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女,19XX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房,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住所地:XX市XX区XXXXXXXXXXXX号XX大厦,负责人:X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信用卡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佛南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佛南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收到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上诉人一审民事起诉状副本,本准备到庭参加诉讼的,因被上诉人催收代理机构的X律师(XXXXXXXXXXX)告知上诉人,可以20XX年春节过后协商调解处理,不用参加一审答辩及诉讼,导致上诉人未参加一审庭审。经认真阅读判决书,上述人认为,判决的利息及滞纳金数额巨大,严重损害上诉人利益,并因上诉人家庭现在处于困难时期,请求分期偿还信用卡债务及核减利息及滞纳金,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具有法制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只能发生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平等,国家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平等的民事关系中。它涉及的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两个平等的法律关系主体,被上诉人收取滞纳金的行为不符合法理。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巨大的利息、滞纳金,存在计算复利的情形, 事实上是一种重复惩罚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的函件已经明确表明"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该函件是针对信用卡利息计算这-实践问题独立的解释,应该予以引用、适用。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核减利息及滞纳金,保障上诉人的利益。.....