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及经营分析
作者:陶嘉乐
来源:《中国市场》2015年第16期
[摘要]本文根据新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天津农村信用社为例,研究1981年至2012年农村信用社存款构成,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实证分析信用社存款增长趋势,得出差别费率对农村信用社未来经营的财务影响,并对农村信用社提出有效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农村信用社;营业利润;差别费率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6.062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走向显性,于2014年11月新出台征求意见稿,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投保人,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当金融机构面临经营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该制度标志着以政府信用提供担保的时代结束,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据显示,2012年全国农信社达1927家,存款余额环比增长7.26%,税后净利润环比增长23.12%,呈现稳健增长的趋势。另一方面,农信社资金来源少而分散,在承担营业税、残保基金等各项税费的基础上,若保险费率厘定过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经营负担,阻碍农信社长远发展。故研究保费差别定价的财务影响至关重要。 1 农村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1.1 我国农村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存款保险制度现状主要分为五个方面:第一,机构保障范围按照属地原则,对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采取的方式一致,保证了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第二,存款保障范围覆盖人民币和外币存款,不包括银行的理财产品,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第三,保险最高限额50万元,覆盖99.63%的存款,该数额是2013年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第四,职能设计采取风险最小化模式,具有风险处置职能和审慎监管职能,有利于及时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第五,因存款人缺乏对银行是否投保的关注,机构参加制度的模式是强制加入。
1.2 农村信用社构建该制度的必要性
从政策背景上,一方面,2015年2月中央下发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强调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构建存款保险制度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必经之路。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使农民可以稳定获取土地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农村储户的存款稳定增长,高净值储户逐年增加,对存款的安全保障制度具有刚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