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枪持枪证审批登记表
制表单位: 公安厅 发表单位: 公安局 姓名 所在单位行政区划 所在单位所属系统 所在单位 配 枪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部 门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住 址 职 务 民 族 文化程度 签名 本人 一寸 免冠 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使用枪支情况 配枪部门意见 正常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弹射击 考核时间 培 训 理论考核 勤务操作 旗县公安机关政 (公章) 工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 : 年 月 日 盟、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意见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批意见 持枪证号 填表单位 (公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公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发证时间 填表人 旗县公安机 关主要领导 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盟、市公安机 关主要领导 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公安厅主要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填表时间 制证时沿虚框裁下 照片注意事项:
1.照片必须为标准一寸(2.5㎝×3.2㎝)彩色身份证照片(大头照)。 2.照片必须按标准尺寸裁切后粘贴在照片框上,不得超出或小于边框。 3.右下角四个箭号所包含的区域为签名区,签名时应尽量居中。 4.签名必须由本人用黑色钢笔在签名区内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不得盖住虚框。
签名区 照片 大小 必须 等同 此框 外框尺寸: 3.06cm× 5.06cm 签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