定,遵守工作程序,从执法监督工作的启动、实施、终结,到文书的使用、制作、传递,到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都要予以规范。
2、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有些执法监督手段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如,目前执法监督手段中的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的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对如何做已经作出了很具体的规定,有法定的程序。实施此类监督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实行。
3、严格按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监督工作。目前,绝大多数执法监督手段是由税务系统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这就需要,首先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然后还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如,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办法,就应在报送时间、报送步骤、报送责任、会签形式和签臵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执笔:唐继先、程学)
参考文献
(1)田敬文《加拿大税务执法监督工作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税收研究资料》2004第7期;
(2)牟信勇《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初探》,《税务研究》2001年第10期; (3)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4月11日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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