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无水氨质保手册最后稿

2018-11-15 21:18

发 布 令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更好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它要求,建立建全公司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

司液休无水氨充装质量保证手册》,经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

望各级部门和员工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

总经理:

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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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富化发 2012年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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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体无水氨充装站实施质保手册的

通 知

液休无水氨充装站:

经五月十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并由总经理签发《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液休无水氨充装质量保证手册》从即日起正式实行。

特此通知

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2

宁富化发 2012年 号

---------―――--------★------------――――-----

关于常永武、耿建斌等同志聘任的

通 知

各部门、车间:

经董事长会决定:

聘任常永武同志为为安全监管负责人。

聘耿建斌同志为公司液氨充装站质量保证技术负责人。 聘吴旭为充装站站长。

聘王立刚、马英忠、韩正银、金卫明为液氨充装人员。 聘李学军为安全员。

聘马英忠为罐区日常巡检和安全生产监护员。 特此通知

宁 夏 富 荣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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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前 言

产品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企业参与激烈市场竞争的根本之所在。因此也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生产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中心化验室要加强产品的抽检力度,质量管理代表要强化质量监督,落实考核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司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档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切实把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以保证富荣品牌良好的市场信誉。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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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方 针 及 目 标

一、质量方针:品质是生命,服务是宗旨。

二、质量原则: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

三、质量管理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管理增效益,以创新求发展

四、质量目标:质量至上,客户第一,确保质量,承诺信誉, 产品合格率96%,产品出厂合格率99%,客户综合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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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保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的所有单位的审核。职责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报总经理审定。总经理审核组成人员名单,审定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并审批审核报告。

(3)各有关单位按内部质量审核程序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提出具有内审资格的合适人员组成的内审组,报总经理批准。内部质量审核组负责质量体系审核的组织、实施与验证工作。

(4)审核时参审人员必须是与受审单位无直接责任者,以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

(5)内部质量审核的结果,由内部质量审核组通知被审核部门的负责人,对审核时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限期采取纠正措施,并将纠正结果及时向内部质量审核组反馈,由内部质量审核组对纠正措施有效性进行纠错并加以记录。 (6)内部质量审核的结果由内部质量审核组写成内部审核报吉,按规定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单位。

(7)内部审核结束后,所有记录和不符合项目报告、内审报告由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存,并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六、预防措施控制

1、目的

采取预防措施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潜在不合格品采取预防措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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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

(1)生产部是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质检中心负责对产品过程提供采取预防措施的信息。

(3)各单位按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履行各自职责。 4、程序概要

(1)生产部利用各种信息来源,比如质量记录等,发现和分析潜在的不含格原因,对将要发生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或工序发出采取预防措施的通知。

(2)相关单位共同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要求。 (3)确定预防措施,保证与潜在不合格的影响相适应。 (4)责任单位实施并记录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5)生产部对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控制并验证其有效性

(6)执行预防措施时产生的文件修改、补充,要作为附件及时纳入有关文件,如产品图纸、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以及质量体系文件。

七、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1、目的

对监视测量装置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监视测量装置的测量精使和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监视测量装置的控制 3、职责

生产部负责计量装置的管理工作,如监视和测量装置和周检、校准等。各单位使用的监视测量装置由本单位进行维妒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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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概要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需要配置检测装置时,应按采购程序规定实施。 (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维护:所有在线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率达到100%并有标识。各单位按检测装置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维护。

八、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

1、目的

对所有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确保生产和服务过程处于受控状 2、适用范围

生产部是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的归口管部门。各单位按照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履行各自职责。 3、程序概要

(1)生产过程计划控制

生产部负责公司产品按质量要求制定下达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并保证其合埋性。

(2)各单位负责按作业指导书、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组织本单位实施生产过程的监控,并依据检验结果及时进行调配。

(3)生产过程控制:质检中心负责制定生产过程中与质量有关的检验和试

验方法,并实施试验和检测;对关键过程,生产部要按已经制定的标准对这些过程进行确认,包括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确认,必要时进行再确认。

九、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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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液氨充装规定》及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仔细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含防火、防毒器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毒、防火器具。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各项记录要完整清晰。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处理生产和充装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层层反映,同时作好记录,直至隐患解除为止。

6、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7、装氨过程中必须戴防氨手套,禁止用铁器敲打金属管线、液氨槽等。充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液位控制:氨罐的液位控制在容积的85%。降低液位的方法是加大销量或降低产量。氨罐液位计吹堵方法是关闭液位计气相阀,打开液位计放油水阀,待油污排放完毕后关闭放油水阀,打开液位计气相阀。

9、压力控制:放氨总管压力控制比氨罐高0.2MPa,方法是开大或关小放氨阀,关小或开大氨罐驰放气阀门,特殊情况下用合成系统减量或停车的方来降低放氨压力,氨罐压力控制在1#氨罐1.5MPa,2#氨罐1.6 MPa、3#氨罐1.5MPa、4#氨罐1.5MPa、5#氨罐1.5MPa,方法是开大或关小氨罐驰放气阀门、将氨分离器放氨阀开大或关小,特殊情况下用合成系统减量或停车的方法来降低压力。五个氨罐串联时压力只能控制在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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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进口原则上不设根部阀,特殊需要设根部阀时其根部阀必须常开(换安全阀时除外),应打上铅封。安全阀出口不准设阀门。

10、压力超高报警器、液氨泄漏报警仪、压力表必须保持完好、清淅。

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本车间重大危险源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本制度中的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车间,如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以及气柜、氨库等高危险性生产设施的生产。 3、本办法引用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制订。 4、本办法适用本车间各岗位。

5、各岗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消除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二)、危险源管理规定

1、公司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车间的危险源进行危险评价。即车间现有建筑物、余热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氨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工业设施和其它可能发生危险或曾经发生过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本车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合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并根据评价制订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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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减少危险因素,降低危险程度,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3、本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关重大危险设施或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投用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备应制订保障安全的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每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三年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价,分析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此做出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

5、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及生产运行状况,强力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护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岗位安全职责执行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 6制订事故救援预案和计划,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7、必须制订全面科学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以保证其适用有效。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各级领导和本单位负责人对所管辖区的重大危险源都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隐患治理工作,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2、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并对本车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责。 3、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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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环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纳入日常检查和工作考核中。

5、生产技术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中的技术管理,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实施技术监督,协助处理隐患,制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过程。

6、重大危险源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熟悉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四)、处罚

1、各部门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凡被查出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由于岗位人员本负责任,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渎职,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公司和车间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在岗人员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罚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 (合成车间 氨库) (六)、附则

1、本办法实施后,车间各岗位要对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补充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归安全环保监察部和合成车间。

3、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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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

1、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下设总经理,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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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履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工作情况。 (三)、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 四)、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五)、工会

1、贯彻执行《劳动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2、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6、把安全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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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8、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办公室

1、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 2、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3、督办落实公司决策的重大安全事项。 4、协助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5、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审批、发放、检验工作。负责保健用品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7、负责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七)、土肥研究所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的布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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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严禁对气瓶进行焊补、更换上、下吊耳、底座等。

1.10.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及无产品合格证和无检验质量证明书的气瓶严禁充装。

1.11.改装气瓶严禁充装。

1.12.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严禁充装。 1.13.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气瓶严禁充装。 1.14.液氨钢瓶使用十二年后无条件报废,严禁充装。 1.15.上下气瓶必须轻放、慢放、防止撞击。 1.16.充装站使用的开关、电机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1.17.进入充装现场的车辆必须戴阻火罩。

1.18充装站只能充装自有气瓶;其它符合规定的气瓶可通过购买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成为站内自有气瓶方可充装。

1.19.新气瓶或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必须按规定进行置换和进行气密性检验。

(二)、液氨汽车罐车充装安全规程

2.1有熟悉汽车罐车充装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的充装 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并相对固定。 2.2必须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3有汽车罐车的充装作业管理制度。

2.4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氧呼 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化衣、消火栓等。

2.5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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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MPa)。

2.6地磅秤必须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 2.7必须有专人负责充装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2.8现场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2.9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2.10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2.11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应排尽空气; 2.12汽车罐车充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观察罐车及相关管道设备有无异常;在正常充装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2.13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先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质前必须 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2.14.汽车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量大充装重量。充装时必须以液面计、地磅计量。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厂。

2.15充装完毕应按规定填写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 2.16汽车罐车不能兼作贮罐使用,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2.17充装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18.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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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2.19充装软管必须耐液氨的腐蚀。

2.20充装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试压(试验压力为1.15倍的罐体设计压力),每年更换一次。

2.21只用本公司购买的符合规定厂家生产的充装软管。

(三)、充装事故管理制度

3.1.一旦发生充装事故,必须马上报告充装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分厂、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3.2.充装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异常情况必须马上停止充装,实施紧急处理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3.3.一旦发生过量充装事故后,必须立即将多余液氨泄出,同时立即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3.4.发生过量充装及其他一般事故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站长立即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明确事故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由事故责任人写出事故报告。

3.5.发生充装气瓶爆炸或罐车严重损坏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伤亡人员抢救,不安全因素处理、现场治安维护等。

3.6必须积极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单位对充装事故的调查。 3.7必须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3.8站内任何部位(包括氨瓶、罐车附件或相关管道)的泄漏时,充装员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3.8.1迅速佩戴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泄漏量大时,则戴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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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防化衣。

3.8.2将氨罐出口送氨阀及罐车紧急切断阀或气瓶瓶阀切断,与泄漏点相关的阀门关闭。

3.8.3用消防水冲洗泄漏处,以降低空气中氨的浓度。 3.8.4通过泄压管排放与漏点相关部位液氨。

3.8.5若液氨充装管线有问题,液氨排尽后,联系检修工处理;若钢瓶、罐车附件有泄漏,液氨排尽后,交罐车或钢瓶检验站处理。

3.8.6事故原因查清后,进行妥善处理,采取本应防范措施后才能恢复。充装。

3.9.站内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作特殊处理。

3.9.1在发现有过量充装时,应立即打开泄压管排放,达到规定重量为止。分析清楚原因,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9.2在充装过程中,若罐车或气瓶的附件等有变形时,立即停止充 装后,迅速将罐车内或气瓶内液氨泄完,交罐车或钢瓶检验站处理。

(十五)、液氨槽车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1、充装前准备工作

1.1充装人员充装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及胶手套防护用品。

1.2充装前应与当班调度及班长联系。 2、充装前对槽车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1检查槽车检验标记、铭牌周期是否超过期限。

2.2槽罐必须有安全阀、进出口阀、压力表等,并铅封完好,灵敏可靠,槽罐外露的接管、阀门必须加装安全保扩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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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槽内有余液,要判明槽内物料品名。

2.4运输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槽罐应与车体固定牢靠, 2.5外表无明显变形或损坏,并装有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 2.6车辆排气管必须装设阴火器,电路系统应有切料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

2.7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灭火器材(各二瓶)。

2.8运输液氨的汽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液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许可证。

3、液氨槽车充装要点

3.1充装检验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换人。

3.2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或槽内有不能确定品名的物料时,需向安环科汇报,通知中化室取样分析槽内物质。妥善处理,并清洗置 换,置换合格后方能充装。

3.3槽车充装前必须称皮重。

3.4槽车充装前应在指定位置停稳,方可按下列程序操作:制动、手刹、熄火。

3.5检验合格的槽车:①接好防静电接地线;②检查槽车上所有阀门是否按要求开关和保持完好;③接好金属不锈钢软管快装接头;④在操作人员的许可下,打开气相阀试压不漏开试卸压;⑤微开进液阀,进行试压试漏,检查各阀门、接头、法兰等有无泄漏;⑥确认无泄漏的情况下,逐渐全开液相进氨阀和气相放空回收阀,即可开始液氨灌装,注意充装速度不能过快。

3.6在充装时要仔细检查槽车压力、温度、液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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