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在撤退沿途和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撤退中,如因巷道毁坏而造成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的冒险行为。
三、事故处理人员组成、分工和通知方法、通知顺序 (一)指挥机构人员组成与职责 分工
矿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的指挥工作。
总指挥:矿长王艳功 张绍德
副总指挥:副矿长刘少权、朱怀文、总工程师任印法、安监处长韩进波、纪委书记丁亚、经营矿长李建敏、工会主席孙培富
成员:副总张文礼、刘伟、陈庆春、周腾霄、赵振华、万新福、朱传峰及信息中心董中杰、安监处徐璞、生产部丁帮祥、办公室付军、机电科王于永、保运区刘飞、运输区王闯、通风区周志远、武保科邓传贵、物管曹光能、物业博庆德、煤管张同昭、经管陈明生、政工部赵世通、综采一区张茂运、综采二区王永胜、综采预备区甄传根、综掘一区孙德祥、工煤一部刘振江、工煤二部刘本成、基建一区吴义远、修护区陈云兴、工程处王开民、医院任兵、机厂赵天普、救护队等有关单位行政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
6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措施、方案。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或预案。 4、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采取的补充措施或方案。 5、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事件或危害情况。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救援。
7、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其它人员的安全。
8、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和后勤等方面事宜,以保证现场救援行动的实施。
9、批准新闻发布。
10、宣布应急救援恢复和应急结束。 11、决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主任董忠杰兼任,成员:赵雨喜、方玉彬、何晓智、调度员等组成。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井下电话直接拔“9”,地面电话:“4921211、4921212”。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接各类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人员到调度所集合。 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或指定的地点。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救援工作。
5、联系协调对外求援等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应地记录。
7、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三)指挥部下设10个专业组:
1、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组长由矿有关领导担任,设立现场救护基地,由矿有关领导、安监处、信息中心、生产技术部、通风区及救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完成矿总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2、抢险救灾组:组长由安监处处长担任,成员由救护队、安监处、信息中心和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组长由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救护队技术人员、生产技术部分管技术、地测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同指挥部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协助总指挥部或现场指挥组修改、补充救援预案。
8
4、物资供应组:组长由经营矿长担任,由物管科、机电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的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供应和电力通讯保障。
5、警戒保卫组:组长由武保科长担任,成员由保卫科、武装部为主。主要负责人员的疏散、警戒和维护秩序,保证交通畅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医院院长、矿保健站以及有关医院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负责联系外部医院增援。
7、后勤保障组:由物业处长任组长,成员由物业处、办公室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和车辆调度工作。
8、善后处理组:组长为矿工会主席,成员由工会、工管会、工资科、组织部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9、事故调查组:组长为安监处长,成员由安监处、生产技术部、政工部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分析处理。
10、新闻发布组:组长为党委书记,成员由宣传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媒体采访和接待,必须时在总指挥的安排下进行新闻发布。
(四)指挥人员及专业组成员岗位职责分工
1、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社会支援;负责下达抢险救灾命令。
9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并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3、调度所长、矿值班调度员:负责了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害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集团公司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所待命,随时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统计灾区人数;认真记录各项抢险救灾命令、工程(工作)进度和有关救灾信息。
4、矿山救护队队长、总工程师:根据灾情制定抢险救灾行动方案;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指挥部下达的或作战计划所规定的其它任务,
5、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抢险救灾方案、负责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控制入井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6、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及负责人:一旦发生灾害时,灾害地点人员应就地取材积极救灾,及时向调度所回报,并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组织灾区人员救灾和撤离;负责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工作安排;负责查清灾区人员情况。
7、通风区长:提供反应井下现状的通风系统图及通风瓦斯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救灾措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