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11-07 19:04

淮煤职改字?2011?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矿、处、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且符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职工培训中心主体专业毕业的主任、副主任和主体专业专职教师比照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执行,综合专业专职教师比照党群部门执行。

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岗规范,岗级不符,但岗职相符,到2011

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煤矿主体专业大学生在二级管理队下属班的班长、副班长和三级管理科(区)下属队的副队长岗位上锻炼,视同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忠诚企业,敬业爱岗。

2.勤学习,钻业务,熟悉本岗位业务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年度、任期考核称职以上。 4.身心健康,适应本专业岗位工作。 (二)学历、资历、论文及工作业绩等条件。

1.各系列评审条件严格按国家及省人社厅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见集团公司职改办《2011年职称评审政策摘编》)。任职年限(从聘任时间算起)和学历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除取得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合格证,还需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申报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办理相关免试手续。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的需取得三个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3.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在“CN”、

“ISSN”等刊号学术性刊物上(学术性刊物指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等),由本人独自撰写(或第一撰写人)。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本人工作岗位、申报专业一致。凡与本专业、岗位不符的,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煤炭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评论文。

4.集团公司和矿处级拔尖人才、获得技术创新成果的,以及参加集团公司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对授课效果好、学员评价高的培训兼职教师和担任过轮岗专职教师且表现突出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未获得矿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或集团公司“五小”成果奖励的,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

未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但具有专科相关专业学历,且在管技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奖的或获得集团公司青年“五小”科技带头人称号的,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5.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岗位)不一致的,按从事专业(岗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6.符合设岗规范和晋升条件的转岗人员,转岗后可直接申报晋升(转评)现专业的技术资格。外委评审的,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个人提出申请,单位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凡2011年元月份以来因经济、安全等原因,受到行政记大

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予申报。

(二)单位考核。所在单位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核,考核要突出群众公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形成考核材料。分专业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评定档次,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不得推荐,考核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三)公示和推荐。对拟推荐人员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岗位、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公示,期限一周。公示时,要注明集团公司和所在单位监督电话,集团公司监督电话:7622836。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其中高中级要分专业排序上报。

(四)审核。集团公司职改办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的退回。

(五)专业理论考试。

1.申报晋升煤炭工程高中初级和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资格人员需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按高级10%、中级5%的比例进行淘汰,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人选。申报晋升(转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以考代评方式,按70%合格率予以认定相应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南矿业网和协同办公系统公示。到2011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的,专业理论考试免试。

2.考试内容。工程系列专业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为煤矿安全

生产知识、专业知识、管理学基本知识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政策等内容。政工专业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工作基本规律和方法、管理学基本知识、哲学基本原理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政策等内容。

3.二级单位拔尖人才或获得集团公司、市创新成果奖励的加5分,集团公司拔尖人才或获得省部级(行业)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加10分,获2项及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计1项。

(六)组织考察。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专业理论考试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七)评审。

1.评委会淘汰评审。组织考察后,申报煤炭工程专业高中级和政工专业中级资格人员,直接提交集团公司相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晋升政工高级人员,提交集团公司政工中级评审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推荐上报省政工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20%,中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5%。

2.委托评审。煤炭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工民建、环保、计算机、通信、化工等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经、会、统、审、政工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核后,委托省(市)有关厅局评审。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9月1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9月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理论考试时间暂定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

通知。10月底前完成考察、评审工作。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要于9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其它外委评审的,按省、市文件要求时间上报,具体情况可登录省、市人力资源(人事)部门网站查询。

(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组织人力资源部门、集团公司机关部门综合科(处、室)报送。集团公司职改办《2011年职称评审政策摘编》及有关表格可从局域网“ftp人才培训科”文件夹下载。

(四)淮沪煤电公司、淮浙煤电公司及参股改制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需要委托集团公司组织评审的,有关政策按照本通知执行。

(五)派遣到集团公司现从事井下工程技术管理的劳务派遣工,符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核定其岗位、学历、专业、资历等条件后,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推荐,委托集团公司组织评审。

(六)评审费(含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高级400元,中级260元,初级100元。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免试者,高级300元,中级160元。

(七)纪律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考核,从严推荐。凡违反政策规定和人力资源管理纪律的,一经查实,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凡发现申报人员个人弄虚作

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抄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助理,机关各部门,

淮沪、淮浙煤电公司,西部煤矿管理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职改办 2011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两极之间 观后感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