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1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做好这项改革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利基础设施,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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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水利工程的安
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以来,我区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是长期以来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基层水管单位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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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问题愈加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因此,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及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区分水管单位类别,明确水管单位的性质,调整和规范水管单位管理、维护及经营关系,疏通经费来源渠道,推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以下简称管养分离)。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区区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内容广泛,同时涉及全区2.64万国营水管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改革必须做到态度积极,步子稳妥,扎实推进。为此,改革必须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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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把握以下原则: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效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6.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既要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从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对象、主要内容及措施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对象是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国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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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工程管理单位。乡(镇)水管(水保、水利)站(所)是我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最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组织,承担着指导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务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措施如下: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水利工程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分级管理格局,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原则上维持不变。如确需要变更管理格局,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维修养护所需费用,自治区酌情给予适当补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175号)执行。
2.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管理职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水利工程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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