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 中国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 :“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
把握住良知这个根本,然后加以所向无敌的推导,便是他(王阳明)教学生的简易直接的方法。如有人用“知之匪艰,行之惟艰”这句圣训来怀疑知行合一的命题,阳明说,“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还是看你心诚志坚否--人是可以成圣的,就看想不想成了。要真想成就很斗私心一闪念,时时刻刻致良知,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王阳明大传》 周月亮 著
[摘要]在王阳明心学体系中,最为核心的是他的致良知说。良知说包涵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其中良知说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提出“人人可以为圣人” 的主张;良知还具有内在性,“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事。”求知只是向内反省探求。良知还具有实践性,强调“知行合一”。虽然,他的思想体系受时代局限,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主观性的色彩,但他的良知说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良知 普遍性 内在性 王阳明是我国明代心学的代表人物,也是宋明理学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之一,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其中又以哲学、教育上的影响最为深远,而在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又尤以他的“良知说”著称于世。“良知说”不仅在古代很有影响,而且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王阳明良知说的特性 “良知”一词来自于《孟子?尽心》篇:“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良知”在孟子那里便是指人所“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先验道德意识。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这一思想,并将其与自己的心学相结合,把它进行理论的提炼和发挥。他指出:“良知者,心之本体”(《传习录中》),将良知与心结合起来,并提出了“致良知”的道德修养途径。
本文探讨了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重点放在该学说的理论构建和道德价值方面。 文章首先从“良知”这个范畴入手。考察了“良知”思想的历史渊源,肯定了“思孟学派”的开创意义。紧接着指出王阳明学说对“思孟学派”传统的继承。此外,王阳明的学说还在儒学内部有着更深的渊源,主要是对程朱理学话题的继续。在继承前辈学者和融会佛道思想的基础上,王阳明对“良知\范畴作了本体论改造,把“良知”和程朱理学所谓的“天理”等同起来。通过对这种心学思路的考察,本文肯定了这种“良知”意识能够激发人的使命感,对社会道德的维护和重建,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与“良知”本体论相关的是他的“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观。知行关系问题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问题,很多哲学家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论说。儒家学者在探讨这一问题时往往表现出鲜明的伦理色彩,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观点也继承了这种精神。当时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道德知识与道德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很多人只说不做,所以在对“知行合一”的论说中,王阳明把儒家重视实践的积极入世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 王阳明“心学”的最终表述形式是“致良知”。本文认为“致良知”这一提法是对“良知”本体论和“知行合一”道德实践观的意义综合。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本文探讨了“致良知”学说所洋溢的道德自律精神。王阳明之所以想创造和能创造出这样的学说来,之所以如此重视人的道德自律精神,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儒家学说在受到佛教思想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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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之后,学者们渐渐开始重视主观、内省的思维方法、治学方法。这使得“思孟学派”的思想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且被注入了新的内容。在王阳明身上,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他对佛老思想都有精深的把握,但又能深深地意识到其中的不足。通过对三教思想的综合创新,他所提出的“致良知”学说能够很好地切中时弊,因此在当时就得到了迅速的传播。从这个意义上看,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和道德风气的衰败无疑在客观上促发了王阳明去思考、去创造一种彰显人的道德自律精神的学说。此外,王阳明在熟知佛老思想的情况下,既能够做到吸收其长处,又能够对佛老本身有一个公允的看法,这对一个儒家学者来说算是难能可贵了。相比较而言,宗教人士往往对王阳明的良知学说抱有疑虑。本文以明末四大高僧之一的释袾宏的观点为例。释袾宏本人不反对儒家学说,对孔子也格外推崇,但是还是以曲折的手法否定了王阳明的良知说,本文对其予以理性的分析。 本文最后一部分是对王阳明“致良知”学说价值的全面评估。在理论方面,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完全去除了程朱理学中的二元性对立内容,使得道德实践主体高度能动化;同时,又不丧失作为儒家哲学的入世特色,与佛教禅宗的立场鲜明地区别开来。从这一点来看,王阳明的“致良知\的学说在理论的完善性方面大大超过了朱子理学,是宋明理学家学习佛老、重视义理和综合创新的高峰。因此,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在当时就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王阳明的后学更是将其思想大力传播开来,在理论上也有所突破。但是,也因他们的学术日益流于清谈性命,加深了理学的禅学化。也就是说,当我们历史地考察“致良知”学说的作用时,发现它并未能实际地挽救社会的危亡。然而,王阳明毕竟提出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能以身作则,这是难能可贵的。此外,作为一种内涵丰富的哲学资源,直至今日,从道德伦理和环境伦理等角度都对我们有可取之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当前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也有着各种亟待解决的社会道德问题。王阳明“致良知”的学说无疑是有参考价值的。对于个人来讲,体会“致良知”学说中强烈的使命感和道德自律精神,对于我们从内心深处自觉地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有裨益。作为年轻一代,我们应该看到,王阳明的良知学说呼唤一种个人对社会的使命感;体会这一点,能够加深我们去理解自身的社会责任 二、“致良知”的“知行合一”把握
“知行合一”命题涵义丰富,“涉及到本体论与认识论修养”,可谓是王阳明心学中最难把握的一个命题。从提出之日起,它就不断地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其中不仅有宗朱学者,甚至连王阳明的爱徒与世友,也都为之困惑。王阳明在《答友人问》一文中说:“但著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今却从语言文义上窥测,所以牵制支离,转说转涂,正是不能知行合一之弊目。”认知者往往“从语言文义”去理解,也就是说,从概念关系上辨析知与行是如何“合一”的,这样,“‘知先’或者‘行先’便是无法避免的归宿”。因此,王阳明提倡“身心上体履”,用“静坐”的方式补充“知行合一”为教的不足。 首先,王阳明是从“知行本体”的层面来理解“知行合一”。“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了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这里,“知行本体”是指主体实践中认知与实践本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当然,知与行是有主次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是主,行是从;知是主意,行是功夫。因此,“良知”与“致良知”的关系就是“知行合一”,就是主体的“良知”与主体的“致良知”功夫的不可分割关系。 在这里,“未有知而不行者”出自“与徐爱论学”:“爱日:‘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先生日:‘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凭的便罢。’”从这段材料看,‘‘未有知而不行者”是从“知行的本体”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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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知与行不可分割关系。“不患无知,惟患不行”,强调知与行本然的不可分割的“本体”(良知)成为“致良知”的“功夫”,此时,“知行的本体”与“本体”(良知)互相渗透,互相统一。因此,“不患无知,惟患不行”与“未有知而不行者”并不矛盾,是一致的,只是讲的层次不同,角度不同,前者是对后者的发展与统一,这是其一;其二,“致良知”从逻辑上来讲,就是“良知”的自行运动与进展,亦可以说,“良知”即是“致良知”,与知行合一的立场是统一的;其三,“良知不致便是未知”,这是指认知者不能上升为理想的主体,良知被私欲所遮蔽的状态,而并不是说“把良知视同未知”,只是此时的良知是抽象的,需要进展为具体。
其次,上述所谓的“知行本体”是如何合一的?“知行合一”的过程就是“良知”之“发用流行”,亦即“致良知”的过程——主体与实践合一的过程。“如知其为善也,致其知为善之知而必为之,则知至矣;如知其为不善也,致其知为不善之知而必不为之,则知至矣。知犹水也,人心之无不知,犹水之无不就下水也;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也。此吾所谓知行合一者也。”第一,真知必须有真行,致知必须止于至善。也就是说“知行合一”或“致良知”必须达到“至”的境界;第二,知行互相规定,“真知即所以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知与行在“致良知”的动态过程中是不可分割而“一时并在”的。在《答陆原静书》中,他说:“知行二字,亦是就用功上说,若是知行本体,即是良知良能。”王阳明认为:如果将知与行统一的“致良知”实践作为“功夫”,则“良知”便是本体。进而言之,“知行合一”是与“心理为一”(“心即理”)统一的。以“心即理”为本体,又以“知行合一”为功夫,这就是王阳明所主张的“致良知”的本体与功夫统一的心学道路。
主体的自觉是主体对良知本身及其表现的自觉,而主体穷理是良知由向外界的意向,转而达到统摄外界的良知,最后达到良知的实现。由理想的主体到认知者的自觉,是由体到用的过程,这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而由主体的自觉到主体穷理的实现又是由用到体的过程,这个全过程就是“致良知”的实现过程。 致良知”说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着巨大的意义。
首先,阳明心学把“良知”视作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主宰。这种建立在人的主体性基础之上的本体论,突出了人的价值,表现出了重人的价值取向。既然人的良知成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主宰,人在天地万物中理所当然地处于唯我独尊,唯吾足知的地位。谁侮慢人,其罪岂止于侮慢天地。这就赋予自然人以平等的地位。在王阳明所处的时代,阶级压迫和剥削,森严的等级制度,使劳苦大众被压到社会的底层,受着极端不平等的待遇而受尽凌辱,他所论证的不论贫贱富贵而凡为人者,其所赋予的良知同人皆可以为圣人,人人都具有至尊的地位等等,无疑对苦难深重的人们是一种慰藉和鼓舞。对被压迫的劳苦大众来说,认识自己的力量,即所谓“发现自我”,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很不容易的;然而这都是使其走向自我解放的必由之路。王阳明虽是站在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所发的议论,然而它的客观影响,却比他的意想深远得多。
既然人是至尊无上的,良知亦必成为万事万物是是非非的准则。在王阳明所处的时代,不仅孔孟之道、儒家经典是不容置疑的,而且更不能对程朱理学说半个“不”字。王阳明提出“致良知”说,宣称良知即是常道,儒家的经典《六经》不过是吾心之记籍。凡是同我心中的良知相合的即是真道,凡是同我心中的良知未合的皆不能苟同。他说:
“求之于心而非,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何况其不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出于孔子者乎!”他进一步强调说: “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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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
他以“致良知”说同孔、孟、程、朱及儒家经典分庭抗礼,反对盲从、迷信,并指斥朱子学为异端,在当时的确是振聋发聩,在思想界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和深远影响。 其次,“致良知”说的核心在于追求理想人格的完善,突出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王阳明认为“良知”是至善至美的“天命之性”,亦即心之本体。致良知即在净化心灵,复其本体之明,完善理想人格,为圣为贤。他之所以创立“良知”说,是因为在正德四年(1509年)创“知行合一”以来的十六年间的政治、军事生涯,特别是与其有切肤之痛的种种磨难与艰险,使他体会到其所倡导的“心即理”、“知行合一”,尚难以规范为君者必为圣君,为臣者必为贤臣,为人者必学圣贤。正德十三年(1518年),他虽曾针对上层社会的贪婪,提出“破心中贼”的论题,强调说:“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16)]然而在平定宸濠之乱前后,以皇帝为首的贪婪之徒,却变本加厉地吸吮民膏民脂,以至于敲骨吸髓。而对这种情况,他深感“心即理”、“知行合一”说犹有未尽之处。于是,决意“与人一口说尽”,指出其所谓存理灭欲即在于致良知。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至于至善。诚然,王氏“破心中贼”的提出,主要是针对上层社会的贪腐而发的,却不止限于上层社会,他把过去曾视为只有圣人才能致良知的这种圣物下放到民间,提出“愚夫愚妇与圣人同”的主张,从一方面说,人皆可以为圣贤;从另一方面而论,人人都必灭心中之贼。他在此把致良知、心即理,知行合一、灭心中贼巧妙地结成一体。
在他看来,致良知不是着空的,必须致于事事物物之中。事物的运动是永无休止的,因此致良知即须“用功不已”,在用功不已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他强调说:
“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17)]一次,诸暨宰朱子礼问政,王阳明同他言学而不及政。子礼退而省其身,惩己之忿,窒己之欲,舍己之利,惕己之易,去己之蠹,明己之性,三月而政举。子礼叹道:‘吾乃知学之可以为政也已。’他日,又见而问学,王阳明同他言政而不及学。子礼退而修其职,期年而化行。子礼叹道:“吾乃知政之可以为学也已!”他日,又见而问政与学之要。王阳明说:“明德、亲民,一也。古之人明明德以亲其民,亲民所以明其明德也。是故明明德,体也;亲民,用也。而止至善,其要矣。”子礼退而求至善之说,炯然见其良知。颇有自得地说:
“吾乃今知学所以为政,而政所以为学,皆不外乎良知焉。信乎,止至善其要也矣!” 这就是说,不论是日用之间,见闻酬酢,是为做官从政,均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 再举一个例子:一次,在王阳明手下管理薄书讼狱的一个部属,对王阳明说:“先生之学甚好,只是薄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王氏开导他说:“薄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务为学,却是著空。”[(19)]因此不能把王阳明所说的躬行践履、在事上磨练,均视作只是观念形态的矫情说教,而否定它所具有的“实学”的实际内容。正是因为如此,王氏在坚持和构建主观唯心主义体系的同时,又宣称:“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承认心即天理,只不过是客观的天地万物之理。
由此可见,王氏的致良知说不仅突出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价值,而且坚持在致良知于实学、日用酬酢之间,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从而实现其对理想人格的追求。这种理想人格的追求,先秦以降,不绝如缕;经王氏及其学派大力倡导,其影响日益扩大而深远。 总之,王阳明的“致良知”说,突出人的地位与主观能动作用,以一己之良知作为检验天地万物的唯一真理,致良知于日用事事物物之间,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唯吾自足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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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无疑是对束缚人们身心的程朱理学、封建教条、精神权威的一个很大冲击,从而启导一场新的思想解放潮流的逐渐兴起。
如果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把人们从压得透不过气来的\天理\中解救出来,以自己的\心\来判断\理\,释放出来的却是个人意识,具有独立思考、个性解放的积极意义。\知行合一\一反程朱理学,在历史上破天荒地把\知\和\行\统一起来,因而在思想界掀起了轩然大波,犹如春雷滚动,响彻大地,迎来了明媚的春光,开启一代新风。王阳明对\良知\、\格物致知\作了与朱熹不同的解释,翻出新意,并在\心即理\、\知行合一\的框架体系中引出了\简易直截\的\致良知\方法,不假外求,直接从\心\中去体认并付诸实际,这就为\人人皆可为尧舜\大开了方便之门,使高深的哲学走向平民化。
致良知是王阳明教育哲学思想的重要命题之一,也是它的核心所在。当我们剔除致良知的唯心主义成份后,其内涵可以这样来理解:所谓致是达到之意,即通过教育的有效途径,使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感。
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包括体认和实现两个层面。体认良知是指人本身的自我修养,用现在的话来说是指人对自身的道德认知和情感的体验过程。实现良知则是指人的思想和情感见之于行为的过程,即为规范道德行为和端正人生态度的实践过程。王阳明不同意朱熹的知先行后说法,提出了知行合一说,认为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强调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要人们在修养上防于未萌之先,克于方萌之际,重视对意念的克制工夫。这一说法,与当今所强调的要重视德育工作,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的提法是何等相似。
2.致良知的思想内涵体现了学习主体性教育的基本精神
王阳明致良知的思想内涵,是把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强调主观立志和主体精神的力量,强调人的自我更新,倡导学习要自求自得。他说夫学,贵得之心,认为学习与其旁人点化,不如自己解化,单读书是不行的,必须考之于心。心学的根本,即读书只是寻求工具和方法而已,犹如跛人需要拐仗,只是为了走路一样。因此,他反对盲从典籍,重视独立思考。他认为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相反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这里,他不仅强调了学习主体性的重要性,而且还隐约提出了学习更需创新,只要是属于自己的有创意的,那怕平庸些也是可贵的。一位五百年前的学者有如此的意识实在是难能可贵。
把良知赋予新时代的特色即为人之潜能,把致理解为人的认识过程,并结合正在实施的素质教育。我们认为:从受教育者个体的潜在素质的发挥和得益程度上着眼,遵循以启发、独立个性解放为主导的教育原则,致良知的教育思想,符合人类的心理特点,切合教育的心理程式,完全可资借鉴。
王阳明是明朝时期心学集大成者 ,他的学说是儒学发展的高峰。“致良知”说是他全部学说的核心和基础 ,具有中心价值。“致良知”说是一种本体论、先验的人性论和道德修养实践论 ,它的积极意义对现实世界有颇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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