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整改的要进行停业、停产整顿。市、县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按照领导包片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行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在大检查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和走过场,并对上一次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较大或重大隐患督促企业继续进行整改,并一直跟踪到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专项检查组具体实施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各自的大检查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专项检查项目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各单位大检查办公室备案。
(二)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保证检查取得实效。
(三)要工作扎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保证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确保对重点道路运输行业实现全覆盖;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聚集问题、发现问题、督办整改问题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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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和流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决克服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
(四)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在履行检查职责之外干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工作。
(五)市、县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内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建立好“两个台帐”。一是要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对检查人员、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要求、跟踪督办情况等都要记录在案,增强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二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督办人,定期检查验收。
(六)各市运管部门、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和省局各检查组要建立向省局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简报的机制,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0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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