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第二中学
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金昌市第二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昌市第二中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校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涉及金昌市第二中学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涉及金昌市第二中学的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热、气、油等能源供应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及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金昌市第二中学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直接相关、影响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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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学校主办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省、市、学校教育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有时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有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由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分级管理原则,在学校党总支、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处室联动,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各处室及年级部的作用,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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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体系
金昌市第二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全校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实施。
(3)学校应急预案。学校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在学校党总支、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4)具体工作应急预案。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由主管科室、后勤服务处配合制定的应急预案。学校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学校实施修订、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1.1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朝奎任组长,副校长刘俊国、赖峰、卢殿珍等任副组长,所有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为成员,主要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导有关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1.2 办事机构
学校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指导全校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评估、修订《金昌市第二中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学校应急平台、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校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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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思想工作组、设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防止恐怖突发事件应急、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考试安全、校园安全处置等9个专项工作组,由学校校级领导任组长,牵头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牵头组织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 责任划分
学校的校长(法人代表)是本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小组组长是当次事件的责任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设置工作机构或设定兼职人员,在学校党总支、校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所属范围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后勤服务处要加强对各科室、各年级部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后勤服务处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党总支、校委会和市教育局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学校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每年年底要组织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3.2 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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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要市教育局或专业机构,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或根据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学校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立即以适宜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配合市教育局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处室、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报请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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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1)事发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学校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汇报上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市教育局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处室、年级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4.2 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及市教育局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4.3 组织协调
(1)事发后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可及时报请市教育局或专业机构派出专门领导或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学校要在市教育局及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需要市教育局处置的突发事件,学校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请市教育局派出工作组、启动已有或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等措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开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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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置工作。
4.4 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可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救助工作;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闭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⑤启用市教育局或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上级行政部门调用教学设备、用具以及其他应急物资;
⑥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的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暂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或协助公安机关等专业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场,立即动员组织党员、班团干部、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深入师生开展教育引导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
②对师生参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劝阻和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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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挽救和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
④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点处室、重要场所的警卫,在校园通讯、广播、有线电视等校园重要部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⑤封闭有关场所、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校园或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⑥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热气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对网络、通信等进行管控;
⑦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⑧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应报请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校园或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当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因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系统崩溃等原因出现异常或瘫痪时,应立即组织相关处室或人员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必要时报请电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运营商给予支援,防止事件蔓延至其他网络系统,同时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②当网络信息内容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害信息或其他不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有效阻止网上有害或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根据不同性质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③全面了解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受波及与影响,检查影响范围,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④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4)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迅速掌握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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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的突发事件并影响考试工作的,按照有关预案并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确定处置方案;
③其他类别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当地考试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考试机构,妥善处置。如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④偶发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机构处置并逐级上报; 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5 信息发布
(1)学校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时,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6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 事后恢复 5.1 善后处置
学校根据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配合市教育局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资金、物资,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斟和理赔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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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市教育局提交报告。
5.3 恢复重建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市教育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及时提出请求。
(2)学校向市教育局汇报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必要时,学校可报请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修复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
(3)需要市援助的,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后,由教育局会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按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6 保障措施 6.1 宣传教育
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学校应当对各处室、各年级部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进行指导和督促。
6.2 应急演练
学校要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以及学校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处室人员和师生员工,对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学校每学期要至少组织四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6.3 队伍建设
学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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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应急预备队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6.4 财力保障
学校应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财务室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6.5 物资保障
学校尽可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6.6 公共设施
学校要统筹规划安排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设施规划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6.7 科技支撑
学校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和应急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7 奖惩 7.1 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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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7.2 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学校各处室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学校应急预案须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2)本预案由金昌市第二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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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第二中学防止恐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指本校园内发现疑似爆炸物、犯罪嫌疑人劫持师生、投毒所引发的突发事件。
一、领导机构 根据学校实际,成立我校反恐怖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职责。
总指挥:李朝奎
全面负责指挥处理反恐怖抢险工作,具体负责指挥师生疏散、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制定紧急措施,确保全校师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副总指挥:刘俊国 赖峰 卢殿珍
协同总指挥,全面统筹策划、联络协调反恐怖工作应急处置。负责指挥事故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应急人员,保证转送受伤害人员的车辆,随时待命;联系医院、公安等部门,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重点负责保护全校师生和员工人身安全。
联络员:张宏妍 姜宏伟 陈鷟
成 员:石培祥 杨文俊 郭克玺 张国勇 王笑梅 各年级部主任、全体班主任 保安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张宏妍 姜宏伟 陈鷟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陈鷟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宣传报道组:姜宏伟
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利用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善后处理组:郭克玺 张国勇
安排相关年级年级主任、班主任负责事故伤害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5.医疗救护组:王国英、李钊及各班班主任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安置,抢救伤员交120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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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安全队员:
听从总指挥领导,负责各通道维持秩序,紧急疏散学生,集合并到达离事件现场附近安全位置,控制学校所有重点部位(配电房、实验室、校门等)。
二、预案程序
(一)发现疑似爆炸物
1.联络员据在校人员举报发现疑似爆炸物,立即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2.总指挥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3.副总指挥安排人员分工,宣传报道组利用广播及时调配有关人员: ①派人紧急疏散学生,抢救受伤学生,送伤员到医院。 ②派人控制可疑物品,对现场设置警戒。 ③派人到校园路口引导破案警察。
④安排应急安全队员,控制学校所有重点部位(配电房、实验室、校门等)。 4.副总指挥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警察到达现场处置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5.总指挥指示向教育局汇报案情。 (二)犯罪嫌疑人在校园劫持师生
1.联络员接报后,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并组织应急安全队员、班主任到现场警戒,总指挥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2.总指挥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沟通,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
3.副总指挥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警察到达现场处置,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4.副总指挥向民警介绍现场情况,联络员向民警提供、介绍学校平面示意图。 5.各班主任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后向联络员报告学生情况,联络员向总指挥汇报学生情况。
6.总指挥指示向教育局汇报案情。 (三)发现投毒事件
1.一旦发生集体性(5人以上)食物中毒(出现腹泻、呕吐、严重头晕等不适症状)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校医,校医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宣布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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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指挥指示,报警120或卫生防疫部门,立即派车送中毒者到医院救治。 3.校医采取临时紧急救护措施。
4.联络员负责保护现场。副总指挥安排人员引导公安机关、卫生防疫人员到达现场处置,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
5.总指挥指示向教育局汇报案情。 三、工作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严格门卫制度,外来人员来访一律经被访人电话确认和办理登记身份证手续;密切监控可疑人员或疑似作案人员靠近校园,严禁陌生人混进学生或家长队伍进入校园,发现紧急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3.保安人员应加强日夜巡逻制度,白天不少于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夜间19:00—第二天6:00不少于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4.出现恐怖事件时,要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为根本宗旨;所有教职工一切行动听指挥,冷静处理突发事件。
5.严禁任何人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教育局相关科室及联系人电话 校长:李朝奎 13909457116
学校综合办公室 张宏妍 13830571957 姜宏伟 13830581686 教育局办公室: o935 8212525 教育局安保科:1530945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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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有关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学校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市教育局应急指挥部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教育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教育局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终结由市教育局作出;学校配合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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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学校报请市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学校要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报请市教育局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每学期演练2次以上,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八、宣教培训
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附则
本预案由金昌市第二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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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第二中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二)紧急处置原则; (三)协调一致原则;
(四)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一)成立金昌市第二中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奎 金昌二中校长
副组长:刘俊国 金昌二中副校长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赖 峰 金昌二中副校长 卢殿珍 金昌二中副校长
成 员: 张宏妍(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姜宏伟(综合办公室副主
任) 杨文俊(教务处主任) 郭克玺(教科室主任) 张国勇(总务处副主任)李培杰(信息中心副主任)石培祥(工会主席) 陈鷟(学生处副主任) 蒲祥山(团委副书记) 赵尔杰(警务室负责人) 付元安(后管中心主任) 黄爱国(后管中心副主任) 各年级部主任 全体班主任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学生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陈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对交通安全事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系统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因公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临时指定其他小组成员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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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市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组 组 长:刘俊国 副组长:陈鷟
成 员:学生处所有成员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报区教育系统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组 组 长:刘俊国 副组长:陈鷟
成 员:学生处、全体班主任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干部、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有关人员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室、医生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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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和医生随车参与救治。
3.学校学生处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家长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4.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三)联络、教育组 组 长:刘俊国 副组长:陈鷟
成 员:学生处成员 总务处成员 全体班主任
1.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处室、处室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市教育局。
2.学校学生处、党团支部和相关处室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组 组 长:刘俊国 副组长:陈鷟
成 员:学生处、财务室、警务室人员
1.组长根据安全领导小组指示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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