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判断题】
1、 我国把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文化 商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4——文化市场的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市场不仅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属性,而且还具有意识形态的特殊性,这也正是我国把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的根本原因。
2、演出活动许可制度包括:演出项目的许可,演出内容的许可,演出经营行为的许可。(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9——演出活动许可制度 (1)对演出项目的许可 (2)对演出内容的许可 (3)对演出经营行为的许可
(4)对演出活动安全保证的许可
3、经纪人可通过预收费用、预收佣金、签订“专有经纪权合同”、公证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同公证等措施防止佣金被甩。佣金可来自经纪合同外的第三方。(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30——佣金的支付
只有经纪人合同中规定的经纪业务的委托方才有支付佣金的义务。经纪人可通过预收费用、预收佣金、签订“专有经纪权合同”、公证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同公证等措施防止佣金被甩。
4、随着演出市场的日益发展,演出经纪人地位将越来越突出。所谓演出经纪人,指在演出市场上为实现演出产品的交易进行中介服务并获取佣金的文化商人。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32——演出经纪人的概念
所谓演出经纪人,指在演出市场上为实现演出产品的交易进行中介服务并获取佣金的文化商人。
5、谈判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复杂的谈判一般有开局、摸底、报价、磋商、成交和签约五个阶段。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46——谈判的过程
6、演出剧目在向外做推广的资料中除演出档期、演员人数、演出报价等基本信息外,还应该提供对演出场地、舞美技术以及当地配合等相关演出制作的要求。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60——巡回演出的推广要点
巡演推广资料中除演出档期、演员人数、演出报价等基本信息外,还应该包括与演出制作相关要求:
(1)演出场地要求(空调、暖气、舞台宽度深度、面光、耳光、顶光,吊杆多少道,MD播放机等);
(2)舞美技术要求(地胶,灯光、音响、舞美等,一般要附技术清单); (3)配合要求(是否需当地演员或节目配合,是否需当地技术工人配合等)。
7、舞台成像灯、舞台回光灯、舞台聚光灯以及多媒体电脑灯属于舞台常规灯具。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61-62——灯光设备类型
(1)常规灯具:包括舞台成像灯、舞台回光灯、舞台聚光灯、筒灯、PAR64、追光灯等,主要满足演出的基本要求。
(2)电脑灯具:包括图案灯(SPOT)、染色灯(WASH),多媒体电脑灯、电脑探照灯、LED灯等,主要满足演出的特殊要求。
8、LED大屏幕、LED彩幕、大功率投影机、视频编辑机、专业摄像机、放像机等是视频系统的主要设备组成。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62——视频设备构成
9、演出经营者,在洽谈落实舞台工程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和经费的关系,资金是前提,安全是保障,质量是效果。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64-65——舞台工程安全、质量、经费的关系 (1)安全是前提 (2)质量是效果 (3)资金是保障
10、如因意外需延迟开演时间,要及时向观众通报原因及准确的开演时间,安抚观众情绪,获得观众谅解。当演出过程中遇意外事故致使演出中断,应首先安排观众退票。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69-70
未按确定时间开演或因突发事故导致演出中断的处理方式 (1)做好各项演出准备工作,确保演出按预定时间开始。如因意外需延迟开演时间,要及时向观众通报原因及准确的开演时间,安抚观众情绪,获得观众谅解。 (2)演出过程中遇意外事故致使演出中断,应及时向观众说明原因,安抚观众情绪,获得观众谅解,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排除事故恢复演出。如事故无法短时间内排除,演出无法恢复正常进行,演出举办单位应在现场明确向观众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退票等善后事宜。
11、举办流行歌手演唱会时,场馆外会出现人群聚集现象,承办单位应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安排足够的保安人员维持场外秩序。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70——演出场所外人群聚集的处理方式
12、某演出项目的总成本为80万元,可售票的数额为1000张,全场只有一种票价,当演出经营者对这项目的预期投资回报率是20%的时候,那么票价应该是1200元。(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95——演出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
根据:预期投资回报率为20%,得出本场演出的总票款为96万 因为:可售票的数额为1000张,得出本场演出票价为960元/张
1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方式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106——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方式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这三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要求,也可以联合要求。
14、唱片公司为歌手举办不售票歌友会时不需要报批。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133——举办歌友会时经纪人需注意的问题
歌友会分售票与不售票两种形式,不论售票与否,只要是在除电视台演播厅之外的场所进行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需要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的相关法规办理演出审批或备案手续;
15、艺人的权益保护包括表演者权、肖像权和著作者权。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139——艺人的相关权益 (1)表演者权 (2)肖像权
16、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3-44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17、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5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18、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演出场地,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取得的批准文件;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6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19、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6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0、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混乱,应当立即广播通知演出停止,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7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落实营业性演出时的安全、消防措施,维护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
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现场秩序混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2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条例》规定的禁止的演出内容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8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2、参加营业性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如果演出举办单位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的,观众不能要求退票。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8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参加营业性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观众有权退票。
演出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不能演出的外,演出举办单位不能中止或者停止演出,演员不得退出演出。
23、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8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4、演出举办单位在支付演员、职员的演出报酬时应当依法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义务。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8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5、除文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给予补助外,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但可以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48-49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除文化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给予补助外,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
26、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演出门票。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教材——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17》P50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7、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7——《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28、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举办跨省区营业性涉外演出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