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物探情况: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由山西省煤炭地质144勘查院进行井下瞬变电磁物探,现场仪器使用的为武汉地大华睿地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TEMJF50矿用瞬变电磁仪。经过对2113运输顺槽开口处物探验证,得出结论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70米不构成水患威胁,物探循环次数为每70米一次。
探测范围:本设计探水主要范围为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水文地质情况,是否存在水害隐患,我矿严格按照“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手段,物探结论为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70米不构成水患威胁,根据探放水原则“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必须以“钻探验证”结论为实际依据,确定掘进头前方水文地质情况。预计物
探次数13次,具体位置设计如下:
第一次物探在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进行布置距离为0m-70m;第二次物探距离70m-140m;第三次物探距离140m-210m;第四次物探距离210m-280m;第五次物探距离280m-350m;第六次物探距离350m-420m;第七次物探距离420m-490m;第八次物探距离490m-560m;第九次物探距离560m-630m;第十次物探距离630-700m;第十一次物探距离700-770m;第十二次物探距离770-840m;第十三次物探距离 840-910m 。本设计探水范围仅限于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三、探水钻孔设计
(一)钻机参数
本面探放水设备为ZYJ-700/110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最大钻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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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250米,功率22KW。
钻机主要参数
项目 额定压力 额定转矩 额定转速 推进力 钻孔深度 单位 Mpa N.m r/min kN m 参数 ≤ 15 ≥700 ≥110 ≥10 250 项目 推进行程 钻孔直径 主机重量 最大高度 最小高度 单位 mm mm kg mm mm 参数 1140±20 ∮65-∮113 255 2740 2200 2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按5个钻孔呈扇形布置在煤巷右侧。
1、钻孔设计说明:本区域内从未开采过2号煤层的上层和下层煤,2号煤层上层和下层没有采空区,所以只涉及本顺层前方和两帮的探测。
2、钻孔数目:本设计每个探水循环为5个钻孔。
3、钻孔深度:在本煤层顺层掘进时,经物探后前方无低阻异常区的情况下,钻孔深度一般取50米,超前距离为30米,允许掘进距离20米。
该工作面预计探水次数为43次。具体位置设计如下: 第一组探水钻孔在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进行布置距离为 0m-50m;第二组20m-70m;第三组40m-90m;第四组60m-110m;第五组80m-130m;第六组100m-150m;第七组120m-170m;第八组140m-190m;第九组160m-210m;第十组180-230m;第十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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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250m;第十二组220m-270m;第十三组240m-290m;第十四组260m-310m;第十五组280m-330m;第十六组300m-350m;第十七组320m-370m;第十八组340m-390m;第十九组360m-410m;第二十组380m-430m;第二十一组400m-450m;第二十二组420m-470m;第二十三组440m-490m;第二十四组460m-510m;第二十五组480m-530m;第二十六组500m-550m;第二十七组520m-570m;第二十八组540m-590m;第二十九组560m-610m;第三十组580m-630m;第三十一组600m-650m;第三十二组620m-670m; 第三十三组640m-690m;第三十四组660m-710m;第三十五组680m-730m;第三十六组700m-750m;第三十七组720m-770m;第三十八组740m-790m;第三十九组760m-810m;第四十组780m-830m;第四十一组800m-850m;第四十二组820m-870m;第四十三组840m-890m。
4、单孔设计
1号孔: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顶板2m,距两帮各2.25m处。按巷道掘进方向钻进,方位角为235°,与巷道顶、底、帮平行钻进,深度为50米,超前距离为30米。
2号孔: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顶板2m,距1号孔右侧0.75m处,水平夹角13°,水平夹角钻进,方位角为248°,与顶、底板平行,深度为51米,超前距离为30米。
3号孔: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顶板2m,距2号孔左侧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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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水平夹角-13°,水平夹角钻进,方位角为222°,与顶、底板平行,深度为51米,超前距离为30米;
4号孔: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顶板2m,距3号孔右侧0.75m处。水平夹角23°,方位角为258°,与巷道顶、底、帮平行钻进,深度为54米,超前距离为30米;
5号孔: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顶板2m,距4号孔左侧0.75m处。水平夹角-23°,方位角为212°,与巷道顶、底、帮平行钻进,深度为54米,超前距离为30米;
钻孔编号 位置 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1 顶板2m,距两帮各2.25m处 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2 顶板2m,距1号孔右侧0.75m处 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3 顶板2m,距2号孔左侧0.75m处 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4 顶板2m,距3号孔左侧0.75m处 布置在距巷道底板1.0m,5 顶板2m,距4号孔左侧0.75m处 54m 212° 23° 54m 258° 23° 51m 222° 13° 51m 248° 13° 50m 235° 0° 钻孔深度 方位 水平夹角 9
四、异常情况探水设计说明
若施工中期间井下物探发现低阻异常区时,应及时按(煤矿防治水规定)重新编制专门探放水设计并实施探防水工作。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编制专项探水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五、验收工作:
1、单孔验收:钻孔施工单孔验收应由当班的探水队跟班班组长和掘进工作面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签名。
2、钻孔验收:当每次探水作业完成后,由防治水办公室牵头严格按照防治水钻孔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由探水队、掘进队、防治水办公室、带班矿长进行联合验收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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