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政策调整情况的通

2018-11-01 12:34

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高、一级教师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政策调整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片)中学、中心小学,区属学校,三室一中心:

根据赣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8]165号)精神,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作了一定调整,现就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的调整

根据“赣市人社字[2018]165号”文件规定,赣州市职称办核定各单位2018年岗位职数时间为7月24日前,我区初定在7月15日左右下文通知,要求各校填报有关表册,并于8月初上报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

二、申报方式的调整

1. 8月17日,赣州市职称办审核我区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建议需要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提前到赣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清单》的相关表格,并填写好相关信息,准备好有关材料,便于申报时及时上报。

2.从2018年起,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职称网上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操作方式届时将进行专题培训。

三、空岗数核定与使用的调整

1.空岗数核定。7月24日前,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将根据各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教师数(终算时间为2018年7月,不含7月及以前已退休教师)核定各职级可使用空缺岗位数,再由赣州市职称办根据空岗核定情况,下达空岗数使用比例或申报最高控制数。

2.空岗数的使用。各单位空岗数的70%用于解决已评未聘教师的上岗问题(即使单位没有已评未聘教师,70%也须保留,不得使用),30%用于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四、竞聘方式的调整

2018年使用的空岗数,是根据2018年7月各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数进行核定的。因此,教师暑期因工作调动而变动了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已申报了高级、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如评审通过,须待新单位评审通过人员上岗后,如仍有空岗,方可参加竞聘上岗。

具体事宜,以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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