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福州市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科目设臵和时间安排 五、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六、志愿 七、建档 八、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返回目录]
(一)持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二)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青年。
(三)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院校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借读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无法回到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允许在借读校所在的县(市)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五)下列对象不准报考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役者。 4.现役军人。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返回目录] (一)报名时间:4月16日—20日。
(二)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报名费于4月27日前交到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若有新的省级收费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具体缴款方式另文通知)。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返回目录]
(一)学籍和户籍均在本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1.本地指福州市区和七县(市)等八个区域(下同)。
2.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3.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经审查无误后,省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二)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1.省内户口考生
(1)福州市区省内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三年学籍(初一入学至初中毕业,下同)在福州市区的考生允许报考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高级中学三所学校。
(2)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五个县的省内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三年学籍在本县的考生允许报考本县的所有学校。
(3)福清、长乐两市省内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三年学籍在福清、长乐市的考生分别允许报考福清侨中、长乐侨中。
2.省外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
3.具有港、澳、台、国外户籍并在福州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持有效证件材料报名,与本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四)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2年4月20日)在本地,初一至初三年级(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6月12日)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考试科目设臵和时间安排 [返回目录] 1.考试科目分为学校考查和全市统一考试两类。
2.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
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三年内(即考试当年、第二年、第三年)有效,其它学科考试在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4.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实行开卷合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物理科考试时间90分钟,化学、生物、地理三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
5.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其它学科(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记载,物理、化学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并分别按每科卷面成绩的60%、4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550分(语数英各1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若当年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的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单在报名的学校或中招办领取),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分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逾期不再受理。
6.考试时间安排
(1)6月2日(星期六)上午2013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2012届初中毕业班重考学生考试:
9:00—10:00 地 理 10:30—11:30 生 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