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257×100%=80.15%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威信县交通局
环境保护
九、地表水环境质量
罗布乡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水系,境内主要河流罗布河按《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目前,罗布河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罗布乡集镇地表水水质均属Ⅰ类水质。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威信县环保局
十、农村大气环境质量
全乡森林覆盖率达37%,空气清晰,自我净化能力强。结合历年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禁止使用低质煤,对粉尘及烟尘进行严格控制等工作,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大涉农加工业污染治理,严格工地管理,控制扬尘污染。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罗布乡大气环保质量能达到规划要求。根据2009年监测结果显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罗布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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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威信县环保局
十一、声环境质量
罗布乡从声源构成情况来看,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居多,其次为生活噪声。根据2009年监测结果显示,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评价,罗布乡集镇区域环境噪声达1类标准。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威信县环保局
十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置率
目前,罗布乡中心集镇的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全部运到了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还地使用的户数为7135户,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置率为70.89%。罗布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今后将加强清洁人员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合理利用已有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指标。 数据来源:威信县建设局
十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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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乡境内主要有一条河道,各村均有分支溪流流入主河道,随之带来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我乡地表水环境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和破坏,其中生活污水为主。针对上述实际情况,罗布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对乡辖区内各水污染源进行治理。1.在农村广泛开展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降低环境污染的负荷。2.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3.出台农村排水制约措施。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罗布乡农村排水质量能达到规划要求。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台农村排水制约措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实施污水集中处理,抓实农村水源污染控制,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强化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检查,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农村排水质量,罗布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6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威信县建设局
十四、工业污染治理达标率
罗布乡在积极发展全乡经济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狠抓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域内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一般污染源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监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环评的要求,监督企业建设防治环境污染的设施,并做到坚持使用、及时清理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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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以确保辖区内各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在引进新项目时候严格审批,立足生态,侧重引进涉农企业,坚持高质量引进,不盲目追求投资额及税收的增长速度,对于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及技术落后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对意向性同意的新、改、扩建项目要求其先通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杜绝新污染。目前,全乡辖区内没有乡镇污染企业。
乡镇企业污染治理达标率=区域内污染治理达标的企业数/区域内乡镇企业总数×100%
罗布乡区域内污染治理达标的企业数为2个,区域内乡镇企业总数为2个,代入公式计算为:
2/2×100%=10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指标。 数据来源:威信县环保局
十五、清洁能源普及率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罗布乡加大对新性能源开发,采取“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力求实效”的运行机制,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截止2009年底,已实施沼气池全乡总户数为5410户,能源的消耗量主要以电和无污染的沼气能为主,燃料方面主要使用无烟煤。今后,将进一步实施新能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2009年清洁能源普及率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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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威信县农业局
生态环境保护
十六、水土流失治理率
全乡坚持有规划、高起点、大规模、综合性方向,以小流域治理为单位的原则,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治理水土流失,通过生物、水利、农业等工程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治理。罗布乡属北部南广河低山中度流失区,1998年全乡水土流失总面积为87平方公里。截止2009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65平方公里,其水土流失治理率为75%。
水土流失治理率=经治理合格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面积×100%
罗布乡的水土流失面积为87平方公里,经治理合格的水土流失面积为65平方公里,代入计算为:
65/87×100%=75%
此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威信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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