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等建筑。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山区及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的,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 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臵、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
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各单位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名主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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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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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防治水管理制度
43、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企业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3年—5年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2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15天提供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工作面说明书。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条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的原则。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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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施工单位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
第六条 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施工单位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
第七条 必须根据掘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臵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
第九条 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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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有限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1、地测科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指导安全生产。
5、每个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做出总结,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总工进行备案。
6、储量管理:
(1)、地测科是储量管理和业务监督单位。具体负责储量动态,开采损失统计,回采率测算,按期向上级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出矿、出公司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地测部门的为准。 (2)、地测科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到矿核实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煤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
矿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井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各单位回采率计划指标。
(3)、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煤层,矿地测科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煤厚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
(4)、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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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批工作。
(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煤有权保留意见。
(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各矿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交换图送地测中心。
45、生产矿井地质资料、台账、卡片、图件要求与管理制度 46、采区地质说明书编制要求
在开拓区域内,进行采区设计之前,必须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作为采区设计和掘进施工的地质依据。采区地质说明书是以地质勘探报告为基础,结合开拓巷道和临近采区揭露的地质资料以及生产勘探资料,按照采区设计与掘进施工的要求,经过分析整理后编制而成。采区地质说明书的内容主要是阐述该采区范围内的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而重点是反映采区内的主要构造分布,煤层厚度变化以及其他对设计和施工有直接影响的地质因素。在了解设计意图和巷道布臵的基础上,从而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件两部分组成。
1、全面收集采取地质资料:首先分析地质勘探报告,然后汇集与编制地质说明书有关的地质资料;
2、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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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上下对照图(1:2000) (2)、采区综合柱状图(1:200)
(3)、采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1000~1:2000) (4)、采区地质剖面图(1:1000~1:2000)
3、确定采取各种煤柱,计算采区储量:根据设计部门的规定,在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标出采区内各种煤柱,计算采区储量。
4、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文字说明:根据采区地质图件和收集到的各种原始数据,按照编写大纲简明扼要地编写文字说明。文字要求如下:
(1)、采区范围与邻近采区和地面的关系; (2)、煤层及顶底板情况; (3)、地质构造情况; (4)、水文地质情况;
(5)、煤尘、瓦斯及煤的自燃情况; (6)、储量计算; (7)、存在问题及建议。
47、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要求
在回采工作面巷道掘进完毕或接近完毕,投入回采之前,必须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它是回采工作面制定作业规程,安排生产计划,制定管理措施和进行回采的地质依据。回采地质说明书主要是根据工作面四周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以及上下山等)的编录资料,结合临区的和上部煤层开采过程中揭露的地质资料,经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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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整理后编制而成的。具体要求如下:
1、对回采工作面进行详细观测编录: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的编录资料是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的最基本的实际材料,必须详细观测编录。要实测有代表性的煤厚、煤层产状;要查明断层的性质、产状和落差,尤其是影响回采的断层,更应该调查清楚;要注意煤层顶板的岩性及节理裂隙发育情况,包括节理裂隙间距、顶板岩层的分层厚度、抗压强度、抗拉强度以及其他影响回采的地质因素。
2、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图件:
(1)、回采巷道实测剖面图(1:200)即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实测剖面图;
(2)、煤层结构及顶底板岩性柱状图(1:200)包括煤层结构情况、伪顶、直接顶、老顶及底板的岩性物理性质等指标,该图根据四周巷道揭露和邻近钻孔资料编制。
(3)、回采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500~1:2000)内容要求有代表性的产状和煤层底板标高,影响回采的褶曲、断层和陷落柱等资料,把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因素尽可能的反映在图上。
3、计算回采工作面储量:首先依据设计部门的规定,确定上下山保护煤柱界线,并把它绘制在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上,然后计算由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开切眼及采区上(下)山煤柱所圈定的储量。
4、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文字说明。文字要求如下: (1)、工作面概况(工作面位臵及井上下对照关系);
(2)、煤层及顶底板、情况(煤层厚度及变化规律、顶底板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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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裂隙发育程度;对顶板管理哦的意见;煤层底板的岩性及膨胀性等);
(3)、地质构造情况及处理意见; (4)、水文地质及防排水措施;
(5)、其他地质情况陷落柱及煤尘、瓦斯及煤的自燃情况; (6)、工作面储量;
(7)、存在问题,注意事项及建议。
48、掘进地质说明书要求
在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煤、岩层层位不易掌握;巷道要求较高的开拓区或采区的主要巷道施工之前,要求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制定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和进行施工的地质依据。它以采区地质说明书为基础,充分利用临近巷道和勘探钻孔,按照巷道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应根据已经揭露的地质情况,有重点的提供巷道设计与施工所必需的岩层层位、性质、厚度、产状、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方面的资料。
掘进地质说明书的格式可以用文字文字说明及图纸两部分组成,也可以用图表形式。
49、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矿井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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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立矿井探放水组织机构制度。矿井必须成立探放水组织机构,组长由矿井地质科长兼任,组员有两名经过培训的技术员组成。探水队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探水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探放水设计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实行现场挂牌管理制度。
2、实行探放水严格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制度。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采掘工作面在接近可能发生突水的地区时应当进行探放水,并把探水线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治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臵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有地测部门提出,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3、探放水钻孔设计科学合理布臵制度。探放老空水、陷落柱和钻孔水时,钻孔终孔平距不大于3米,垂距不大于1.5米;探放断裂构造和岩溶水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和下方布臵,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少于两个。煤巷内严禁探测1MPa以上的充水构造,确实需要时,要先建筑水闸墙,并在墙外向内探放水。
4、定避灾路线和安全措施制度。在探放0.1MPa(相当于10米以上的水压)以上的水体时,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止水套管长度及钻孔直径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要求。并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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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探水老空水全程监控制度。探放老空水前,首先查明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应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有害气体超标,当采取断电撤人措施。
6、水仓能力要大于正常涌水量与钻孔放水量。应当估计放水流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因放水量过大造成淹井;放水时,应当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遇有变化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50、防治水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条例》、《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本矿水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规定
矿井防治水害是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在矿长领导下,由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管理,地测科负责具体技术工作。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
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
矿每年二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公司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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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公司各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至复杂,由于老矿区小窑星罗棋布,到处都是采空区,加之急倾斜煤层的采空区极易沟通地面,新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对水害隐患必须高度重视。要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科负责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报公司地测部门初审,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复审批准后实施。
地表防治水
1、每年春季融雪、夏季降雨发洪期到来之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是各截流明渠、暗硐是否畅通,截流排水设备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矿地测科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矿地测科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井口位臵、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方法、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或调度室,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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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5、矿方负责已有防治水工程及排水系统的保护、维修、清淤疏通工作。
6、通风灭火部门,在地表打钻灌浆灭火时,一定要保证供水管道不漏水、不跑水,以免流水进入附近塌陷坑形成水患,对孔位、注入的浆量、水量,必须做详细记录并上图。可能形成透水溃浆威胁时,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
消耗抽水、打钻用水和灌浆用水均应安装水表以计算水量。要做图分析供水和用水量的平衡,检测意外跑水及其去向。 井下水防治
1、矿地测科要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综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积存大量的水或稀泥的灌浆区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站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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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
(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井筒,一个通井底车场。 (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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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正常使用。
(6)、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一般按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设计。经过截流的矿井,其正常涌水量是井下排水量与截流工程排水量之和。
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春季融雪和夏季发生较大的降雨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 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矿方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床煤柱上挖土取石、 掘洞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52、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科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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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 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 、索引。
53、与周边矿井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一、图纸比例统一为二千分之一以下。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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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二、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六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
三、图纸必须保证每十天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四、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五、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年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 六、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54、水患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矿井特制定水患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矿长、总工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及安监、质检现场跟班人员,井下防治水由队长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调度室主任带领井上包工队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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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2、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3、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4、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5、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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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6、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7、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8、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9、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
10、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1)、成立由矿长领导、由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对水害进行分析。
(2)、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3)、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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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55、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一、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科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地测科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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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水害通知单。
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56、地表水监控防范制度
根据矿井上下对照图和相关图纸资料表明,为了确保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措施执行
1、加强采掘管理,对井上下开采位臵经常性进行对照分析,一旦发现存在地表水下开采,必须立即上报矿安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分析研究。
2、做好井口防水工作,特别是雨季时的三防工作,严防井口灌水。
3、防止地面渗水,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沟渠等水体开采前尽可能的改道或移出矿区外。
4、如不能改道或移出矿区之外的,应修筑河堤坝,加固河床,以防井下漏水或汛期喝水出潮对矿井造成危害。
5、加强地面防治水工程检查。雨季到来前,应对整个地面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7、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防范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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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矿井要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 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探必掘,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臵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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