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用16开的纸打印,封面到所属学院领取。
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
(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者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导师姓名、职称 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学院 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 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填 表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制
表内所有内容须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
(本表存入校档案馆,)
1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
独 创 性 声 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武汉理工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武汉理工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武汉理工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经武汉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有关机构或论文数据库使用或收录本学位论文,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研究生(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注:此表经研究生及导师签名后,请装订在学位论文摘要前页。 1 学位申请人须知
一、学位申请者必须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二、申请者首先填写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发明专利”,并将此表交给导师及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及“博士学位论文同行评议专家组成审核表”后,将《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及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一本送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并备案,然后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信” 及“博士学位论文同行评议推荐信”上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再进入其它程序。
三、自领取《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封面,到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注答辩时间,二个月以后(但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由学位办公室审查论文评阅人评语,并在“答辩表决票”上加盖公章后方可答辩。
四、《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必须用计算机打印或用钢笔(黑色)逐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部分栏目可另加附页。
五、论文评阅人评语、同行评议专家评语(议)推荐信页可取下寄送给评阅人,收回后在对应的页码装订好,无页码的内容不要装订。
六、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将《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及相关材料送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七、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前将3张(1张二寸供学位证书用、2张一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相片贴在《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一)(二)》的首页相应位置。
八、学位申请者需填一式两份《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一)(二)》,表一将存入校档案馆,表二将装入申请者档案。
九、学位申请者要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 此表是校学位办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数据库(上网)时用的,凡没有填写清楚的,概不上报。
十、《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空表可在校园网上下载。
1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同等学力人员)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规定
为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制度,现对《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实施办法》中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
1、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论文正式答辩前两个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封面(表格在校园网上下载),按各项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2、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前应持《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到研究生培养处核对成绩,并由审核人签字及盖章。
3、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向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答辩时,须提供在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
二、学位论文评阅
1、博士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二个月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五位学位论文评阅人和四至七位同行评议专家进行评阅。由于技术专利、保密等原因,经指导教师书面申请(需写明内部答辩理由,保密年限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经研究生处审查和主管学位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后,可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论文相关内容可不在刊物上发表或印送有关单位。
2、若评阅或同行评议(回收5份)专家一致认为该学位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的水平,该博士学位申请者即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包括制作幻灯片、投影胶片等。在答辩一个星期之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答辩。
2、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半数以上是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3、博士论文答辩按照答辩程序进行。 4、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1)负责《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中论文评阅人评语、同行评议专家评语及推荐信的寄送。
(2)在答辩前一星期将《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同等学力人员)》有关内容(其中包括论文评阅书等)收齐并整理完毕。
(3)负责答辩记录工作。在答辩结束后,秘书应立即整理好所有与答辩及论文评阅有关的材料送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审查用。
(4)按《武汉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评阅)与答辩费用发放标准的通知》,负责处理接待、交付酬金和结帐等工作。
5、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论文答辩结束后,须向学院上交博士论文4份(其中论文原稿一份交校档案馆(用线装),一份交学院资料室,另两份送校图书馆及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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