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学徒制”背景下的校企深度融合探究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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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学徒制”背景下的校企深度融合探究耿磊

作者:祖玉宝

来源:《江苏教育研究》2016年第24期

摘要: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背景下的校企深度融合实践研究,从培养形式、课程建构、基地建设、师资培养和教学实施等方面不断拓展校企沟通渠道,共建基地,提升质量,打造令学生终身受益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07C-0063-03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学徒制逐渐成为职教领域的研究热点。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无锡机电高职校”)作为国家首批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早在2013年即率先开展了现代学徒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推进产教融合,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彰显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代学徒制的主要特征

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运用到现代职业教育中,具有学校与企业互动、学生与学徒互动、教师与企业师傅互动的“三互动”特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育必须借助学校和企业双元“主体”共同完成,师傅侧重于徒弟(学生)在工作岗位上专项技能的培养,学校专任教师侧重于学生(徒弟)的基本技能和学业素养的培养。因此,现代学徒制除了典型的双主体和双身份的特征外,至少还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契约性

源自德国的现代学徒制有两个最显著的特色,即双主体和双身份。双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双身份是学生兼有学徒和学生两重身份。因此,在现代学徒制中,学校和企业双方必须签订严格的学徒制培养协议,详细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行政部门或行业委员会主动参与,指导和监督学徒制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契约的履行情况,确保现代学徒制培养落到实处。[1]

(二)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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