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完善体系 典型引路
促进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和谐发展
(修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可谓广西交通安
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10年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逐步好转,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任然严峻。还存在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广西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以创造平安畅通县区(市)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总揽、部门负责、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深入开展“八个平安”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六项举措,破解六大难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六大体系,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2008年以来,广西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等8个条例、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广河池巴马经验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等3个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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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
2006年以来,广西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了各级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目前,自治区、市、县、乡镇建立了四级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均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交通安全工作。县乡两级联席会议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工作,河池市、柳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等地给乡镇联席会议下拨办公经费,确保联席会议正常运转。
(三)完善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体系
2009年以来,为解决农村客运管理薄弱、农民乘坐不安全车辆出行等问题,广西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引导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符合客运车辆技术要求及适应农村客运特点的经济车型,推行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统一规范管理,形成了农村短途客运与城乡公交相辅、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城乡客运一体化模式,有效消除农村地区农用车载客、非法营运、人货混装、摩托车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改善了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09年以来,全区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八个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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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了“平安道路隐患整治”创建工作协作机制,各市、县分别成立由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平安道路隐患整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责任主体。2010年以来,全区共投入道路隐患整改资金4.8亿元,其中治理农村地区安全隐患点段1200多 处。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还专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决定2012-2015年在全区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全区农村道路设施不完善不安全的状况将逐步改善。
(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联手社会,建立了广西电视台睛彩广西交通频道、广西交通广播电台、广西交通安全网和广西法治日报交通安全周刊等四大媒体宣传平台,通过多种传播形式,扩大广大农村地区宣传覆盖面。2010年以来,广西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教育、司法、工青妇等部门作用,在广大农村地区持续、系统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百场文艺演出下乡巡演、千场电影进村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爱心企业,投入700多万元,在全区公路沿线村屯设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牌5000多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体系
针对农村边远山区群众办理交通管理业务难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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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交警部门还在农村地区推行交通管理业务“农事村办”做法,民警下乡到“农事村办”服务点,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登记、年检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等业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咨询,受理信访问题,将服务送到农户门口。该项工作自2009年6月开展以来,全区共设立农事村办点92 个,为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120多万辆、考证90多万人、审验摩托车100多万辆。
二、推出四种模式,打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典型样板
广西农村地大面广,基础不同,特色各异,推广统一的工作模式在各地并不现实。为避免盲目冒进,经过认真调研,多方摸索,大胆实践,广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形成因地制宜的四种典型模式,为各地均衡推进工作提供有效借鉴:
(一) 河池市县、乡交通安全“三盯”模式。河池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发动交通、运管、公路、交警、农机、安监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在乡镇实行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 ”做法,找准关键节点,落实有效管控。人盯路:对辖区客运路段和乡村道路进行排查,确定路段危险程度,对危险路段实行挂牌专人监管;人盯车:各乡(镇)排查出有超员、带病行驶等违法的重点车辆,由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一名干部不定期抽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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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盯人:各乡镇每名客运驾驶员均有政府干部落实定期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服务。每个乡镇聘请2名农村交通协管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2名道路交通安全义务监督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确保了“三盯 ”工作的落实。
(二)玉林市“五级管理”交通安全自律模式。玉林市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抓手,将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村屯。乡镇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在乡镇设置1名交通安全工作专职干部,负责联席会议工作日常工作,各村委会(街道、社区)的主任为各村(街道、社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在自然屯、村民小组设置1名交通信息员。明确召集人、专职干部、联络员、信息员的职责任务,形成“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五级管理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作用。
(三)百色市乡镇派出所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模式。百色市公安局在121个没有设置乡镇交警中队的乡镇农村派出所设置交警中队,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工作模式,由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能。对乡镇派出所实行“六个统一”管理,即统一行文设置、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执勤范围、统一执法要求、统一业务培训,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派出所,缓解了边远地区交通管理力量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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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桂林市“七统一”农村客运管理模式。在认真总结借鉴巴马县农村客运公司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以来,桂林市运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引导组建农村客运公司,对乡镇营运客车实行公司化“七统一”管理及“一片一线一公司”的经营模式,即统一微型客车营运准入条件、统一检测、统一安排线路、统一车辆停放、统一驾驶人培训教育、统一标识,统一排队发班。同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在兴安县试行开通农村公交车。到2013年,桂林市共开通农村客运线路360条,投放农村客运车辆3100辆;乡镇通达率达100%,行政村通达率为93.8%。其中从事从乡镇到村屯线路的营运微型面包车1300辆。2012年以来,桂林市农村客运车辆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增加)2013年10月15日,广西自治区人
民政府在河池市召开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河池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建忠分析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充分肯定了河池市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取得的显著成绩和成功经验,认为“河池经验”符合广西农村地区实际,值得在全区推广。他指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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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定要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广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
三、取得四大成效,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一)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健全; (三)农村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明显改善; (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逐年好转。
2004年,广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5起,其中3起发生在农村地区,2005年至2007年下降为每年发生2起,2008年以来每年最多发生1起,其中2010年6月至2012年11月全区连续30个月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平稳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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