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实施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2011~2012年,在全国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部、财政部支持一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和发展相结合。坚持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主动面向区域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
2.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建设专业对专业群及学校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带动学校专业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的持续提升和社会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
3.坚持学校主体和社会多方参与相结合。坚持学校主体、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充分运用法规、政策、资源配置等手段,引导和调动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专业的积极性。
4.坚持区域特色与行业统筹相结合。坚持在各校自主选择专业重点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十二五”重点发展产业及地区布局,由各地统筹安排建设专业,教育部、财政部核定并进行重点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专业建设多样化发展与重点布局相结合的优化格局,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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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布局相协调。
二、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目标与主要内容
加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支撑。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人人成才;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2.中高职衔接改革
加强中高职衔接,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明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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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学重点,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改革评价办法,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3.实践教学改革
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校内实训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将课堂建到生产一线,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实习实训安全保障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提高教学效果。
4.教学手段改革
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破解校企合作时空障碍。与企业合作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虚拟运营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堂,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使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工作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5.教学团队建设
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专业骨干教师要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来自生产一线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要达一定比例。校企合作打造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校企之间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制度化;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形成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6.评价方法改革
建立就业(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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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且对毕业生毕业后至少五年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进行持续追踪与评价。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收录学生(毕业生)、教师、管理人员学习、教学、工作、培训信息,通过信息分析,使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办学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更加科学化。
三、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拟在全国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中布局建设1000个左右专业,重点支持以下类型:
1.特色引领型: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校企“双主体”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新机制,以校企共建专业为载体,将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实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专科学历证书相互融合的“双证书”制度,紧扣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在推进行业、企业发展方面富有成效,深受社会认同。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用人部门评价高,深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能起到特色引领作用。
2.人才紧缺型:围绕国家“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及创新发展工程,在传统优势专业基础上,通过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新兴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一大批满足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3.产业支撑型:围绕国家“十二五”期间改造提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针对制造业重点发展方向,建设一批与装备制造、船舶、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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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轻工、纺织等产业对接的专业,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支撑;服务国家“十二五”期间现代农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一批定位准、岗位明、就业好的专业,为农业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业等领域培养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出业绩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4.国际合作型:依托地域或行业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大型跨国集团和企业、国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业,引进高水平的师资、一流的实训设备、先进的课程体系和国际水平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培养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化高端技能型人才。
各校申请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时,应参照上述基本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同时充分论证、合理制订科学、前瞻的专业建设方案,使支持专业通过两年的建设,成为学校的核心、品牌专业之一,带动学校的整体发展。各地安排重点建设专业布局时,要按照本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以及各申报校办学特色、背景和类型,并在统筹考虑已列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重点建设专业,以及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的基础上,制订本省(区、市)建设发展规划,形成专业建设多样化发展与重点布局相结合的优化格局,与本地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布局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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