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耀华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 号 版 本 起 草 总经办 审 核 执行日期 A 2013年7月1日 内 容 更衣柜使用管理规定 批 准
存档部门 总经办 修改日期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工作时间私人物品的放置,展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确保更衣柜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装车间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本规定的起草、修改、审核及日常管理的监督; 3.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批准。 3.3 相关部门均按本规定执行。 四、具体内容与要求
4.1公司为员工配备更衣柜,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私自调换更衣柜,个人使用所属更衣柜要本着爱护之心,若存在人为因素的破坏,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4.2更衣柜内严禁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禁止在柜内存放个
人的现金及贵重物品;若有违反,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4.3 使用后应锁好更衣柜,妥善保管钥匙,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到企管部备案,因而造成丢失的财物,公司概不赔偿;
4.4 更衣柜破损需于当日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统一调度; 4.5 严禁一人使用多个更衣柜或占用他人更衣柜;
4.6更衣柜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一经发现车间应立即清除; 4.7任何情况下私自撬更衣柜和破坏更衣柜,一经发现,除正常承担全额维修费用外,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8 更衣柜上的编号不得私自粘贴更改,不得将编号标志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