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管理制度

2018-11-14 12:54

结核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肺结核患者发现率,加强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1—201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疫情报告和患者管理的通知》和《肺结核患者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哈密市医院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制度

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感染科、呼吸内科、放射科、急诊科、门诊部、医务部(或预防保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

2、建立健全疫情报告、规范化诊断、治疗和病人转诊制度与职责,并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和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控制项目管理机构的督导检查。

(1) 定期组织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组织开展结核病诊疗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3)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4) 建立院、科结核病控制项目措施责任制奖惩制度。

3、实行医务科或执行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的日常负责协调、汇总工作制度。

(1) 制定有关制度,协调门诊、病房、放射科、检验科等科室在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2) 设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填报结核病疫情报告卡,负责与市疾控中心联系,报告病人发现、诊断、登记和治疗情况。负责领取免费抗结核病药品。

(3) 负责与患者常驻地县级疾控中心联系,做好患者转诊交接手续,落实病人出院后结核病治疗、管理事宜。

(4) 负责本机构结核病的网络直报工作。 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 落实结核病病人发现、登记、诊断、报告、治疗、转诊等工作职责。

(2) 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

(3) 做好工作记录,妥善登记保管X光影像诊断结果。 (4) 规范痰检,按规定保留记录痰涂片以备核实诊断和质量控制考核。

(5) 对住院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隔离治疗,并做好房间消毒工作。

(6) 建立健全制度,对免费抗结核病药物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并按要求做到病人在医护人员面试下服药。

(7) 保证肺结核病人档案完整、规范,并妥善保管。

二、哈密市医院结核病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张 辉 院长 副组长; 开沙尔 副院长 成 员; 廖义疆 医务科主任

张太花 院感办专职 刘安森 放射科主任 王忆安 检验科主任 陈发明 检验科医师 帕丽旦 内科主任 王 丽; 门诊主任 依沙克 急诊科主任 沙热木 儿科主任 贺 宪 外科主任 张 玲; 妇产科主任 如秀琴; 综合科主任 市医院结核病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实行院长负责制,分管院长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和医院的痰检工作。

2、在医院结核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院结核病管理、登记、转诊、报告等工作。

3、制定医院结核病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结核病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工作,做到及时发现病人及时转诊,能与市疾控中心及时联系。

6、具体工作由院感办张太花负责。

三、市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登记制度

1、门诊医生在对就诊的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做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诊断后,应在门诊日志上用红笔进行标注,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14岁以下必须记载家长姓名。

2、需转诊的患者应填写三联转诊单,经过规范的健康教育后,由首诊医生或指定科室转到市疾控中心结防科。

3、报告的“备注”栏里可注明患者的住院日期、出院日期,作为订正报告的内容,便于市疾控中心结防科确定该患者是否为追踪对象。

4、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填写患者详细住址及真实的联系方式(电话;。必要时除了留患者本人的电话外,应再留一个家庭成员或亲友的电话,以便日后进行追踪和随访。

5、院感办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总登记簿,保存报告卡和转诊单3年。

四、市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制度 1、医院所有医务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落实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发现、登记、报告、治疗、转诊等工作职责。

2、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为报告对象。肺结核的分型报告为;涂阳、仅培养、涂阴、未痰检。

3、首诊医生在做出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诊断后,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三联肺结核患者转诊单后报告院感办。

4、院感办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诊断后的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传染病报告卡信息的录入报告。

5、责任报告人发现已报告病例的诊断变更、出院、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由网络直报人员按规定完成网络订正操作。

6、对在结核病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中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市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转诊制度

1、转诊对象为我院报告的、不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以及出院后仍需继续药物治疗的肺结核患者。

2、门诊医生在做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诊断后,首先在门诊日志上用红笔标注,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患者无需住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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