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分尺校准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 版 本 文件编码 拟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流程Owner 适用范围 千分尺校准作业指导书 V01.00 9-4-1-2-W-129(RDA) 生效日期 流程架构 L1 L2 L3 L4 2017/10/11 9.0生产与供应 9.4制造 9.4.1管理制造资源 文档密级: 内部公开
9.4.1.2管理监视与测量资源 检测设备使用人员、计量管理人员、测量工程师、测量/测试课长 标准角色
对应的流程/规范
文件名称 无 文件编码 无 1. 目的
规范千分尺校验方法,保证千分尺的测量可靠性。
2. 概述
本指导书描述了分度值为0.01mm,测量上限至100mm外径千分尺;测量上限至25mm的板厚、壁厚千分尺;
以及分辨力为0.001mm,0.0001mm,测量上限至50mm的数显外径千分尺的校准。
3. 术语 名称 校准 定义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 4. 操作说明
4.1 引用文件
本作业指导书引用下列文件: JJG 21-2008 千分尺检定规程。 4.2 校准条件
校准测量范围不大于100mm的外径千分尺,其室内温度和被检千分尺在室内平衡温度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室内湿度不大于70%RH。
表1 室内平衡温度时间
千分尺的测量范围 0-100mm 4.3 通用技术要求 4.3.1 外观
4.3.1.1 千分尺及其校对用的量杆不应碰伤、锈蚀、带磁或其他缺陷,标尺刻线应清晰、均匀,数显外径千分尺数字显示应清晰、完整。
4.3.1.2 千分尺应附有调整零位的工具,测量上限大于25mm的千分尺应附有校对用的量杆。千分尺应具有测力装置,隔热装置和锁紧装置。校对量杆应用隔热装置。
4.3.1.3 千分尺应标有分度值、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厂标)及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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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温度对20℃的允许偏差(℃) 千分尺 ±5 校对用的量杆 ±3 平衡温度时间(h)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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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 后续校准和使用中检验的千分尺及其校对用的量杆不应有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4.3.2 各部分的相互作用
4.3.2.1 微分筒转动和测微螺杆的移动应平稳无卡滞现象。
4.3.2.2 可调或可换测砧的调整或拆卸应顺畅,作用要可靠,调零和锁紧装置的作用应切实有效。 4.3.2.3 数显外径千分尺,各工作按钮应灵活可靠。 4.4 计量性能要求与校准方法 4.4.1 示值误差
4.4.1.1 外径千分尺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不应超出表2的规定,数显外径千分尺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不应
超出表3的规定。
表2 外径千分尺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及两端面的平行度
测量范围(mm) 0~25,25~50 50~75,75~100
表3 数显外径千分尺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及两端面的平行度
测量范围(mm) 0~25,25~50 50~75,75~100 最大允许误差/μm ±2 ±3 量测量面的平行度/μm 1.5 2.0 最大允许误差/μm ±4 ±4 量测量面的平行度/μm 2 3 4.4.1.2 外径、壁厚、板厚千分尺示值误差用5等或3级专用量块校准,数显千分尺用4等或2级专用量块校
准。各种千分尺的受校点应均匀分布于测量范围的5个点上,如表4所示。得出千分尺示值与相应量块尺寸的差值,各点上的示值误差均不应超过表2或表3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表4 各测量范围受校点
测量范围(mm) 0~10 0~15 0~25 或 5.12 10.24 15.36 21.5 25 A+5.12 A+10.25 A+15.37 A+20.5 A+25 大于25 或 A+5.12 A+10.24 A+15.36 A+21.5 A+25 注:表中A为千分尺的测量下限。 4.4.1.3 对于测量范围大于25mm的千分尺应以相应的千分尺测量下限的量块对零。 4.5 数显外径千分尺细分误差
4.5.1 数显外径千分尺数显装置的细分误差应不超过±2μm。
4.5.2 在测量范围任意位置上,沿测量方向转到微分筒,每间隔0.04mm校准1次,共校准12点,分别读出
各受校点数显装置的显示值与微分筒读数值之差。其最大差值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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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校点尺寸(mm) 2.12 4.25 6.37 8.50 10 3.12 6.24 9.37 12.50 15 5.12 10.25 15.37 20.5 25
千分尺校准作业指导书 4.5.3 对于没有微分筒的数显千分尺,可用量块校准。 4.6 校准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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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符合表2或表3规定的千分尺贴上《校验合格》标签,并给出下次校准日期;不符合表2或表3规定的
千分尺,应报修或报废。
5. 相关文件
序号 1
文件名称 《检测中心环境控制规范》 文件编码 RD-WI-PZ-011 6. 记录的保存
记录名称 《千分尺校准记录表》
移交 责任人 校验员 保存 责任人 测量工程师 保存场所 测量室 归档时间 校验完成时间 保存期限 二年 到期处理方式 参照体系文件规定 7. 文件拟制/修订记录
版本 拟制/修订责任人 拟制/修订日期 2017/10/11 修订内容及理由 初版发行 批准人 肖平 V01.00 8.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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