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砂浆:
由边长为7.07cm的正方体试件,经过28d标准养护,测得一组三块的抗压强度值来评定。
砂浆试块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验一次。
装饰装修防火: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1、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査下列文件和记录:、 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纺织织物;
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1、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木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级木质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3、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1、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3、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lm3检验燃烧性能。
1、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复合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氏级复合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3、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TVOC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m2) 检测点数(个) 房间使用面积(m2) 检测点数(个) 1 <50 ≥500、<1000 不少于5个 2 ≥50、<100 ≥1000、<3000 不少于6个 ≥100、<500 不少于3个 ≥3000 每1000m2不少于3 每1000m2不 ≥5 少于3个 1 2 ≥3 ≥6 50 100500 10003000 地基
不含桩地基: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含桩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灌注桩:每灌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桩身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混凝土
用于检査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焊接
钢构件焊接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査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焊钉焊接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査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査构件中,每件检査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螺栓连接
普通螺栓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査8个。 检验方法: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 高强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