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无锡供电公司 二00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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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编写:荣颂九 陈苏华 程莉红 强兴华 盛荣良
吴卫民 周琦 郑云
会审:王振伟审定:王建明批准:张建明
许立新孙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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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逊东勇明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调度管理制度 ............................................................................ 2 第三章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 4 第四章 调度员职责及工作制度 ............................................................ 6 第五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 9 第六章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 12 第七章 新设备投入运行的调度管理 .................................................. 16
第一节 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 ..................................................... 16 第二节 电网新设备启动原则 ......................................................... 18 第八章 电压和无功的调度管理 .......................................................... 20 第九章 倒闸操作的调度管理 .............................................................. 22
第一节 一般原则 ........................................................................... 22 第二节 优化操作 ........................................................................... 23 第三节 基本操作 ........................................................................... 23 第十章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调度管理 ........................................ 27 第十一章 事故处理 ............................................................................ 30
第一节 一般原则和规定 ............................................................... 30 第二节 线路事故处理 ................................................................... 31 第三节 开关及闸刀异常处理 ....................................................... 31 第四节 变压器及电压互感器故障处理 ....................................... 32 第五节 母线故障及失电处理 ....................................................... 33 第六节 35kV、10kV线路单相接地故障处理 ............................ 34 第七节 其它事故及异常情况 ....................................................... 35 第八节 通信失却联系时事故处理 ............................................... 36 第十二章 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调度管理 ........................................ 38 附件二 操作术语表 ........................................................................ 45 附件三 电气设备的状态 ................................................................ 49 附件七 设备停电检修申请书格式 ................................................ 54 附件八 无锡供电公司调度范围操作任务票格式 ........................ 55 附件九 运行方式联系、通知单格式 ............................................ 56 附件十 许可书格式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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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10kV非调度设备停复役申请、许可书格式 .................. 58 附件十二 无锡供电公司新设备启动申请书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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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
下简称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 以及有关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并结合无锡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线路、有关用户及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继
电保护、安全自动装臵、计量装臵、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电力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系统各部门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 电力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直属用户、变电所等发供电
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直属用户、变电所等发供用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必须服从该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
第四条 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实现下列基本
要求:
1.按最大范围优化配臵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地区系统内发、供、用电设备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2.使电网连续、稳定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使电网的电能质量(频率、电压、波形)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根据电网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使电网处于经济运行.
5.依据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正确合理调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发电、供电、用电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无锡地区电力调度机构设臵为二级制,即无锡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各
县级市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县调)。无锡电力调度机构下设市区配网调度(以下简称配调)。各发电厂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发、供电单位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都应建立相适应的专业职责并配备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
第六条 地调是无锡地区电力系统的生产运行指挥机构和相关专业的业务领导机构,其工
作关系到电力系统全局,代表地区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工作中行使指挥权。地调与县调及本网中的发电、变电、线路、直属用户(指与地调有调度关系的用户)等运行单位在电网运行指挥中是上下级关系。
第七条 本规程是无锡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基本规程。地区电力系统内电力
生产运行单位的领导、运行值班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各运行单位应依据本规程制定现场规程。凡现场规程与本规程有抵触者,必须依据本规程修改现场规程。 第八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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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调度管理制度
第九条 地区电网是一个整体,全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地调主要进行下列工
作:
1. 负责编制并执行本地区电网的运行方式。 2.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进行调度操作管理。
3. 指挥地区电网系统内的事故处理,分析电网事故,制订并组织落实提高电网安全运行
的措施。
4. 对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进行统一管理,编制月度、节日检修计划表,并批准实
施。
5. 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日运行方式及调度操作计划,并正确组织实施。
6. 指挥地区电网系统内的电压调整工作,配合上级调度机构调整系统频率和电压,编制
按频率、按电压减负荷方案。
7. 参加拟订地区发、供电计划、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改善电网经济运行的措施。 8. 对地区系统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设计提出意见,并参加审核工作。 9. 负责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新设备启动方案并参与新设备启动。
10. 编制和审查调度管辖范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电力通信及电网调度自动化规
划。
11. 对调度管辖范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电力通信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负责专
业管理,对非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上述设备和装臵负责技术指导。
12. 监督发电、用电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受网电力的预测工作。负责编制事故限电序位
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3. 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14. 负责收集、整理本网的运行资料,并进行运行分析工作,总结交流调度运行管理工作
经验,不断提高调度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
15. 协调管辖范围内的涉及电网运行管理的其它工作。
16. 负责与并入本地区电网的各类发电厂、直属用户依法签订调度协议。
第十条 凡需并入本地区电网的各类发电厂、直属用户,不论其投资主体或产权归属,均
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并网前必须向调度机构提出并网申请,依法签订调度协议。 第十一条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下级值班调度员、现场值班员必须立即执行。
如接令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说明理由,由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消;若值班调度员重复该调度指令时,则接令人员必须执行;若执行该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则接令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调度指令内容的建议汇报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如有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者,一切后果均有接令人员和允许不执行该调度指令的领导负责。决不允许有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有意虚报或隐瞒现象的发生。如经发现,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凡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未经相应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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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应边处理边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十三条 值班调度员调度业务联系对象是:上、下级值班调度员,变电所及操作班、监
控中心值班员(以下简称变电值班员)、发电厂及直属用户值长、各单位允许与地调联系业务的人员。
第十四条 各单位允许与值班调度员联系业务的人员,须经电力调度管理知识培训,考试
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值班调度员与其联系对象之间联系调度业务或发布(接受)调度和事故处理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录音、汇报和记录等制度,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见附件一、二)。 第十五条 值班调度员在进行调度业务工作时必须采用自启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不涉及
事故处理等有争议的内容保存一个月。
第十六条 当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情况时,各有关单位运行值班人
员应迅速汇报值班调度员,并对汇报情况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现场规程迅速处理。非事故单位的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电网运行信息,并做好记录。地调值班调度员在接到变电所内属网调、省调调度的设备不正常情况汇报后,应做好记录,并通知设备运行单位抓紧处理。凡本地区电网内属网调、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在遇到发生事故、故障、异常情况以及由上级调度发令操作结束后,除按调度关系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外,变电值班员还应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
第十七条 县调、配调值班调度员、变电值班员交接班后应主动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交
接班情况。地调值班调度员接班后应综合本地区运行情况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交接班汇报制度详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 凡上级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调度中心领导、调度组长转
达给值班调度员,如涉及到上级调度职责范围时,则必须取得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执行。各发、供、用电单位的领导向其运行值班人员发布的指示,如涉及到调度职责范围时,必须经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才能执行(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已有规定者按其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调度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在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安全和经济发
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主,经济服从安全,不允许以经济问题为理由不执行调度指令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 调度员应当由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较高、职业道德良好、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
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来担任。调度员在独立值班之前,必须经过发电厂、变电所、线路及调度室学习和培训实习,经过考试合格、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正式值班,并书面通知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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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第二十一条 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本地区电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管理方式,均应纳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
根据无锡电网的网络结构特点和电网发展的趋势,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充分发挥电网经济效益、便于指挥等要求,无锡地区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上级调度的管辖及许可划分原则以上级调度规程为准。
二、无锡市区220kV变电所的220kV馈供线路及其开关、主变及其220kV侧开关和110kV、35kV全部输、变电设备由地调管辖,市区220kV终端变电所的全部输、变电设备(10kV设备除外)由地调管辖。
三、地调与县调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1、县(市)公司所属220kV变电所的220kV馈供线路及其开关、主变及其220kV侧开关由地调管辖,主变中、低压侧开关由县调管辖,地调许可,11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由县调管辖。
2、县(市)公司所属220kV终端变电所全部220kV设备、主变由地调管辖,主变中、低压侧开关由县调管辖,地调许可,其余输、变电设备由县调管辖。
3、县(市)公司所属220kV变电所主变的中性点接地闸刀由地调管辖;110kV系统中性点外补偿接地方式、主变消弧线圈由县调管辖。 四、地调与配调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1、无锡市区变电所的110kV设备、35kV设备、主变由地调管辖。
2、主变10kV侧无主变侧闸刀的开关由地调管辖;主变10kV侧有主变侧闸刀的开关由配调管辖、地调许可。
3、接于主变的中性点接地变由地调管辖。 4、接于主变中性点的10kV消弧线圈由配调管辖。 5、其余10kV设备均由配调管辖。
五、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设备影响地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时由地调许可。 六、地调与直属用户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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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110kV用户、地区220kV用户由地调管辖, 其220kV、110kV、35kV进线由地调管辖,进线开关、分段(母联)开关、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许可。 七、地调与发电厂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1、市区容量为3000kW及以上、县区单机容量为6000kW及以上装机总容量为12000kW及以上或具有调峰性质的发电厂的出力均由地调管辖;市区并网线路由地调管辖、其他并网通道影响出力时由地调许可。
2、电厂母线有直配线路时,母线、并网和直配线路及开关由地调管辖。 八、配调与10kV配电设备运行单位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
具有两路及以上电源且内部10kV能构成环路,或具有连接架空线的出线间隔的开闭所、环网柜的开闭所、环网柜及10kV线路柱上开关,由配调调度管辖。
配调管辖的开闭所、环网柜内以下设备属配调管辖,其他设备均由运行单位管理: 1、作为电源的进线开关及线路(包括进站、柜的第一断路器)。 2、构成环路的分段开关。 3、10kV母线。
4、供其他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的出线开关及线路。 5、连接架空线的出线开关及线路。
九、凡属调度管辖的线路均包括线路压变、避雷器、线路接地闸刀等设备。
十、凡属地调、配调管辖的母线、输电线路、主变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由地调继保整定。凡属县调管辖的母线、输电线路、主变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由县调根据地调继保下达的限额或运行要求整定。发电厂进线开关保护由进线所属调度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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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调度员职责及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值班调度员职责 正值调度员职责:
1. 严格执行调度计划,负责本值内的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
2. 审核停电单、日调度计划,组织与审核任务票、操作票;主持本值内的调度操作;正
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 3. 领导事故处理,并在告一段落后向相关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4. 听取接班汇报,并与副值交换接班情况,及时向上级调度作接班汇报。 5. 检查当班工作,并使调度日志的记录正确、完整。
6. 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必要时决定变更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7. 批准配合工作及对系统运行影响不大的临时检修和事故检修。
8. 掌握地区用电、发电情况,必要时调整发用电计划,并及时修正有关曲线。 9. 组织完成本值内的有关报表统计和填报工作。
10. 执行新设备投运的启动方案,必要时进行现场调度。 11. 负责对副值、实习调度员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12. 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事故预想。
13. 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按交接班制度主持交接班。 副值调度员的职责: 1. 2. 3. 4. 5. 6. 7. 8.
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工作。。 认真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努力使电能质量符合要求。
监视地区用电、发电情况,必要时调整发用电计划,并及时修正有关曲线。 审核停电单、日调度计划,填写任务票、操作票,经正值审核后进行预发。 在正值调度员监护下发布调度指令,并及时更正调度模拟图板,做好记录。 在正值指导下进行事故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 协助正值听取接班汇报,并与正值交换接班情况。
收集、记录、整理系统主要运行数据,维护生产日报表,负责本值内的来往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变更等工作。
9. 负责调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核对标准时钟,了解天气情况,反映调度室内微机、网
络、自动化及通信装臵的异常情况。
10. 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实习调度员职责:
1. 做好正值调度员布臵的各项培训工作。
2. 协助正值调度员监视系统运行方式、电能质量、用电、发电情况。 3. 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及资料变更等工作。
4. 收集、记录、整理系统内有关运行数据和维护各类报表。
5. 填写任务票、操作票,并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进行一般的调度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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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核对标准时间,了解天气情况。 7. 协助做好本值内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 调度员值班制度
1.值班调度员根据调度机构领导批准的值班表值班。每值至少由一名正值调度员和一名副值调度员组成,必要时应加强值班。特殊情况可以调班,但必须经地调领导或调度组长同意。一般情况下不得连值两班。
2.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时间必须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其它安全运行规程,严肃认真,全神贯注,集中精力考虑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事故预想,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调度室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不得闲谈、不得会客、不做与调度业务无关的事。
4.值班调度员接班后,正、副值调度员应研究本值内的工作情况,对本值工作做好分工。 5.调度员连续脱岗超过三个月,重新上岗前须经考试合格。
6.调度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生产数据和系统内生产情况等。
7.调度员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安全活动以及反事故演习活动等,不断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调度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 值班调度员应熟悉下列各项规章制度: 1.《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的有关部分。
2.本规程,省调及网调调度规程的有关部分。
3.调度管辖范围内各发电厂、变电所、直属用户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4.电网高压线路系统图(包括同杆架设),地区系统内发电厂、变电所、直属用户的一次结线图。
5.各变电所主要设备的容量和规范及输馈电线路的容量限额。
6.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运行规程及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继电保护的相应更改。
7.地区电网年度运行方式。
8.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输馈电线路的负荷情况及主要用户。 9.本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中有关部分。
10.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系统等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 值班调度员按照批准的设备停电检修申请单(见附件七,以下简称停电单),
执行计划停送电时,应详细核对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工作内容、检修方式及操作计划等内容。如运行方式已有变更需修改时,应向地调领导或调度组长汇报。送电操作时必须仔细核对所有工作均已结束,许可指令均已收回,方可送电。
第二十六条 接班调度员必须在规定接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调度室,查阅停电单、调度日
志、日调度计划等各种有关记录和资料,了解系统方式变化、设备遗留缺陷及上级指示等,然后会同交班调度员按下列各项进行交接班: 1.缺陷及事故处理情况。
2.设备检修情况,接地线的数目及地点。 3.电网运行方式(核对模拟图)。 4.设备变更情况。
5.任务票、停电单、许可令执行情况。 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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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网危险源点,下值预定工作及本值已做准备工作。 8.上级指示及文件资料,用电、发电及负荷预测情况。
9.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图板、自动化、通信设备运行情况。 10.清洁卫生工作及其它。
然后交接双方调度员进行签字,交接班手续才算完毕。交班调度员应对交班内容准确性负责。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并保持站立靠拢,不得做与交接班无关的事宜。整个调度交接班过程应录音,并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 遇事故处理时,应在告一段落后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
接班,并由交班调度员负责处理,接班调度员则应根据交班调度员的要求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二十八条 调度员在进行交接班时原则上不进行倒闸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1、值班调度员遇有重大事件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调度关于重大事件汇报的规定执行。 2、遇有本地区发生重大事件时,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向省调、地调领导和公司领导汇报。 3、重大事件分为:
3.1电网事故:电网非正常解列、系统振荡、大面积停电事故,由于电网事故造成重要用户停、限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3.2厂站事故: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发生全站停电,主要设备损坏。
3.3自然灾害:水灾、火灾、风灾、地震、冰冻及外力破坏等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3.4调度纪律:调度系统(含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违反调度纪律和规程规定的重大事件。 3.5人员责任:发生误调度、误操作等人员责任事故。 4、汇报的主要内容:
4.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 4.2事件经过、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动作情况。 4.3重要设备损坏情况、对重要用户的影响。 4.4系统恢复情况等。
4.5在发生严重电网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恢复系统正常方式需要较长时间时,应及时向上级值班调度员汇报恢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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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三十条 设备检修的分类
1. 按设备检修的类别分为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按检修设备分为:发电设备、母线设备、变电设备(含10kV开闭所)、线路设备(含10kV环网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电力通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等;检修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季度、月度和日检修计划。
2. 计划检修是指已列入公司月度、节日检修计划中设备的定期检修、维修、试验等。临时检修包括非计划检修和事故处理,如因设备缺陷、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役检修。
3. 本章节所指的设备,如非特殊加以说明,均指地调、配调管辖、许可范围内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
1. 地调配合公司生技部编制年度、季度检修计划。地调负责编制月度、节日、日检修计划。
2. 月度检修计划编制应从系统设备情况和保证电网安全要求出发,结合年度、季度检修计划,充分考虑合理的运行方式,电能质量和事故处理等问题。 3. 月度计划上报的时间规定:
3.1有关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下一月度的属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检修计划报送地调。经地调初步平衡汇总后上报。并待上级调度批准后执行。
3.2报上级调度的节日检修计划有关单位应在法定节日一月前上报(含节日前、后各一天)调度中心,经地调初步平衡汇总后上报。经上级调度批准后执行。
3.3月度检修计划经每月26日前后召开的公司月度停电平衡会同意通过后下达。各有关单位应在每月停电平衡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本单位的月度检修计划报送地调汇总。 第三十二条 检修申请
1. 同一申请单位在同一时间范围内对同一设备只能办理一张停电单。申请单位应正确填写停电设备(双重名称)、工作项目、计划工作时间和设备变更情况,线路设备应填写停电范围(各侧断开点),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凡检修设备在复役时需要进行有关试验(如:核相、冲击、带负荷测试等),申请单位均应在停电单中提出要求,必要时还要附报试验方案。申请单位填写及设备运行单位会签的停电单,双方均要对停电范围的正确性负责。
2. 不同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检修原则上应分开填写停电单,如检修工作必须同时涉及地调管辖(许可)及配调管辖的设备停电时,申请单位统一向地调办理。
3. 用户设备检修涉及地调管辖范围线路的停电申请,由各营业处直接向地调办理。 4. 各有关单位根据正式下达的月度检修计划及节日检修计划填写停电单,并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地调。属上级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的检修按上级调度规定执行。 6.临时检修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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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运行设备发生异常,需要停役检修时,申请单位应在24小时前向调度申请,调度应及时安排。属上级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临时检修,由调度及时转报并按上级调度规程执行。
6.2 发生危及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需立即处理时由运行单位提出,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果断处臵。事故抢修,当天不能恢复时,申请单位应立即补办检修申请。
6.3对于临时检修申请,申请单位还应报总工程师(110kV及以上设备)或生技部(35kV及以上设备)同意,涉及对外停电还应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经停电公告人提前24小时公告后,由调度批复.
7.设备变更单(格式见附件五)应由申请单位正确填写有关栏目,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设备运行单位会签及生技部(35kV及以上设备)、总工程师(110kV及以上设备)同意。设备变更单应与停电单同时报送调度。设备变更单的编号及内容应与停电单中的工作项目、停电设备及设备变更情况一致。申请单位填写及设备运行单位会签的变更单,双方均要对变更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检修申请的批复
1. 调度提前3天批复计划检修申请单,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尽快批复临时停电单。 2. 报上级调度批准后的停电单,地调值班调度员及时转批。
3. 设备检修涉及到对外停电时,调度应及时通知用检人员。如涉及两个及以上营业处,只通知其中一个营业处用检人员,并由其通知相关营业处用检人员。 4. 值班调度员在下列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批准设备的临时检修:
(1) 急于消缺并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工期以当值为限;若对下一值的调
度计划无影响者,工期可延长至下一值。
(2) 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及办公时间以外的急于消缺的设备临时检修,工期以当值为
限,最长不超过下一值。
(3) 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设备相配合的其它设备检修或其它单位配合同一设备提
出的检修,且时间不超出计划检修设备所批准的工期范围者。 (4) 事故处理。
注:所谓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是指:(1)不破坏电网的正常电气接线方式;(2)不影响电能质量;(3)不破坏电网的稳定性;(4)不影响电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的整定配合。 第三十四条 设备停役和复役
1. 设备停、复役均应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后,才能进行。凡涉及上级调度管辖和许可的设备检修,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上级调度员发布的开工令后,才能转发给有关单位许可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值班调度员在收回有关工作许可后,应及时向上级调度报竣工。 2. 变电所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如拉开开关)时起,到设备投入电网运行(如合上开关)或根据电网要求转入备用时为止。设备投入运行(或备用)的有关操作,包括启动、试运行或试验等的时间也应计算在检修时间内。
线路检修时间的计算,是从线路各侧转为检修状态时起,到值班调度员接到“线路检修人员撤离现场,工作接地线拆除”的竣工报告为止。
3. 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线路设备带电作业,一般在开始作业前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有具体要求的应向值班调度员作有关说明)才能进行,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做好记录。涉及带电拆搭头、支线路停电时应办理停电单。变电设备等电位带电作业须汇报值班调度员,有具体要求的应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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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调度员作有关说明。
属上级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带电作业,申请单位向地调值班调度员申请,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转报有关带电作业及要求,并得到其同意后,才能许可申请单位开工。工作结束后,地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申请单位的汇报,及时转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第三十五条 设备检修的延期与取消 1. 设备检修,不得擅自延期或取消。
2. 申请单位需取消已批准的月度检修计划,应书面说明原因,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 3. 申请单位需临时取消已批准的停电单,应书面说明原因,经调度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其在原计划停电前一天12时前,向调度办理取消检修申请,并向会签单位通报。调度应对检修安排相应调整,做好停电信息的变更工作。因天气原因已批准的设备检修不能如期开工,申请单位应在批准的停电时间1小时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取消检修申请,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运行单位及用检人员。
4.涉及上级调度管辖(许可)的设备检修因故不能按期进行时,申请单位应在批准的停电时间3小时前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提出取消检修申请,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向上级调度及时转报。
5.设备检修因故不能按期竣工,申请单位应在原计划工作结束时间2小时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延期申请,并得到生技部(35kV及以上设备)、总工程师(110kV及以上设备)的同意。检修延期涉及到对外停电,申请单位应得到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值班调度员只负责向申请单位说明检修延期对电网和用户等的影响,并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停电信息的通知工作。
6.涉及上级调度管辖和许可的设备检修延期,申请单位应在原批准的计划工期未过半前向地调值班调度员办理延期手续,并说明原因(工期仅为一天者,应在当日12时前办理)。由地调值班调度员向省调值班调度员及时转报。
第三十六条 非调度管辖设备的调度管理
1、凡10kV配变、箱变以及非调度管辖的配网设备正常检修(除事故抢修)工作均应填写“非调度设备停复役申请、许可书”(格式见附件十一),申请单位除填写有关工作内容等外,还需要填写“对外停电范围“栏,对外停电范围应写明所停变压器名称或馈线名称。 2、计划检修由各检修单位提前10天向运行单位申请, 运行单位审核批复;计划检修造成对外停电,运行单位应在7天前报用检会签,用检负责通知用户。非计划检修由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复,非计划检修造成对外停电应在24小时向前报用检会签,用检负责通知用户。 3、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批准的 “非调度设备停复役申请、许可书” 操作停送电、许可工作等,执行完毕后负责维护归档。“非调度设备停复役申请、许可书”涉及的变更单由运行单位专职会签后,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维护归档。
4、已批准的检修工作不得无故取消、延期,如需取消或延期,应得到其运行单位领导同意,涉及对用户停电的应告知用检。
5、进行抢修工作时可由运行单位通知检修单位,并安排操作、许可工作,工毕后验收、送电。涉及对用户停电时,应及时在现场公告,并由运行单位通知公司客服中心及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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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为了充分发挥地区供电设备的能力,保证整个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连续供
电,并使整个电网系统满足经济运行的要求,确保电能质量符合规定,地调应预先编写年度运行方式。
第三十八条 地区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地调组织编制,经分管
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上级电网调度机构。各县(市)公司电网的运行方式由各县调编制,并报地调。 第三十九条 电网正常运行方式(含电气结线)编制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整定应满足下列
要求:
1. 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
2. 能迅速消除事故、局限事故范围、避免事故扩大,尽量保证对重要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
3. 切除故障时,能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 短路容量不超过系统内设备的允许值。
5. 电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能正确配合、可靠动作。 6. 电网的电能质量符合规定。
7. 实现电网的最佳效益和社会的最佳效益。 8. 保证系统方式的可靠和灵活性,有利于系统事故处理。
第四十条 为编制下一年度的运行方式,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将下年度的有
关资料送交地调:
1. 基建部负责提供送、变电的主要设备基建项目及计划投产时间;
2. 生技部负责提供系统内主要设备大、小修计划进度表,系统设备及线路最大负荷允许限额表,地区无功补偿设备的容量表;
3. 发展部负责提供用电负荷水平及用电量的预测值,下年度电厂投产情况; 4. 营销部并网自发电、双电源以及35kV高压用户设备容量表; 5. 县调负责提供下年度运行方式的有关资料及电网主结线图;
第四十一条 地区系统的正常年度方式应包括上一年电网运行情况总结、本年度电网运行方式二部分。
1.上一年电网运行情况总结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1上一年度末地区电网规模 (1)地区地方电厂总装机容量;
(2)35千伏及以上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条数、总长度;
(3)35千伏及以上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座数、变压器台数及各电压等级变电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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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kV线路、开闭所情况。
1.2 上一年度新设备投运情况,按电压等级分别列出 (1)上一年度新投运地方电厂、装机容量及投运时间;
(2)上一年度新投运变电设备容量及数目、输电线路数目与总长度(35千伏及以上电压
等级);
1.3 电力生产情况及各项指标统计,并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变化原因 (1)年度及分月全地区用电量、年度及分月全地区网供电量及网供最高负荷、地区最高
负荷及其出现时间、地区最低负荷及其出现时间、地区最大用电峰谷差及其出现时间。
(2)年度地区各县市网供电量、最高负荷及其出现时间、最低负荷及其出现时间、网供
最大日用电量。各县市平均负荷率和最高负荷率。
(3)限电拉路情况,如本年度地区无限电拉路情况,此部分可不列。
(4)上一年度最大负荷断面下地区220kV主变有功值、无功值、母线电压情况,各县市35kV及以上主变平均功率因数值、电压情况分析。
(5)最高负荷时段地区10~220千伏主变及线路运行工况分析,统计过载运行设备。 (6)地调管辖范围的电压合格率、110千伏系统网损率分析;地区电网无功补偿设备台帐
以及典型日电容器投运情况。
(7)安全自动装臵及自动按频率(电压)减负荷装臵的运行情况分析,详细说明装臵动
作情况,设备校验及配臵情况、设备增减情况,以列表方式汇总地区安全自动装臵设备台帐。
1.4 电力系统安全情况总结分析 (1)系统事故简述、原因分析;
(2)系统事故的经验教训总结及防范措施; 1.5 地区电网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本年度运行方式编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地区电网电力、电量预测
全地区及各市县年度和分月用电量预测、全地区及各市县年度和分月网供电量预测、全地区及各市县年度和分月最高用电负荷预测。 2.2.电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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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预计重要基建项目(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投产计划时间表。 (2)网络结构变化及分析。
(3)正常及重要检修方式下运行方式说明。
2.3.不同负荷水平下地区电网正常及重要检修方式潮流计算情况及分析,N-1静态安全分析。
2.4.220kV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后地区电网适应性分析(包括由此引起的地区电网运行方式调整计划、解合环计算、事故预案等)。
2.5.地区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包括因基建项目、电网改造项目以及重大检修项目引起的调整)。
2.6.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标准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水平进行分析,提出提高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水平的各项措施。
2.7.地区短路电流计算分析,提出防止短路电流越限的各项措施。
2.8.地区电网无功平衡及其分析、电网电压水平预测分析,提出提高电压质量的各项措施。 2.9.地区电网网损率预测,提出降低网损的各项措施。
2.10.本地区年度重大停电检修计划(包括生产检修计划及基建停电计划) 2.11.本年度电网运行中存在的其它问题及解决办法或建议。
2.12.根据电网运行需要还需编制以下专题: (1)系统紧急拉路顺序表;
(2)变电所一次设备名称编号及结排方式;
(3)电网中主要设备和输电线路最大运行值汇总表; 第四十二条 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为雷雨季节。各单位在雷雨季节期间制定的过电
压保护方案和措施,应尽量避免限制电网的一次运行方式,以保证电网运行的安全和灵活性。为确保电网雷季运行安全,原则上不安排避雷器单独检修及预试工作。特殊情况,需经生技部同意。
第四十三条 节日期间,系统负荷潮流变化较大,应编制好节日运行方式,并将地区节日预
计负荷按要求报省调。 第四十四条 改变正常运行方式的规定:
1. 由于系统状况的变化(新建、改建工程投入或重大设备停役等),引起运行方式重大改变时,由运方专职人员编制后经继保专职人员会签,由地调领导审批;110kV及以上报总工批准。
2. 值班调度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立即临时改变运行方式时,应充分考虑系统安全,必要时按继保整定方案要求调整保护方式,并及时向调度组长和地调领导汇报。
第四十五条 为保证电网安全和合格的电能质量,地调负责制定事故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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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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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设备投入运行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 新设备接入系统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 新设备的命名、编号由工程管理部门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根据工程管理部门
的申请和电力系统调度命名规范(另行发文)进行管辖(许可)设备的命名,以运行方式联系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九)明确。属上级调度管辖(许可)的设备,由上级调度机构负责命名。
第四十七条 凡投运后为调度管辖、许可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在设计审查前,主管(或
主审)部门应提前将设计项目的有关资料提供给调度,以便研究并对设计提出意见或建议。调度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等电网配套工程应与主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四十八条 一般线路、变电设备的变动,有关资料均应按公司新设备投运制度提供给调度。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在新设备投运启动前向调度提出投运申请,投运申请包括以下内容并按要求报送。
1、工程管理部门提前20天向调度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正确性,220kV及以上设备按上级调度规定执行:
1.1、 线路的走向图及支接情况(示意图:标明导线型号及长度)。
1.2、 变电所一次系统图三份及电子文档(设计图纸,应与现场核对一致)。 1.3、 变电所全部二次图纸一套。
1.4、 提供变电所主要设备(主变、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等)铭牌参数及出厂试验
报告(二份)、主变零序阻抗实测参数(以制造厂实测值为准)。 1.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说明书、版本号、校验码。 1.6、 变电所、线路的建议命名。
1.7、启动预定日期。
2、在正确资料到齐后4个工作日,调度即拟订设备的正式命名编号、调度管辖和许可范围的划分及紧急拉路顺序(文件形式);并进行继电保护、自动化系统工作准备。
3、在正确资料到齐后10个工作日,调度将调试整定值提供给现场调试单位,正式整定值原则提前1天颁发。
第四十九条 新设备启动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工程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新设备投运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统一协调处理,并在公司
月度停电平衡会上平衡预定启动计划,列入公司月度检修计划,具体启动时间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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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24 发电机旋转备用容量 25 发电机冷备用状态 全厂并列发电机可发电总容量与当时实际发电容量之差。 发电机已停止运行,但随时可以启动加入运行 26 发电机检修状态 发电机停止运行后,已做好检修措施。 27 28 发电机空载 发电机满载 发电机未并列,但已达到额定转速。 发电机并入系统后带到额定出力。 详见附件三 详见附件三 详见附件三 详见附件三 29 电气设备运行状态 30 电气设备热备用状态 31 电气设备冷备用状态 32 电气设备检修状态 33 ×点×分×开关同左。 ×保护动作跳闸 34 ×点×分×开关×保护动作跳闸重合成功 35 ×点×分×开关×保护动作跳闸重合不成功 36 ×点×分×开关×保护动作跳闸重合闸拒动 37 ×点×分×开关强送成功 38 ×点×分×开关强送不成,×保护动作 39 ×点×分×机并
同左。 ×点××分××开关跳闸,重合闸动作合上后跳闸。 ×点××分××开关跳闸,重合闸装臵拒绝动作。 同左。 ×点××分××开关强送又跳闸。 发电机用准同期方法并入系统。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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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40 拉开/合上×闸刀(或开关) 41 在××开关×侧(母线侧、线路侧或两侧)挂(或拆除)接地线 42 ××设备现在许可开工,时间×点×分 43 现作作(拉离在××设备工结束,现场工接地线已拆除或接地闸刀已开)、人员已撤、可以送电 现场检修人员在调度许可的设备上工作结束后,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术语,含义同左。 将××闸刀(或开关)切断/接通。 在××开关×侧(母线侧、线路侧或两侧)挂(或拆除)接地线。 ××线路(或设备)停役检修后值班调度员许可开工指令。 44 ××母线单相接地指示 经消弧线圈接地或不接地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后变电所(或发电厂、直属用户)母线接地信号指示。 在设备带电状态下进行拆断或接通设备。 架空线的引下线或弓子线的接头拆断或接通。 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闸刀等设备跨越(旁路)连接。 已经投运的并具有全线灵敏度的距离、方向零序保护,电流保护,母联长充电保护以及主变后备保护,可靠保护时限一般应在0.6秒以内;纯电流保护新投运时可以作为一级可靠保护 二只带有可靠一级保护的开关串联 出线设备与零档线或出线电缆不搭头,间隔出线设备具备带电条件 即在电压允许偏移范围内,调整电压使高峰负荷时电压高于低谷负荷时电压值,使电压在高峰、低谷时相对稳定 直流系统一相接地。 43
45 带电拆装 46 拆(接)引线 47 短接 48 一级可靠保护 49 二级可靠保护 50 51 出线不搭头 逆调压 52 直流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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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直流接地消失 54 单相跳闸 直流系统一相接地消失。 开关一相跳闸,另外两相还在合上位臵。 系失压度及机统并列的两部分或几部分间去同期,使系统中电流表、电表、有功表、无功表发生大幅有规律的摆动现象,振荡中心附近的电压大幅度下降,发电伴有嗡嗡声。 55 系统振荡 56 57 58 波动 摆动 谐振 电力系统的频率或电压瞬时下降或上升并立即恢复正常。 电力系统的电压和电流表计产生有规律的小幅摇摆现象。 铁器联元持芯电感元件(如发电机、变压、电压互感器、消弧线圈、并补偿电抗器等)和系统中电容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激发起续时间较长的过电压 59 ××保护动作跳闸 60 ××开关跳闸保护未动作 61 1 62
开工令 竣工令 继电保护动作,开关跳闸。 开关跳闸继电保护未动作。 停役操作结束,许可现场做好安全措施,可以开始工作 所有工作结束,人员撤离、安措拆除、设备可以正常送电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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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操作术语表
编号 1 操作术语 操作指令 含义 值班调度员对其所管辖的设备运行变更电气设备结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倒闸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对其所管辖的设备,在变更状态前,由现场值班人员提出操作项目和要求,值班调度员许可其操作。 发电机与系统(或两个系统间)经检查同期并列运行。 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将汽(水)轮发电机组启动。 将汽(水)轮发电机组停用。 将发电机与系统(或两个系统间)用准同期法并列运行。 把开关或闸刀放在接通位臵。 把开关或闸刀放在切断位臵。 设备自动从接通位臵变为切断位臵。 开关在合上位臵,合上另一母线闸刀,拉开原母线闸刀。(母联改为非自动) 开关在分开位臵,拉开母线闸刀,合上另一条母线闸刀(旁路闸刀除外)。 设备因故障跳闸后,未经检查即送电。 拉开××开关检查单相接地信号后立即合上该开关。 设备因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后再送电。 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不带负荷。 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电荷放去。 在同一电源送电情况下核对不同压变次级相位 45
2 操作许可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并列 解列 开机 停机 准同期并列 合上 拉开 跳闸 倒向 冷倒(改接) 强送 试拉 试送 充电 验电 放电 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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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23 24 25 26 核相 试相序 用校验工具核对设备两端的相位(不同电源)。 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 挂(拆)接地线或合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闸刀)将设备与大地上(拉开)接地闸刀 接通(或断开)。 带电拆装 拆(接)引线 短接 在设备带电状态下进行拆断或接通设备。 架空线的引下线或弓子线的接头拆断或接通。 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闸刀等设备跨越(旁路)连接。 变压器分接头从×变压器固定分接头调节。 ×电压调到××电压 变压器分接头从×变压器有载分接头调节。 档调到×档 消弧线圈分头从×消弧线圈调分接头。 档调到×档 带电巡线 停电巡线 在线路有电时或线路未接好接地线情况下进行巡视线路。 在线路停电并接好接地线情况下巡视线路。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按频率减载动作跳当频率低于某一值达预定时间自动将某些供闸 电线路开关跳开。 改为非自动 限电 拉路 检查 测量 校验 保护投入 保护停用 将设备的直流(或交流)控制电源断开。 限制用户用电。 将向用户供电的线路开关拉开停止送电。 观察设备的状态及异常情况。 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数值。 校正、检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如安全自动装臵、继电保护等。 将××(设备)××保护所有跳闸回路压板接通。 将××(设备)××保护所有跳闸回路压板断开。 改变继电保护整定继电保护时间、阻抗、电流等定值由一个定值 值改变至另一个定值。 信号掉牌 继电保护动作发出信号。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