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每月举行一次综合大检查,项目部每周应在施工现场组织1次综合检查。
1、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
2、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五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雨季检查等。
3、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针对大型模板、脚手架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
4、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
5、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6、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7、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
8、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
9、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表进行考评,做出评价。
10、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
11、《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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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现场消除。
13、事故隐患整改
14、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
⑴整改部位和内容; ⑵整改措施建议; ⑶整改日期; ⑷经费来源;
⑸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15、《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16、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下发的项目部或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
17、安全生产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检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8、各施工队应根据各自承担施工任务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2、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人、财、物等资源配置,项目部应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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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主要用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各施工队可以在各自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办法中具体明确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但必须保证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范围的项目费用开支。
第二章、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来源
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来源主要包括: ⑴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⑵安全事故罚款。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并全部用于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
3、项目部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款项,列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4、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并将使用结果报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备案。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1、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为基础,项目部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下而上,汇总编制。
2、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和实施应明确各有关人员和部门责任。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方案、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等。
3、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4、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要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数量。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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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投入的统计
为了规范管理,统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口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稳步增长,各部门各厂队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统计部门、财务部门、安全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以下方面: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费用; 7、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8、办公、生活区的防护费用; 9、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10、安全生产奖励;
11、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1、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实行预算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经费预算编制,报项目部指挥批准。
2、项目部要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证落实到位。 3、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4、对违背本办法规定,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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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专业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各施工队组织。
第二章、组织管理
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拟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3、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质量,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
⑴教育培训计划; ⑵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表;
⑶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等; ⑷培训效果评价。
第三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1、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学习不少于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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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七分局安谷水电站项目部
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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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4 二、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 12 三、职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 15 四、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21 五、质量管理办法 ........................................................................................... 31 六、生产指挥管理办法 ................................................................................... 34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41
(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43 (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45 (三) 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47 (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0 (五)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52 (六)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制度.......................................................... 55 (七)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7 (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1 (九)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65 (十)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67 (十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9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73 (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7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81 (十五)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制度.............................................................. 83 (十六)安全事故与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5 (十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88 (十八)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90 (十九)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93 (二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95 (二十一)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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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03 九、食堂管理制度............................................................................................ 105 十、项目部住房管理制度................................................................................ 107 十一、项目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08 十二、工资管理办法........................................................................................ 116 十三、工会、共青团管理制度........................................................................ 119 十四、女工管理制度........................................................................................ 122 十五、项目部组织纪检工作制度.................................................................... 125 十六、项目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127 十七、小车管理办法........................................................................................ 137 十八、宣传管理制度........................................................................................ 140 十九、设备管理办法........................................................................................ 143 二十、物资管理办法........................................................................................ 158 二十一、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172 二十二、计划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81 二十三、施工队管理办法................................................................................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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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水电四局财务管理办法》以及第七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项目部规定及项目部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财务负责项目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制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项目经营决策。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核算成本盈亏,为项目领导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按月、季、年实时准确的向项目部提供会计报表。统一筹措、管理、调配项目生产经营资金。
第二章、财务基础工作
1、各独立核算项目在会计核算中的记账凭证(更正或调帐除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或原始记录;转账凭证可以附原始凭证或自制记账凭证和结算依据。原始凭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论领导是否签字,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2、外来各种发票、单据必须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字齐全的正规票据;项目部内部单位收款收据,必须有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有项目财务主管的签字。对于大额及重要的票据还须有项目领导的签字。
3、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项目部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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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4、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
㈠岗位设置及要求
1、出纳:要求做好对现金的管理.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逐笔登记项目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底与银行进行对账,有未达账和不符账要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其次要建立项目部合同文件档案,建立收发文登记工作.每月协同会计对凭证进行装订工作.
2、会计:要求做好原始凭证的录入及账务处理.做好对结算报表的审核及账务处理.按《差旅费报销规定》给予出差、办事人员进行报账处理.还应将本月成本进行结转,做好报表前的准备工作。在月末将公司及分局要求的报表填制完上报于有关部门。每月进行项目部成本分析。
3、财务主管:协助会计对月报表,季度、年度报表的填制及上报工作。对项目部借款、报账进行审核。做好每月对上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以及协调工作。按建造合同的要求,会同建造合同执行小组制定项目部总收入及总成本的预计和调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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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单位每天应及时开、关相应工作面的照明灯、用电设备,否则每盏罚款50元/次。
6、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供电设施的保护,由于保护不妥善对施工造成影响,责任单位予以200~3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上述各项规定由生产部监督考核落实,经生产部主任签字,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发后加盖公章生效。项目部财务办根据奖罚单与施工单位兑现。施工单位必须兑现到个人,并将奖罚单反馈到财务办公室。由财务办从当月工程结算款中兑现。
(九)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生产部。 (十)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㈠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特点及项目部实际,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安谷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㈡《管理制度》共分22个管理办法,针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㈢《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㈣项目部安全方针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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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的长效机制。
㈥项目部在安全工作中,大力提倡:“一个强化,一个支持,一个落实,三个坚决反对”的安全观念。即:强化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各级组织要坚决支持员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说“不”;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项目、每一部位、每一设备、每一员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不受控条件下盲目追求进度;坚决反对各单位减少必要安全投入而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㈦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㈧各施工单位在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㈨项目部认真贯彻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㈩本《管理制度》以项目部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㈠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工程局、分局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施工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㈡项目部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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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㈢项目部通过与各施工队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各施工厂队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经理要与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㈣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㈤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㈥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主要考核项目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事故控制三部分内容。
3、安全考核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超出安全控制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不合格单位。
4、项目部每年对各单位安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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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
5、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厂队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二章、考核评价
1、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总分为200分。 2、考核得分16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优良单位; 140—159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管 理不合格单位。
3、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4、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项最低得分为0分。
5、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三章、评先评优
1、项目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优秀单位负责人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2、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⑴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平均得分160分以上; ⑵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优良部门。
3、安全生产优秀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⑴所在的施工单位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⑵本人在所在单位任职满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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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
⑷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4、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⑴所在单位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⑵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⑶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⑷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⑸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考评为优良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优良单位总数的30%左右。
(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
3、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及实施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施工队检查、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的施项目部域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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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纠正后拒不执行时,要加倍罚款。
⑵图纸、通知及其它技术文件未仔细会审,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反馈,造成一定损失或使施工受到一定影响时,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次。
⑶在工程实施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进行技术统计或技术统计资料不真实,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次。
⑷工程量报表不按规定上报,工程量弄虚作假,给予罚款100~500元/次。
⑸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工程部同意,私自改变方案进行施工,给予罚款1000~5000元/次。
⑹科技进步奖罚按《水电四局技术进步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说明:
①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②因本办法为试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漏项、缺项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及时向工程部反馈,以便及时调整、修订。
五、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㈠为加强承建项目的质量管理,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的、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创建“精品工程”,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确保工程质量,特编制本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㈡本质量检查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工程局、分局相关文件的规定而编制。
㈢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推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加强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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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坚持实行质量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对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等导致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低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采取重奖重罚,达到人人关心工程质量的目的。
㈤推行目标管理,在签定各类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甲乙方的质量经济责任,明确质量目标。遵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应对各自的工作质量施工质量负全责。发生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者负责,质量检查人员在质量检查中出现漏检、错检或未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应负失职的责任。
㈥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对施工队,严格按此“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每月进行质量考评,实行“奖优罚劣”。
第二章、说 明
㈠项目部主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依据为国标现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合同文件中技术条款、技术要求而编制。
㈡奖罚单由质检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填写,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公章后生效。(一次性罚款超过5000元的,由总工签字生效后加盖项目部公章)。
㈢ 奖罚单一式四份,人事部门一份或经营部一份,被奖罚单位一份,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存档一份。
㈣当月的奖罚金额直接从当月的工资款中兑现,外协单位从经营成本中兑现。由被奖罚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㈤由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缺陷处理,返工等发生的费用由各责任单位承担。
㈥项目部每月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或质量评定会议,对本月质量情况进行评定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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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负全责,并按合同有关规定以及设计图纸、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㈧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应在每月25日前按时将当月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质量评定等报表报项目部质量安全办公室。质量统计报表应做到真实、准确可靠。未能按时上报者将给予处罚或通报,报表不真实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㈨施工单位应建立和保存质量记录,质量记录应做到准确、清晰、完整、齐全。质量记录不得涂改。
㈩项目部每月对所属施工队单位进行月质量考核。
(十一)各类检验人员及特殊(特种)人员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十二)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对本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运行检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十三)质量管理办公室公室负责对各工程项目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必须明确质量要求。
(十四)项目部建立对原材料、物资设备、工器具等的采购审批和进货的检验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物资设备、工器具的合格率达到100%,并对供方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价,确保供货质量。
(十五)项目部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产品、半成品的标识规定,对各种原材料等建立健全可追溯记录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可追溯记录。
(十六)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三检一验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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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严格按国家规定对测量、检验、试验等计量器具进行定期送检或校准,确保各种数据准确可靠,并提供和保存完整、齐全、准确、合格的测量、检验、试验资料。
(十八)事故调查报告应对事故类别、产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处理意见、返工(返修)、施工措施、产生工程量、返工(返修)费用等作详细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十九)项目部质量事故控制指标以年为单位。年度内质量事故为零。
(二十)项目部的具体工程质量考核控制指标: 1、工程项目质量事故率: 0%; 2、合同履约率: 100%; 3、工程合格率: 100%。
(二十一)项目部对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队、班组、个人,按质量事故经济损失的多少,事故责任大小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二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十三)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六、生产指挥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更好地利用生产资源,最大地发挥资源潜能,规范生产计划的严肃性,充分发挥生产协调管理部门的职能,使生产指挥系统紧紧围绕“掌握全面、抓住重点、科学调度、严格制度、强化管理、确保计划”这个主题来开展工作,以确保我部承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该管理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总则
1、生产部公室代表项目部全面协调前方生产,各单位均应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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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牢固树立全项目部一盘棋思想。
2、生产部有权直接指挥前方所有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对不服从者,一次将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生产部是项目部前方施工生产的领导协调组织者,是代表项目部行使职权,各单位的前方指挥人员必须服从工作的协调与安排,对安排或协调有不同意见,有保留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反映意见的权利,无拒绝接受安排的权利,否则对所在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4、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好交接班,以便于更充分地安排本班的人员分配和机械使用。
5、所有前方施工人员,应按项目部规定时间进入作业现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否则,对个人罚款100~200元/次,影响严重者加倍处理或追究责任;若集体出现此现象的,则给所在单位500~1000元/次的罚款,同时给当班领导200元的罚款。
6、严禁酒后上班,施工单位发现酒后上班者要及时让其退出施工现场,并对个人罚款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
7、各施工单位对机械的调动,必须提前一个班向安全生产部申报。由安全生产部视其生产的轻重缓急程度给予安排,以保证机械的合理调配。
8、施工单位机械指挥人员,要提前到位。不按时到位的,对个人罚款50元/次;指挥过程中,离岗的对个人罚款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离岗期间发生事故,由机械指挥人员承担责任。
9、机械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如发现违章指挥者,则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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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人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施工现场,查出一次罚款50~100元/次。
11、各施工单位、架子队的领导离开工地必须经安全生产部同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私自离开工地一次对单位罚款500元/次。
12、各前方施工单位必须实行施工挂牌制,标明:主管领导、技术负责、安全负责、安全员、承担施工项目、施工工期等。
13、各施工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给该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者,加倍罚款。
(二) 作业时间规定
1、前方施工单位按项目部规定的作业制进行施工安排:实行二班制:上午7:30-12:00,下午13:30-19:00,晚上如需加班,按现场施工情况而定。
2、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用餐时间食堂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供应。特殊情况时,由生产部通知用餐时间及人数,其它时间不得向职工供应;否则,对食堂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对提前离开工作面到食堂或后方用餐人员,给予个人50元/次的罚款。
4、对于正在开盘浇筑的仓号,砼浇筑、拌和、拉运、吊运、试验、质检等单位必须要安排好人员,实行轮流就餐。哪个环节对仓号浇筑产生影响的,对所在单位给予300元/次的罚款,造成仓号停盘的将给2000~10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其返工的全部费用。
(三) 生产指挥协调奖罚规定
1、前方施工单位每月能够很好地服从生产部指挥和协调,经考核以后每月奖励:1000~2000元;其他辅助单位及部门每月根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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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情况奖励500~1000元。此奖每月由生产部主任、值班主任及主管领导考核评定。
2、对突击急、难、险任务的施工单位,当班值班主任有权给予200~500元的奖励,经生产部主任、主管经理签字后即可生效。
3、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生产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影响生产者或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安排机械干零活者将以下列条款给予处罚:
(1)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对施项目部域停电(水)者(特殊情况除外),一次罚款300~500元。因停电造成设备、电器等事故的除一次罚款1000元外,同时承担全部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未经生产部同意,私自调动机械设备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3)租赁的重机设备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施工,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上述各条未涉及但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它问题,一次罚款500~2000元。
4、在浇筑过程中要严格、准确控制砼料。因特殊情况造成多料时,对要料单位处500~2000元/次的罚款,多余砼料必须由安全生产部和工程部协商安排处理,不能造成废料。砼浇筑拉运单位无权私自处理。否则,由处理者承担其全部费用,并罚款2000~5000元/次。
5、进入施工现场拉运砼车辆必须挂牌拉料,以避免混料。拉运石渣的车辆必须编号,喷涂在醒目位置。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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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方职能部门使用零用工时,须经生产部同意。否则,发生任何零工费用不予签认,计财办不予结算。
7、上述对施工队的罚款,将在每月项目部的对下结算中扣除。 (四)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机械保养、维修时间不得占用作业时间,否则,罚款200~500元/次。
(2)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生产部调度,机械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无法修复时应通知安全生产部调度。否则,罚款200元/次。
(3)所有施工机械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在制定范围内进行作业。
(4)生产部根据项目部设备检修计划统一安排大型设备检修,运行单位临时需要检修时可向生产部申请检修时间,不得私自安排,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
(5)大型起重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6)施工中出现设备间的干扰情况,施工单位当班主管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生产部协调。各施工单位对协调结果必须服从,对拒不服从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
(7)机械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并积极采取措施在生产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 (8)对施工现场安排自行其是,导致生产混乱,每次罚款3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机械设备签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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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能以量计的项目均以量计。工程部、计财办审核结算。其余项目,如临时前方小型项目等由生产部安排,计财办审核结算。 (2)无法计量的按零用台班签认,遵循谁家用谁家签的原则,应由其它施工责任单位承担的,生产部签认转到责任单位。
(3)签认单必须注明机械型号、名称、日期、班次、工作内容及工作情况、施工部位、工作时间及有关说明等并当班签认,否则,不予签认。
(五) 生产调度会制度
1、前方所有施工单位领导,于每天早晨7:30到前方调度室召开会议。对当班计划安排、施工人员情况及需解决、协调事宜在签到本上记录,生产部根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对不能按时参加的单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2、为加强前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各施工单位每班必须有一名副队长或值班队长进行值班,对当班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指挥,是当班的全权领导者。如缺岗、脱岗、睡岗,按职工处罚的5倍给予处罚。
3、周一晚上20:00的生产调度计划会,项目部所属单位、机关部门及施工队等主要领导必须参加,未参加者给予个人100元/次、单位罚款500元/次、迟到则个人罚款50元/次。(时间如有临时改动、另通知)
4、项目部临时安排的生产会议以通知时间为准。 (六) 施工计划管理规定
施工计划执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为使项目部施工计划有效贯穿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合理安排、均衡施工,规范生产计划的严肃性,特作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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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部依据月计划进度安排,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周计划的详细安排,按周计划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随周一生产计划会一并下发。
2、施工项目按周计划完成不奖不罚,每超计划5%奖励300元,每拖后计划5%罚款600元,以此类推进行奖罚。
3、各施工单位按完成的层数进行考核,周计划内间数按期完成每间奖励500元,完不成每间罚款1000元,超计划完成每间奖励500~1000元。
4、上述未提到的其它项目,按周计划所列项目进行考核,完成周计划每项奖励200元,重点部位每项奖励500元;否则予以2倍罚款。
5、周计划中注明必须完成的确保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计划规定时间完成。完成后,视单项工程量大小奖励500~1000元。否则,每拖一个班罚拖延工期费500元,以次累计,并在生产调度会上解释清楚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七) 水电管理
1、供水、用水单位责任划分: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用水原则上自行支付。
2、供电、用电单位责任划分: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用电原则上自行支付。
3、用水管线,必须敷设整齐,未按要求布置的每次每处罚款100~200元。
4、用电单位应加强巡视、维护高、低压输电线路及配电设施,防止停电事故的发生。因不负责任造成停电的予以2000元罚款,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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