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通论

2018-11-08 15:20

形容詞用於使動,常常能夠喚起人們色彩鮮明的形象化聯想,收到特別的修辭效果,所以在古代漢語中用得比較廣泛。

3. 名詞使動用法 即使賓語具有該名詞的性質

天子不得而臣也,諸侯不得而友也。(《新序·節士》)他成為大臣;使他成為朋友 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胡銓《上高宗封事》)使我做臣妾 ..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同上)不使秦成為帝 .

吾見申叔,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使骨長肉 .專有名詞和方位名詞偶爾而可以用於使動。例如:

是俗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胡銓《上高宗封事》)像劉豫那樣對我 ..障百川而東之,回狂瀾於既倒。(韓愈《進學解》)使之向東流 .這兩種情況在古代漢語中並不多見。 四、意動用法★

形容詞或名詞用作謂語,具有“認為賓語怎麼樣”或“把賓語當成什麼”的意思,這種用法就叫“意動用法”。例如: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戰國策·齊策一》).注意區別“君子之學也以美其身。”(《荀子·勸學》)表目的 為了 時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漢書·趙充國傳》) .意動用法只限於形容詞和名詞,動詞本身沒有意動用法。 1.形容詞的意動用法

形容詞用於意動,是主觀上認為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的具有這個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例如: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老子》第八十章) ....人不難以死免其君。(《左傳·成公二年》) .以賢勇知,以功為己。(《禮記·禮運》) .

值得注意的是,形容詞用於意動,反映的是主觀認識,有時是符合客觀事實,有時則未必符合。例如:

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盡心上》) ..陵敗書聞,主上為之食不甘味。(司馬遷《報任安書》) .2.名詞的意動用法

名詞用於意動,是直接把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物當成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物。例如: 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左傳·僖公三十年》)把這麼遠的地方作為自己的邊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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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餘之人,無所比數??自古而恥之。(司馬遷《報任安書》)認為這些人非常恥辱 .孟嘗君客我。(《戰國策·齊策四》) .襟三江而帶五湖。(王勃《滕王閣序》) ..專有名詞有時也可以用於意動。例如:

爾欲吳王我乎?(《左傳·定公十年》)“吳王我”,指把我看成吳王那樣的人。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穀梁傳·僖公八年》)(把她看成夫人,我可以不把她看成夫人....嗎?)

五、名詞用如動詞★

名詞用作謂語時,不對主語進行判斷;後面可能帶有賓語,但它對賓語既沒有“致使性”,又沒有“意謂性”;有時前面有狀語,或者後面有補語;表義上產生與原義密切關聯的動作、行為意義,具有較強的行動性。這種用法,叫做名詞用如動詞。換句話說,名詞臨時具有的動詞的屬性,如有帶賓語,有狀語修飾、有補語等,除了名詞用於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外,統統屬於名詞用於動詞。也就是說,名詞用於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只是名詞用於動詞的兩種特殊情況。例如:

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戰國策·齊策四》) ..今京不度,非制也。(《左傳·隱公元年》) .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論語·先進》) .許子衣褐??冠素。(《孟子·滕文公上》) ..

方位名詞也可以用如動詞,表示向某個方向行動。例如: 又北二百裏,曰發鳩之山。(《山海經·北山經》) .

項王乃複引兵而東,到東城,乃有二十八騎。(《史記·項羽本紀》) .在特定的情況下,形容詞和數詞也可以用如動詞。例如: 雜申椒與菌桂兮,豈維紉夫蕙茝?(屈原《離騷》)廣泛種植 .

(令尹子蘭)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說…的壞話 .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佰,或相千萬。(《孟子·滕文公上》) ....

一倍五倍,十倍百倍,千倍萬倍

六、名詞用作狀語

普通名詞用作狀語,是古代漢語裏一種常見的現象。它本不屬於活用範疇。只是為了敘述方便,所以放在這裏加以介紹。

名詞做狀語,表現的意義是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表示方位或處所,相當於“在??”、“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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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望,不見水端。 .

“東行”和“東面”,“東”都是方位名詞用作狀語,表示“向東面”。 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廷”為名詞作狀語表示處所,意思是“在朝廷上”。 2.表示行為的工具或依據,相當於“用??”、“根據??”。

“狼速去!不然,將杖殺汝!”——“杖”為名詞作狀語表示行為的工具,意思是用杖打死你。 . 乃丹書帛曰:“陳勝王。”(《史記·陳涉世家》) .

“丹”為名詞作狀語表示行為的工具,意思是用丹砂(在帛上寫“陳勝王”三個字)。 “會天大雨,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史記·陳涉世家》) .“法”為名詞作狀語表示行為的依據,意思是依照法令都要斬首。 3.表示對人的態度,“像對??一樣”。

“君為我呼入,吾將兄事之。”(《史記·藏書本紀》) .

“兄”為名詞用作狀語表示對人的態度。“兄事之”意思是:像對待兄長那樣對待他。 “文史星曆,近乎蔔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司馬遷《報任安書》) ..

“倡優畜之”的“倡優”為名詞用作狀語,表示對人的態度。這句意思是像對待樂人、伶人那樣畜養著他們。

4.表示比喻,“像??一樣”。

“嫂虵(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史記·蘇秦列傳》) .

“蛇行”的“蛇”為名詞用作狀語表示比喻,意思是像蛇一樣匍匐爬行。 七、詞類活用的判斷

1.“名詞+名詞”既非聯合結構又非偏正結構,。例如: 不拊愛子其民。(《戰國策·齊策四》) .趙主之子孫侯者。(《戰國策·齊策》) .2.“名詞+而+動詞”。例如: “衣冠而見之。”(《戰國策·齊策四》) ..子路從而後。(《論語·微子》) .

3.“副詞+名詞”,名詞用如動詞。例如: 晉靈公不君。(《左傳·宣公二年》) .秦師遂東。(《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

4.“名詞、形容詞+代詞”,名詞或形容詞用如動詞。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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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右,皆肘之。(《左傳·成公二年》) .

左右以君賤之??孟嘗君客我。(《戰國策·齊策四》) ..5.“名詞+介詞結構”名詞帶補語,名詞用如動詞。例如: 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四》) .

師還,館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

6.“能願動詞+名詞、形容詞”,能願動詞一般放在動詞之前做狀語,如果名詞或形容詞用前加了能願動詞,那麼名詞或形容詞用如動詞。例如: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荀子·勸學》) .左右欲刃相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

7.“所+名詞、形容詞”。“所”是特殊的代詞,一般放在動詞之前,做前置賓語。如果在名詞或形容詞前加了“所”,那麼,名詞或形容詞活用為動詞。例如:

置人所罾魚腹中。(《史記·陳涉世家》) .世之所高,莫若黃帝。(《莊子·盜蹠》) .

8.“形容詞+名詞”而非偏正結構。形容詞放在名詞之前,一般構成偏正結構,如果不構成偏正結構,那麼,該名詞便成了形容詞的賓語。例如:

於是梁王虛上位。(《戰國策·齊策四》) .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漢書·弄法志》) ..

最後,還應該注意的是,活用和兼類兩種現象之間的界限也不是絕對的。某詞活用為某一類詞,時間久了,用得多了,常常促進其意義引申變化,就慢慢變成了兼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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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課“通論”講義

通論一 諸論

這一講主要講三個個問題,即“古代漢語”課學什麼?怎麼學和為什麼要學。其中,學什麼講的是“古代漢語”的性質和內容,怎麼學講的是古代漢語的學習方法,包括學習要點,教材的特點,學生應當采用的學習方法,以及期末的考核形式。為什麼學講的是“古代漢語”講的意義。

一、古代漢語的性質和內容

古代漢語是和現代漢語相對而言的,是指古代漢族人民所使用的語言,現代漢語是古代漢語的繼續和發展。

“古代漢語”課是一門基礎課,除了介紹古代漢語的基礎知識外,還涉及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修辭學、文獻學等學科的基礎知識。

1、 漢語發展的分期

關於漢語的分期,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上古漢語——先秦兩漢時期 中古漢語——魏晉至隋唐五代時期 近古漢語——宋元以後至“五四”運動前 現代漢語——“五四”運動以來至今

由於古代的口語無從尋覓,所以對於古代漢語的了解,我們現在接觸到的只能是古代的書面語。本門課程學習的古代漢語,自然也只能是古代的書面語。

2、漢語的古代書面語系統 漢語的古代書面語有兩個系統:

一是以先秦口語為基礎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以及後代用這種書面語寫成的作品,這些書面語統稱為文言文。如唐宋八大家和元明清文人的仿古文言作品等。

以先秦口語為基礎形成的上古漢語書面語主要保存在先秦到漢代的作品裏,其數量並不多,如儒家經典:《詩經》、《尚書》、《周易》、《春秋》、《周禮》、《儀禮》、《禮記》等,先秦諸子作品如《老子》、《莊子》、《墨子》、《孟子》、《荀子》之類。漢代的史書,如《史記》、《漢書》等。

另一個系統是六朝以後在北方話基礎上形成的古白話。如古代的白話小說,我們熟悉的“三言”、“二刻”、《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西遊記》都屬這一系統。

“古代漢語“課學習的只限於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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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代漢語”課的教學重點和學習方法 1、古代漢語課的教學重點

這門課我們使用的是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這套教材的特點是將內容分成三大板塊,即文選、古代漢語常識、古漢語常用詞。這也是目前古代漢語教材普遍采用的格局。其中,文選是古代漢語的語言材料,即一篇一篇的文章;古代漢語常識主要介紹學習古代漢語應該掌握的語言知識和理論;古漢語常用詞是學習古代漢語必須積累的古代詞義材料。

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在學習時都不可偏廢。在閱讀文言文選時,要注意掌握文選所見常用詞的用法和特點,並把文選裏出現的語言現象同常識所介紹的知識理論聯系起來融會貫通;在學習古代漢語常識和理論時,要緊密結合文選的實例加深理解,舉一反三;常用詞的學習則應當貫穿於整個學習過程。

2、古代漢語課的學習方法

(1)理論學習與文選閱讀並重,不可偏廢

前面談到,“古代漢語”的理論知識是前人對古漢語各種語言現象的總結,因此,我們學習古代漢語必須重視理論知識的學習,重視規律的掌握,這樣可以舉一反三,迅速提高學習的效率。例如古漢語中的“賓語前置”這一語法現象,就是前人對大量語法事實總結後得出的重要結論,明白這一點,凡是遇到同類的句子,就知道如何去分析了。又如根據前人的研究,部分形聲字的聲符也有表意的作用,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類推出一批形聲字的基本意義。以“農”字為例,凡是以“農”作為聲符的形聲字,一般都含有“濃、厚、多”的意思,請看:

濃:《說文解字》:“露多也。” 襛:《說文解字》:“衣厚皃。” 醲:《說文解字》:“厚酒也。”

“古代漢語”課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因此,我們在重視理論知識學習的同時,還必須重視古代文選的閱讀。如果沒有一定的感性知識,僅憑理論知識也是不行的。這就像只懂得遊泳理論而沒有下過水、只懂得軍事理論而沒有打過仗一樣,注定不會取得成功。“古代漢語”課所介紹的理論知識只是一些我們已經認識到的規律最基本的部分,它沒有也不可能將所有的古漢語知識都包括進來,例如一些尚未被發現的規律不可能去介紹,一些例外現象或專家有不同看法的結論也不可能一一去介紹。這些問題都需要靠閱讀去解決。讀得多了,自然就能理解和把握,甚至會有新的發現。例如古代的入聲字,如果僅憑辨識方法是很難記住的,但是只要多看入聲字的材料,多讀以入聲字為腳韻字的古詩,要不了多長時間就可以解決此問題。

鑒於以上所述,學習古代漢語對理論知識和文選部分應同時並重,不可偏廢。有一種觀念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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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古代漢語主要是學習理論知識,至於文選閱讀只需要投入少量的時間就可以了。這種觀念是錯誤的,事實上,文選閱讀是一個長期的學習過程,短期的突擊行為是不可能奏效的。理論學習的最終目的是要落實到古文的閱讀上,落實到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上。如果理論講得頭頭是通,給一篇古文卻讀不懂,不會標點和翻譯,那就失去了學習理論知識的意義。

(2)學習古漢語知識要抓重點、找規律、辨異同、多練習

所謂抓重點,含義有二:一是指對古代漢語這門課來說,哪些知識屬於重點;一是指對於某一知識來說,哪些內容屬於重點。一般來說,在古漢語知識中,文字、音韻、詞匯、語法、修辭、古書的注解、詩詞格律等是重點。對於文字部分來說,六書理論、古今字、通假字、繁簡字等是重點;對於音韻部分來說,三十六字母、上古韻部、古無輕唇音、古無舌上音、古書的讀音等是重點;對於詞匯部分來說,古今詞義的異同、詞的本義和引伸義以及詞的本義探求方法是重點;對於語法來說,詞類的活用、古漢語的詞序、判斷句、被動表示法、副詞、代詞、語氣詞等是重點;對於修辭來說,引用、譬喻、代稱、並提、互文、倒置、委婉等是重點;對於古書的注解來說,古注的類型、體例、術語是重點;對於詩詞格律來說,近體詩的平仄、押韻是重點。從求知的角度來看,重點是就其實用性及難度而言的,應當首先掌握重點部分。

(3)注重培養自己的綜合能力

學習古代漢語,需要掌握和記憶相當數量的古代詞匯和語法規則等內容。但這並不等於說古代漢語課是一門只需要死記硬背的課程。

需要指出的是,古代漢語課是漢語言文學專業的一門基礎課和工具課,要求學生在系統地掌握古代漢語文字、詞匯、語法、音韻等各項基礎知識的前提下,具備讀懂一般難度的文言文的能力,並能運用這些知識來分析說明一般難度的文言材料中的相關語言現象。

運用古代漢語各項知識分析說明文言材料中的相關語言現象,大致有以下情況:

說明文言句型的特點,如賓語前置句、被動句式、判斷句等;指出詞類活用的現象,並能對其類型加以分析;能在句子中辨認文言虛詞的用法及其詞性;能運用文字學知識解釋古書中用字歧異的現象,如古今字、異體字、通假字等。

總之,古代漢語課是一門基礎知識和應用能力並舉的課程。因此在學習這門課程時,就應當做到既紮實地掌握古代漢語的各類基礎知識,又注重這些知識化為應用能力的轉換。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學生把古代漢語教材裏常識部分所闡釋的知識理論一條一條地抄錄下來,背得滾瓜爛熟,卻不注意結合文言材料對這些知識理論加以消化理解,也不能指導文言文的閱讀。這樣的學習方法,只能是徒勞無功,也學不好古代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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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論二 怎樣查字典辭書

一、中文工具書的編排方式、注音與釋義 1、編排方式

(1)按照部首和筆畫編排 ★

第一、字典辭書中的部首與漢字結構中的形符(意符)不完全是一回事。偏旁是合體漢字的組成部分。舊稱左為偏,右為旁。今泛稱合體字的左右上下任何一部分為偏旁。偏旁是文字學概念。部首,就是每一部為首的字或偏旁。字典辭書編撰時為了檢字方便,把具有相同偏旁的字歸在一部,而把這個共有的相同偏旁作為每一部的標志,即部首。部首是詞典學概念。

第二、 各字典辭書部首的設置不一定都是完全一致的。《說文解字》依據小篆的結構,把漢字分為540個部首。《康熙字典》依據楷書的偏旁,分為214個部首。新《辭海》以簡化字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為依據,分為250個部首。《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則設置200個部首。 由此可見,各字典辭書部首的設置不一定是一樣的。 (2)按照音序編排

《佩文韻府》《經籍籑詁》等書按照平上去入四聲和《平水韻》106韻分列。(按韻部) 《國語詞典》《詞詮》按照注音字母的順序排列。 (ㄆㄊㄍㄐㄔㄗㄛㄧㄟㄣ) 《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按照漢語拼音方案字母順序排列。 (3)按照號碼編排

通常是按照四角號碼排列。如《四角號碼新詞典》。(橫一垂二三點捺,叉四插五方框六,角七八八九是小,點下有橫變零頭。)(倌,2327;佑,2426) 2、注音方式

常用的注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直音:即用同音字注音。例如《康熙字典》:“屯,音肫。”“尨,音茫。”

(2)反切★:是我國古代字典辭書中運用最為普遍的注音方式。在字書中一般稱“某某反 (或‘翻’)”、“某某切”。如《廣韻·麻韻》:“誇,苦瓜切。”反切的原理是用兩字來拼合被切字的讀音,反切上字與被切字聲母相同,下字與被切字韻母聲調相同。例如《廣韻·麻韻》:“誇,苦瓜切”可分析為:誇(kuā)==苦 (k-)+瓜(-uā)。但是,由於古今語音發生了演變,許多反切材料用今天的讀音很 難拼出其讀音來。(虛,丘如切;朽居切;慈,疾之切)

(3)注音字母和拼音字母注音

1958年我國公布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羅馬拼音字母為漢字注音。從那時起,新編的字典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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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多用這套漢語拼音字母注音。

3、釋義方式

(1)直訓:即用一個詞去解釋另一個詞。 如《說文·一部》:“元,始也。”

(2)描寫:即對所釋對象的特征、形狀、位置、作用等都給予解釋。如《說文·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

(3)義界:也稱為定義式。如《說文·鬥部》:“鬥,十升也。”

(4)譬況:即用人們熟知的事物去比方不熟悉的或難以解說的事物。 如《說文·黑部》:“黑,火所熏之色也。”

二、常用工具書簡介 (1)《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這是我國第一部分析字形、解說字義、辨析讀音的字典,作者是東漢著名的語言文字學家許慎,全書15卷(正文14卷,敘錄1卷),成書於漢和帝永元十二年(100)。這裏所謂“文”,是指獨體漢字,如“山”、“水”、“日”、“月”等字。所謂“字”是指合體漢字,如“意”、“休”、“則”、“偏”等字。全書以小篆為字頭,共收字頭9353個,小篆之外的其他字形,如籀文、異體,稱為“重文”,全書另有重文1163個。許慎將這9353個字分別隸屬於540部,從而創立了漢字字典編纂的部首法,一直沿用至今。每字之下,首先釋義,然後根據“六書”原理分析字形,最後說明讀音。例:“屮,艸木初生也,象丨出形,有枝莖也??讀若徹。”“示,天垂象,見凶吉,所以示人也。從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

《說文解字》中保存了大量古字古義,是研究古代典籍和研究古文字的必讀之書,利用該書,我們可以了解到漢字的本義及古人依據“六書”理論對漢字形體構造的解說,有助於我們科學地分析漢字的結構,考察漢字形體演變的曆史源流。不過,也應該注意,《說文》對漢字本義的解釋,有相當一些是錯誤的,我們利用《說文》查考本義時,還必須根據商周古文字參驗,以正其謬誤。

《說文解字》的主要注本有清代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桂馥的《說文解字義證》、王筠的《說文句讀》和朱駿聲的《說文通訓定聲》。還值得一提的是近人丁福保所編的《說文解字詁林》,該書將曆代研究《說文》的專著和其他著作中論及《說文》的材料匯為一書,集《說文》研究之大成。 (2)《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清代康熙皇帝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命張玉書、陳廷敬等人編纂的一部大型字典,成書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是我國第一部官修的字典。

該字典參照明代梅膺祚《字匯》和張自烈《正字通》體例,正文按部首編排,全書分214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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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將這種句子與 “大哉,堯之為君!??君哉,舜也!”之類的“倒裝句”區別開來,前者是一種句子成分的前置,是一種語法現象,後者是為了強調謂語而采用的一種修辭現象,因為即使在先秦時代,主謂句的語序依然是主語在前,謂語在後。

二、古代漢語行為數量的表示法

上古漢語沒有動量詞,中古以後雖已產生動量詞,但文言作品中一般仍然不用動量詞。古代漢語的動量表示法主要有兩種方式:

1. 數詞直接在動詞前作狀語,不用量詞。例如:

令尹子文三仕為令伊,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論語·公冶長》)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論語·憲問》) 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荀子·功學》)

2.為以強調動作的行為數量,常常改變句式,在動詞性成分後加上代詞“者”變成“者”字結構做主語,用數詞直接做謂語。例如:

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記·項羽本紀》) 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戰國策·趙策》) 三、★古代漢語被動表示法和被動句★ 1.什麼是被動句

如果我們從句子所代表的人或物與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的關系對句子進行劃分,可以將敘述句分為主動句和被動句。凡是主語所代表的人或物是動作行為的發出者或施行者,這樣的敘述句就是主動句。反之,凡是主語所代表的人或物是動作行為的被動者、接受者,這樣的敘述句就是被動句。

2. 意念上表示被動的句子

直接用及物動詞作謂語,不用專門表示被動的詞語,而主語代表的人或物是被動者,受事者,這樣的句子就是意念上的被動句。例如:

蔓草猶不可除。(《左傳·隱公元年》) 晉不可啟,寇不可玩。(《左傳·僖公五年》)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

文王拘而演周易,??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司馬遷《報任安書》) 但這種意念上的被動句並不是上古真正表示被 動的句式。 3.古代漢語的被動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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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句子結構本身就能看出主語的被動性質的句式,在上古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1)“於”字句

在及物動詞後加上介詞“於”,引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組成介詞結構做補語的被動句式。例如: (楚懷王)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史記·屈原列傳》) 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孟子·滕文公上》) 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漢書·項羽傳》) 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左傳·成公二年〉) 有時也用介詞“乎”引進動作的主動者。例如: 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公羊傳·莊公五年》)

由於介詞“於”的用法較多。它除了可以用在被動句裏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外,還可以介紹動作行為的處所等。因此對於“於”的用法需要悉心辨認。有時甚至在一些表示被動的句子裏,介詞“於”也只是介紹動作行為的處所,而不是引出主動者。

孔子圍於陳蔡之間。(《莊子·山木》)

這一句很顯然是被動句。“圍”是被圍的意思。但是,介詞“於”後面引進的“陳蔡之間”只是表示被圍的處所。所以,這一句應當屬於語義上的被動句。

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裏奚舉於市。(《孟子·告子下》)

這一句顯然也是被動句。“舉”是被舉薦的意思。但是,介詞“於”後面引進的“海”和“市”只是表示被舉薦的場所。而“士”指獄官,指從獄官手中被舉薦,而不是被獄官舉薦。所以,這幾句都屬於語義上的被動句。

(2)“為”字句和“為??所”式

在及物動詞前加介詞“為(wéi)”引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構成“為+名詞(施事者)+及物動詞”的被動句式。

“兔不可複得,而身為宋國笑。”(《韓非子·五蠹》)

“為宋國笑”,即在動詞“笑”前面用介詞“為”引進動作行為主動者“宋國”。 “戰而不克,為諸侯笑。”(《左傳·襄公十年》)

介詞“為”後的主動者有時可以不出現,直接把“為”用在動詞前面,仍然構成被動句式。 “父母宗族,皆為戮沒。”(《戰國策·燕策三》) “為”後面省略動作行為主動者“秦”。

“誠令成安君聽足(成安君)下計,若信者亦已為禽矣。”(《史記·淮陰侯列傳》) “為”後面省略動作行為主動者“成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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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主語的被動性質更加明確,古漢語中常用介詞“為”引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並在動詞前加上“所”,構成“為??所”式結構,這是古代十分常見的被動句式。例如:

僕以口語遇此禍,重為鄉黨所笑。(司馬遷《報仁安書》) 吏當廣所失亡多,為虜所生得,當斬。(《史記·李將軍列傳》)

“為??所??”式的句子也可以省略動作的主動者,從而構成“為所”連用的情況。例如: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左傳·僖公二十年》) 周兵討之,屢為所敗。(《資治通鑒·後周紀四》) (3)“見”字句和“見??於”式

在及物動詞前直接加“見”,構成被動句式。例如: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隨之見伐,不量力也。(《左傳·僖公二十年》) 人皆以見侮為辱。(《荀子·正論》)

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這些句中的“見”,基本上可以譯為“被”。但“見”只能表被動,不能引進動作的主動者,還必須在動詞之後用“於”來引進動作的主動者。例如: 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莊子·秋水》)

然後公不見信於人,私不見信於友。(韓愈《進學解》) (4)“被”字句

“被“字直接用在動詞之前形成被動句。例如:

國一日被破,雖俗事秦,不可得也。(《戰國策·齊策一》) 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被”本來是動詞,有“遭受”、“蒙受”之意。(“(灌夫)身被數十創,幸有萬金良藥,乃得不死。”《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下施之萬民,萬民被其利。”《墨子·尚賢》)以後意義逐漸虛,經常用來表被動。但在漢代以前,它一般不用來引進動作的主動者。如果需要引進,還得在動詞之後加介詞“於”,例如:

萬乘之國,被困於趙。(《戰國策·齊策六》)

直接在“被”之後出現動作主動者的被動句,大致在漢末才出現,到魏晉時期,使用就十分普遍了。例如:

彌衡被魏武謫為鼓吏。(《世說新語·言語》) (庾)亮子被蘇峻害。(《世說新語·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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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語言的發展,“被”字句逐漸替代了其他各種被動句式。

通論十 古代漢語詞類的活用

一、古代漢語的詞類

詞類是詞的語法分類,即根據詞的詞匯意義和語法功能劃分出來的類別。所謂詞匯意義,不是指一個個具體的詞所表示的意義,而是指某一部分詞所共同表示的某一種意義。例如,“人”、“車”、“馬”、“鄭莊公”等,雖然它們的語義各不相同,但它們都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稱。所謂語法功能,是指和別的詞組合時表現出的能力,以及充當句子成分的能力。例如表示人和事物名稱的詞,經常跟表示性質、狀態或數量的詞組合,構成定中詞組,它們又經常作句子的主語和賓語等等。區別詞類的目的在於說明語言的結構,指明詞的用法。

同現代漢語詞類一樣,古代漢語的詞也可以分為實詞和虛詞兩大類,其中,實詞又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量詞、代詞,虛詞又分為副詞、介詞、連詞、詞氣詞、歎詞共十一類。古代漢語中絕大多數詞的詞匯意義和語法意義基本上相同,但也有個別詞類有差別。

二、古代漢語詞類的活用及其主要類型

在古代漢語中,本屬某一詞類的詞按照一定的語言習慣靈活運用,臨時改變其基本的語法功能,而使它具備另一類詞的語法功能。我們將這種情況稱為詞類活用。例如:

小國寡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老子》 今京不度,非制也。(《左傳·隱公元年》)

在第一個例子中,“小”、“寡”、“甘”、“美”、“安”、“樂”都是形容詞,一般情況下,形容詞不能帶賓語,但這幾個詞都帶了賓語,其語法功能與及物動詞相同,因此,可以認為這些形容詞都活用成了動詞。

在第二個例子中,“度”指制度,是名詞,但名詞不能直接受否定副“不”修飾,只有動詞和形容詞才能受“不”修飾,根據上下文義,“不度”是指“不合制度”,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度”在這裏活用為動詞。

我們也應該看到,是述例子中被活用的詞雖然其詞性臨時發生了變化,但其意義仍然和它們原來固有的意義密切相關。而且,一旦離開了上下文,它們臨時獲得的語法功能也隨之消失了,在與其他詞組合時,依然顯示出它們各自基本的語法功能。

★古代漢語詞類活用只限於實詞。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使動有法、意動用法和名詞用為動詞。 三、使動用法★

所謂使動用法,是指主語所代表的人物並不施行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而是使賓語所代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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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事物施行這個動作,具有“使賓語怎麼樣”的意思。例如:

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

前後的“來”都是謂語動詞,而這個動作並不是主語(“有國有家者”)所發出的,而是主語使賓語(“遠人”)施行“來”的行為。

1.不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不及物動詞經常可以活用作使動。不及物動詞本來不帶賓語,而使動用法一般都應該有賓語(除非省略)。因此,可以根據不及物動詞後面出現賓語這個現象判斷該詞活用。

項伯殺人,臣活之。(《史記·項羽本紀》 .

吾見申叔,夫子所謂生死而肉骨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

值得注意的是,在少數情況下,如使用動的不及物動詞後面的賓語可以省略,被省略的賓語一般是代詞“之”。例如:

雖殺臣,不能絕也。(《墨子·公輸》) .

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蘇軾《石鐘山記》)

“不能絕”,指“不能(把那些守禦的人)殺絕”。“不能鳴”指“不能讓它(鐘磬)發出聲音”。 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荀子·天論》) 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論語·季氏》) .2.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

及物動詞也可以用於使動。由於及物動詞本來就可以帶賓語,所以它們的使動用法和一般用法在形式上往往沒有什麼區別,只能根據上下文意來判斷。例如:

晉侯飲(yìn)趙盾酒。(使趙盾喝酒)((《左傳·宣公二年》) (比較“則與鬥卮酒,(樊)噲拜謝,.起,立而飲(yǐn)之。”《史記·項羽本紀》“喝”)

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矣: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比較“孟..子將朝王。”(《孟子·公孫醜上》)

在動詞的使動用法中,較多的是不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相對要少一些。 3.形容詞的使動用法

形容詞的使動用法是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物具有這個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例如: 小國寡民。(《老子》) ..

於是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遣使者??往聘孟嘗君。(《戰國策·齊策四》) .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 .

高餘冠之岌岌兮,長餘佩之陸離。(《離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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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與隸書相似,不容易認,行書又偏於草率,所以楷法為人所重。

“楷”是有規矩的意思。從漢代有楷隸以後,到魏晉時代就有了正書。正書也稱為真書。這種字體比楷隸又有了不同。波勢減少,筆畫也趨於平易圓轉。所以從唐代以後一直成為手寫的字體。

★綜上所述,漢字的形體在發展過程中經曆了三個階段:從商周古文字到小篆是第一個階段,由小篆發展為隸書是第二個階段,由隸書發展為正書是第三個階段。

通論七 假借字,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

一、假借字 1.什麼是假借字

古書裏的用字,如果它所記錄的詞義不是該字的本義或引申義,這個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產生的原因是書寫者只考慮語音因素而不考慮形體因素,造成不同字之間的通用和假借。這也就是許慎所說的“依聲托事”。

2.假借字的兩類情形 (1)本無其字的假借

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就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例如:

莫——暮:表示“沒有誰,沒有什麼”意思的否定性無定代詞,原先沒有為它專門造字,就借用與之同音的“莫”(本義為昏暮)字來記錄它。這樣,“莫”也就成了記錄否定性無定代詞的專用字。為了區別,人們後來又造了“暮”來表示日暮的意思。“莫”和“暮”的關系,屬於古今字的關系。

然——燃:“然”的本義為“燃燒”,後借來記錄表示“如此,這樣”,作指示代詞。 其——箕:借用本義為“畚箕”的“其”,來記錄代詞和語氣詞。 午:本義為“搗臼的棒槌”,借用來記錄十二地支的第七位。 方言:幫、焦、Y,

從曆史發展的角度看,本無其字的假借字有如下兩種結果。 (1)某些詞的假借字假借後就歸其使用。如:其、而、我。

(2)某些詞的假借字使用一段時期以後,人們為假借義另造新字(通常是在假借字的字形上增加跟假借義有關的形符變成形聲字)。這種為假借義專造的後起字,通常稱為“後起本字”。錫——賜,說——悅。

(2)本有其字的通假(寫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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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寫成“蚤”。《詩·豳風·七月》:“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淩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 朱熹 集傳:“蚤,蚤朝也。” 高亨 注:“蚤,借為早。古代稱月初為月朝,月早即月朝。” 《漢書·文帝紀》:“正月,有司請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也。”

屈伸的“伸”寫成“信”。《易·系辭下》:“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飛翔的“飛”寫成“蜚”。《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範蠡遂去,自齊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屎尿的“屎”寫成“矢”。《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

背叛的“叛”寫成“畔”。《論語·雍也》:“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 抗拒的“拒”寫成“距”。《史記·東越列傳》:“會稽太守欲距,不為發兵。” 修理的“修”寫成“脩”。《詩·秦風·無衣》:“王於興師,脩我戈矛,與子同仇。”

二、古今字 1.什麼是古今字

同一個詞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後的叫“今字”。例如“暮”這個詞,本來用“莫”來記錄,後來寫作“暮”,“莫”和“暮”就是古今字的關系,“莫”是古字,“暮”是今字。

2.★古今字形成的原因

漢字除了表示本義,還用於表示引申義和假借義。漢字的表詞功能擴大以後,為了區別不同的用法,以字為基礎加以改造造出新字,來分擔原字的某些義項。原字和新字是為記錄同一個詞先後用的不同的字,此形成了一對古今字。例如“其”的本義是畚箕,但是“其”在古書裏被借用記錄代詞和語氣詞,並且成它的最為常見的用法。為了區別起見,於是在原字的基礎上增加意符“竹”,造出了新的“箕”,專門用承擔“畚箕”的義項。“其”和“箕”就是在畚箕這個意義上形成的一對古今字。

3.古今字的意義關系

古今字的意義關系,大致有如下四種情況:

(1)古字假借為其它用途,又為它的本義造今字。例如:其——箕、然——燃、自——鼻 (2)古字用於表示引申義,又為它的本義造今字。例如:州”本義是水中陸地,後來引申表示九州島、州郡,於是用今字“洲”表示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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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熟。《戰國策·齊策一》:“徐公來,孰視之,自以為不如。” 原——源。

(3)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為它的引申義造今字。

取——娶:“取”的本義是獲取,引申指獲取女人做妻子。娶妻的“取”後來專造“娶”字表示。“娶”承擔的是“取”的引申義。

解——懈:“解”的本義是分割、分解,引申為松懈,後來就造“懈”來承擔松懈這個引申義。 內——納。李斯《諫逐客書》:“向向四君卻客而不內。” 共——供。《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4)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為它的假借義造今字。

齊——齋:“齊”的本義為齊平(《說文》:“禾麥吐穗上平也。象形。”徐鍇曰:“生而齊者莫若禾麥。”),假借來記錄“齊敬”的“齊”這個詞(這是本無其字的假借),《禮記·祭義》:“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孟子·公孫醜下》:“弟子齋宿而後敢言。”這個意義後來寫作“齋”。“齋”承擔的是“齊”的假借義。

辟——避:“辟”本指法制(《說文》:“法也。從卩、辛,節制其罪也;從口,用法者也。”)假借來記錄“躲避”的“避”這個詞。後來造了“避”字。“避”承擔的是“辟”的假借義。

★古今字與通假字的聯系和區別:

通假字是同一時代裏的同音字代替使用的問題,而古今字則不是在同一時代並存的。當然,今字產生之後,古字並沒有消失,如果再用古字,就可以看成是通假字。如“反”與“返”是一對古今字,當“返”已經產生後,再用“反”代替“返”,“反”就可以看成是通假字。如《列子·湯問》:“寒暑易節,始一返焉,”這句話的“反”是“返回”的意思。《列子》一書一般認為產生於晉代,此時“返”字早已產生,所以,可視此處的“反”是通“返”。

三、異體字 1、什麼是異體字★

漢字在發展過程中,由於時間和地域的關系,人們為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來代表它。這種讀音(包括古音和今音)和意義(包括本義和引申義)完全相同,形體不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使用的字,叫異體字。

異體字的條件很嚴格。有些字本義相同,但是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通用,就不是異體字。 烏——於:這組字原先保有一個字,大概自春秋以後才分化成兩個不同的形體。它們在古書中有通用的地方。如感歎詞“烏呼”(嗚呼),也寫作“於乎”(於戲)。但作為鳥名的“烏”和作為介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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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卻互不相混,分工明確。還是有一些義項不通用。因此不能算是異體字。

修——脩:這組字也也通用,幾乎能用“修”的地方都可以寫成“脩”。北齊·顏之推 《顏氏家訓·序致》:“雖讀《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輕言,不脩邊幅。”(修飾)。《易·井》:“井甃無咎,脩井也。”(修理)治理。《左傳·成公三年》:“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脩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治理)漢 班固 《〈兩都賦〉序》:“京師脩宮室,浚城隍,而起苑囿,以備制度。”(興修)《楚辭·離騷》:“謇吾法夫前脩兮,非時俗之所服。”(修德之士)。但“束脩”卻不能寫作“束修”。兩字仍不能視作異體字。

寔——實。

2.異體字的形體類別 (1)文字結構類型的不同 往往是一為會意字,一為形聲字。

如:淚,從水,從目;涙,從水,戾聲。 (2)構字部件不同

睹,從目,者聲;覩,從見,者聲。 溪,從水,奚聲;溪,從穀,奚聲。 以上為變換形符構成的異體字。 線,從糸,戔聲;缐,從糸,泉聲。 糧,從米,良聲;糧,從米,量聲。 以上為變換聲符構成的異體字。 跡,從辵,亦聲;蹟,從足,責聲。 村,從木,寸聲;邨,從邑,屯聲。 以上為聲符和形符都有所變換的異體字。 (3)構字部件相同而位置不同

和——咊;群——羣;鞍——鞌;跡——跡。

四、繁簡字 1.什麼是繁簡字

簡化字與其所對應的繁體字合稱繁簡字。漢字簡化的曆史十分悠久。從甲骨文時代起曆代都有漢字簡化的現象。這裏所說的簡化字,有其特定的含義。即特指1956年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所頒布的簡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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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習繁簡字必須注意的幾種情況: (1)同形字

有些簡化字跟古書中的某個字形完全相同,但實際上是讀音和意義都不相同的兩個字,形體相同純屬巧合。例如:“臘”簡化字為“臘”。臘(là),本義指國君在年終用獵品祭祀祖先鬼神,即臘祭,因而年終的月份也叫做臘月。臘(xī),本義為小動物的整體幹肉。如《捕蛇者說》有“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腕”,“臘”(xī)指把捕獲的毒蛇制成肉幹。臘(là)簡化為“臘”後,就和“臘”(xī)混同為一個字了。在閱讀時需要加以辨析。

(2)同音替代字

簡化字中有一些來源於原先意義不同的同音字或音近字。這樣,它既承擔自己原先的字義,同時又表示與之對應的繁體字的字義。閱讀時,需要辨認它所表示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例如:後——後、後

“後”簡化為“後”,是借用了原有的“後”字。“後”字的意思為君主,也表示君主的妻子。這樣,簡化字“後”字就兼有“後”(先後)和“後”(君主、王後)兩個字的功能。在閱讀時需要辨析。如《史記·孝景本紀》:“孝文(漢文帝)在代(地名)時,前後有三男。”“前後”指皇帝的前妻,即前妻生有三個兒子,而不是前前後後共生了三個兒子的意思。

(3)兩個以上的字共簡為一形

簡化字通常只有一個對應的繁體字。但也有一些簡化字對應兩個或兩個以上繁體字的情況。如果我們閱讀的是用簡化字排印的古代作品,就需要判別這類簡化字代表的到底是哪一個詞。

例如簡化字“鐘”對應“鍾”(一種容器)、“鐘”(鐘鼓)兩個繁體字。在用簡化字排印的文章裏,遇到“鐘”字就要辨析它是哪一種用法。

如《左傳·昭公三年》:“齊舊四量:豆、區(甌)、釜、鐘。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鐘。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這幾句說的是齊國陳氏為了收買人心,借貸糧食大鬥出小鬥進的史實。根據上下文才知道這裏的“鐘”指的是作量器的“鍾”,而不是鐘磬的“鐘”。

幹——幹、乾、幹、榦。

幹,盾牌。《韓非子·五蠹》:“執幹戚舞。”《論語·季氏》:“而謀動幹戈於邦內。” 乾,幹燥,幹枯《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材乾則直,塗幹則輕。” 幹,才幹,能力。《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理民之幹,優於將略。” 榦,樹幹。《淮南子·主術》:“故支不得大於榦。” 蒙——蒙、懞、矇、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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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衹、隻 發——發、髮 鐘——鐘、鍾

★3.繁簡字、通假字、異體字的區別和聯系★。

通假字是由於古音相同或相近而在某種情況下臨時借用的字,不能看成異體字。如“早”與“蚤”。繁體字和簡化字,從形體不同的角度看,是一種異體字。但有些同音代替的簡化字與繁體字不是一對一的關系,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使用。如“征”和“徵”。二字古不同音,“征”有行、征伐等義。“徵”有徵召、徵稅、徵求、徵信等義。二字意義基本不同,古代也不假借。如《左傳·僖公四年》:“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這裏的“徵”是責問的意思,就不能簡化成“征”。現在將“徵”全部簡化為“征”,但“徵”作為古代音樂名宮商角徵羽的“徵”則不簡化。

通論八 古代漢語的判斷句

一、什麼是判斷句:

我們可以根據謂語的性質對句子進行分類,如果謂語是動詞、形容詞或動詞性詞組、形容詞組,那就是敘述句;如果謂語是名詞或名詞性詞組,那就是判斷句。判斷句是對事物的屬性做出判斷,即說明某事物是什麼,或不是什麼。

二、代漢語判斷句的特點★

古代漢語的判斷句與現代漢語的判斷句有很的不同,即它一般不用系詞“是”,而是把名詞直接用作判斷句的謂語,在句子的末尾,常常可以加上語氣詞“也”加強判斷句的肯定確認語氣。

三、古代漢語判斷句的基本形式☆

前面已經提到,構成古代漢語判斷句的基本條件是名詞性詞語直接充當謂語。並且,可以在謂語後面用語氣詞“也”加強判斷語氣。還可以在主語後面用代詞“者”複指主語。 這樣,根據用不用“者”、“也”的各種情況來看,古代漢語的判斷句共有四種基本形式。

1.主語,謂語+“也”。

“制,岩邑也。”(《左傳·隱公元年》)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左傳·隱公元年》) 潁考叔,純孝也。(《左傳·隱公元年》) 2.主語+“者”,謂語+“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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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者,陽城人也。(《史記·陳涉世家》) 南冥者,天池也。(《莊子·逍遙遊》)

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戰國策·趙策三》 3.主語+“者”,謂語。

道者,萬物之奧,善人之寶。(《老子》第六十二章)

是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老子》二十七章) 4.主語,謂語。

秦,虎狼之國。(《史記·屈原列傳》) 夫魯,齊晉之唇。(《左傳·哀公八年》) 荀卿,趙人。(《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其中,前兩種使用較多,判斷意味較強;後兩種使用較少,判斷意味較弱。

如果是幾個判斷句連用,則往往在最後一個末尾才加“也”。如:“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史記·管晏列傳》)

有時為了表示肯定語氣,在謂語前常常加副詞。如: 此亦飛之至也。(《莊子·逍遙遊》) 吾乃梁人也。(《戰國策·趙策三》)

萬乘之國,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孟子·梁惠王上》) 如果是否定判斷,則加副詞“非”:

如今京不度,非制也。(《左傳·隱公元年》)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也。(《老子》第三十一章)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非”雖然可以譯作“不是”,但它的詞性為副詞,而不是判斷詞。 ★四、指示代詞“是”和判斷詞“是”

“是”在先秦漢語中只是一個指示代詞,它的基本意思是“此”(這),可以充當句子的主語和定語。如:

“是社稷之臣也。”(《論語·季氏》),比較“此小大之辨也。(《莊子·逍遙遊》)。

“是心足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比較”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同上)。這些“是”雖然從翻譯的角度看可以譯成判斷詞,但它多是用來複指上文,所以連起來常常應該譯成“這”或“這個”。如:

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論語·述而》)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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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常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複指主語,漸漸地有了判斷詞的性質,但直到漢代,“是”才逐漸演變成判斷詞。如:

此必是豫讓也。(《史記·刺客列傳》) 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論衡·死偽》)

比較:“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記·項己本紀》)、“餘,而所嫁婦人之父也”(《左傳·宣公十五年》)。

但這些判斷句中仍然保留著語氣詞“也”。只有連“也”都不用了,“是”才最終脫胎成判斷詞。 問今是何世。(陶淵明《桃花源記》)

豫章太守顧邵是雍之子。(《世說新語·雅量》) 五、古代漢語判斷句的活用

古代漢語判斷句除了表示對主語的性質、屬類的判斷外,還常常活用。

1.表示比喻。指用判斷句謂語所代表的事物的某一特征去比喻主語所代表的事物。這在修辭上就是隱喻。例如:

韓,天下之咽喉。(《戰國策·秦策四》)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荀子·王霸》)

2.表示複雜內容。這類判斷句,主語和謂語之間在不同的語言環境中存在著不同的情理上的聯系,往往不能直接用“甲是乙”的句式來對譯。例如:

治亂非天也。(《荀子·天論》)

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司馬遷《報仁安書》)(一個人是勇敢還是怯懦,是堅強還是軟弱,都是形勢決定的。)

視其行步,竊鐵也;顏色,竊鐵也;言語,竊鐵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鐵也。(《列子·說符》)(看他走路的姿態、臉色、說話、舉止以及一切動作態度,都像是偷斧頭的人。)

3.表示某種因果關系。這類判斷句,一般是先說出事情的結果,然後再用帶有句尾語氣詞“也“的判斷句來說明原因。例如: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荀子·勸學》)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莊子·養生主》)

通論九 古代漢語中敘述句的幾個問題

一、古代漢語賓語前置

由於漢語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詞形變化,語法手段主要采用兩種,一是語序,一是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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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的語序有強制性。一個句子的句子成分在句子中的位置一般是比較固定的。例如,主語和謂語,一般主語在前,謂語在後。謂語和賓語,一般是謂語在前,賓語在後。語序的變化,常常導致語法關系的改變。應該說,這些問題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基本一致。但也有一些差異。最突出的是,在某些特定的語法條件下,古代漢語中的賓語要置於動詞之前。

古代漢語賓語前置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這是古漢語中突出的特殊語序之一。上古漢語裏,凡是疑問代詞做賓語,都必須放到謂語動詞之前。

“吾誰欺?欺天乎?”(《論語》)

“誰欺”,為疑問代詞“誰”充當動詞“欺”的賓語而前置。對比後句“欺天”,由於賓語是普通名詞“天”,所以不前置。

“曰:‘奚冠?’曰:‘冠素。’”(《孟子·滕文公上》)

“奚冠”為疑問代詞“奚”充當動詞“冠”(這裏是名詞活用為動詞)的賓語而前置。對比後句“冠素”,由於賓語是普通名詞“素”,所以不前置。

“王者孰謂?謂文王也。”(《公羊傳·隱公元年》) “內省不疚,無何憂何懼?”(《論語·顏淵》) “客何好???客何能?”(《戰國策·齊策四》) “敢問何謂也?”(《左傳·隱公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疑問代詞充當介詞賓語也必須前置: “誰為為之?孰令聽之?”(司馬遷《報任安書》)

疑問代詞“誰”充當介詞“為”的賓語而前置。後句疑問代詞“孰”充當動詞“令”的賓語而前置。

“子歸,何以報我?”(《左傳·成公三年》) “胡為至今不朝也?”(《戰國策·齊策四》)

2.在否定句裏,指示代詞或人稱代詞作賓語時,一般要前置。 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先進》)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論語·學而》)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公十五年》) 雖使五尺童子之世,莫之或欺。(《孟子·滕文公上》)

但這條規律不如疑問代詞做賓語前置那麼嚴格,即使在先秦,也有不少句子開始從前置向後置發展,出現了兩種情況並存的現象。如:

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論語·鄉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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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3.在古代漢語中,有時為了強調或者突出動作行為的對象,即使是一般的肯定敘述句,賓語不是代詞,也可以放在動詞謂語之前,再用代詞“是”或“之”複指賓語。例如:

“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論語》)

“異之問”,代詞“之”複指前置賓語“異”;“由與求之問”,代詞“之”複指前置賓語“由與求”。這句的意思是,我原以為你要問別的人的事,原來是問由與求的事啊。

“戎狄是膺,荊舒是懲。”(《詩·魯頌· 宮》) “豈不穀是為,先王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其虞虢之謂也??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左傳·僖公五年》) “薑氏何厭之有?”(《左傳·隱公元年》)

介詞的賓語也常常用這種方式提到介詞之前。例如: 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左傳·昭公十五年》)

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子曰:“有慟乎?非夫人之慟而誰為?”(《論語·先進》)

如果賓語是代詞,那麼就只能用“之”來複指。例如: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左傳·隱公元年》)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禮記·大學》)

在這類用代詞複指的前置賓語前可加上表示強調的語氣副詞“惟(唯、維)”,構成“惟+賓語+是(之)+動詞”的格式。這種格式使賓語表達的事物得到進一步強調。

“惟餘馬首是瞻。”(《左傳·襄公十四年》)

這句等於說“惟瞻餘馬首。”(只看我的馬頭的方向。) “雖天地之大,萬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莊子·達生》)

現代漢語的一些成語還保留著這一格式。例如“唯你是問”、“惟命是從”、“唯才是舉”等。 有時不需要複指的代詞直接把賓語放在動詞謂語或代詞之前。例如: 昭王南征而不複,寡人是問。(《左傳·僖公四年》) 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

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矣!”(《孟子·滕文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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